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儿子,我为什么不替你买房”,这位母亲的四个理由,你怎么看

这几天,一个杭州妈妈写的信,在朋友圈里刷屏。

她26岁的孩子,想要父母替自己买一套房。

但这个妈妈,毫不犹豫拒绝了儿子,还给他写了一封信。

这封信虽然不长,但清晰给出了拒绝的四个理由:

一、身边人买房了,并不是你买房的理由;

二、你已经26岁,只要哭闹一下,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阶段该结束了;

三、爸爸妈妈是你的后盾,但不能永远替你冲在顶前面;

四、未来,应该是通过你自己努力得到的。

这封信,迅速引发沸沸扬扬的议论,但我最赞同的,是这一条网友留言:

@在命运中奔跑:欲望与能力、收入应该匹配,26岁了,别人不帮你买房是本分,买房不是义务,要买应该靠自己努力了。

是的,就算是儿子和父母,也要有边界感。

所谓边界感,就是指孩子成年后,父母要得体退出他的生活;孩子成年后,也不能过度去透支父母。想要的东西,要靠自己努力去赚。

这个母亲的四个理由,句句震撼。

这才是为人父母的最高境界:你们彼此独立,却各自欢喜。

1

《离婚律师》里说:

爱他,就不要把他的翅膀剪掉。

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就一定不要让他做自己的连体婴儿。

前几天休年假,我回了老家一趟,顺道准备去拜访,一位年迈的远房亲戚。

没料想到,吃了闭门羹。

一问才知道,60多岁的老爷子,退休后,去了附近一个小区物业上班。

原来,儿子去年买了套大婚房。

为支持儿子买房,老人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老人还主动提出,在退休后,继续出来找工作。

老爷子每月收入5000多,却要替儿子还3000元的房贷。

我听得无限唏嘘。

老人曾经是县城中学里的名牌数学教师,退休后,本应该轻轻松松,尽享天伦之乐。

现在,却不得不重新上岗。

孩子已是成年人,既然他想住大的房子,就应该让他自己去还房贷,这是不能推卸的责任。

你大包大揽,无限介入,透支的不仅是你的积蓄,还可能会是你的人生。

2

可惜,这样的道理,不是每个人都懂。

网络上,另有一种观点是:

房价这么高,普通人都很难承受。让26岁的孩子去买房,太不现实,父母就应支持。

然而,真正的现实是什么?

你知道,发达国家买房人的平均年龄吗?

英国36岁、美国35岁、澳大利亚33岁,日本41岁。

大学才毕业两三年,才26岁,买不起大城市里的房子,真没啥着急的。

退一步来说,在更大范围内,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支持不了孩子买房子。

难道到最后,他们的孩子就居无定所,流离颠簸?

不要太低估了你们的孩子。

生活会给他们力量,摸爬滚打后,他们会积累起足够的资本,找到自己的安身之处。

最终,在某一个城市,他们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地盘。

最悲哀的事情是:

你一开始就觉得孩子是无能的,你替孩子挡住了所有的风雨。

结果,这种过度保护,却成了孩子人生中最大的风雨,让他们不堪一击。

3

有读者,曾经问作家连岳:

到底,要不要父母替自己出40万首付?

我觉得连岳的一段话,讲得很好。

你还很年轻,赚钱的日子才开始, 40万不多,只要你想,很快可以赚到。

只要你有强烈的赚钱念头。你的钱会越来越多,精神将越来越强大。

作为父母,你们要做到的,就是不要提前扼杀了,孩子的无限可能。

如果你一线城市,房价太高,你可以拿出部分钱,给孩子付首付。

但要明确告诉孩子,这是父母借给你的,以后你一定要还。

而且,今后的房贷,你必须要自己来偿还。

如果在房价不那么高的城市,你一定不能以牺牲自己的方式,去为孩子尽早铺好平坦的路。

因为你的成全,可能成为依赖;

你的纵容,可能成为下一代心安理得的索取。

他们没有吃过生活的苦,怎么会理解努力的意义,又怎么会去追求高阶的人生?

