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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考绩法》、《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绩擢法》 解读

  近期,我市下发了2014年《考绩法》(市委〔2014〕16号)、《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义组〔2014〕8号)、《义乌市2014年领导干部绩擢工作实施方案》(义组通〔2014〕24号)。为了便于广大干部