4

爱孩子,绝不是替他负责所有。

龙应台说,长长的路,要慢慢的走。

真正的教育,应该是首先告诉孩子,有些东西,你确实够不着。

你必须加倍努力,你必须经历别人看不到的苦和累,才能一步步靠近它。

你要想住好的房子,就应该首先找到好的工作;

你要想拿高薪,就必须去好的大学,去风口上的行业,做写字楼里厉害的人。

你要有开挂的人生,就必须自律到极致。

父母的千辛万苦,父母的包打天下,只会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废人,和白眼狼。

这样的爱,性价比太低,也无法持久。

你要知道,

一个人,十四五岁时读过的书,十七八岁时爱过的人,二十几岁交过的朋友,大学刚毕业后栽过的跟头、受过的委屈,它们会让人吃尽苦头,也会让人受益终身。

你不让孩子吃苦,社会就会让他吃苦。

愿你像回信的杭州妈妈一样,一开始就温柔且坚定,残酷却深情。

再爱孩子,你也要让他适当吃苦,让他看透世界和社会的秘密,然后去更远的地方。

文明君在此做个小调查:

【法律延伸】

“子女婚后购房

父母出资应属借款”

子女购房时钱不够,父母及时伸出援手予以资助,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但这种资助应该归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当父母提出还款要求时,子女是否必须履行还款义务,很多人可能还是没有完全明白。

案情回顾:

余某、毛某是余小某的父母。余小某与丈夫黄某结婚后打算购房,2013年3月9日,毛某在女儿和女婿购房的开发商处刷卡8万元作为购房定金;3月21日,毛某向黄某银行账户上转账2万元;3月22日,毛某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书载明毛某向银行贷款60万元,并委托银行支付给黄某。该笔贷款获批后,60万元被划入黄某银行账户,后黄某将该款项用于购房,房屋登记在黄某名下。

之后,余小某、黄某曾向余某、毛某出具借款的书面协议,载明余某、毛某可以居住其购买的房屋,两人有钱时及时归还两位老人70万元。后该书面协议遗失。2016年6月,在余某、毛某的要求下,余小某向余某、毛某出具借条,载明“余小某、黄某现向毛某、余某借款柒拾万元,用于购买某小区的商品房”,落款为“借款人:余小某2013年3月6日”。

2017年8月,余小某和黄某离婚,余某向黄某、余小某主张及时返还70万元的借款。黄某认可收到70万元,但主张该款项是余某、毛某赠与黄某、余小某的购房款,自己没有还款义务。余某、毛某对此说法不予认可,遂诉至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请求黄某、余小某还款70万元。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黄某一直坚称该款项是赠与。

法院判决: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款项的支付应为借贷而非赠与,故判决被告黄某、余小某偿还原告余某、毛某借款本金70万元。黄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某不服二审判决,仍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黄某的再审申请。

律师评析:

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硕认为,子女婚后买房时父母出资,除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杨硕表示,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是基于父母有赠与明确表示的前提下,赠与对象不明确时的认定依据,并不适用于本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本案购房款全部为余小某父母出资,房屋登记在黄某名下,也并不适用于本案。对于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未明确出资性质时,究竟应如何评定,法律尚无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本案原告所提出的证据,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真实存在,在出借人一方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借款人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

杨硕说,从公序良俗角度看,不宜将父母出资想当然地认定为赠与。子女成年,父母已尽到抚养义务,并无继续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时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至于事后父母是否要求子女偿还,系父母行使自己债权或放弃债权的范畴,与债权本身的客观存在无关。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性质 B07
清晰了!高院判例: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属借款还是赠与?
典型案例: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事后补写借条,法院判决还款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以案说法:男女同居分手后,非婚生子女咋抚养?
不动产权证登记过程中的秘密!99﹪的人都不知道!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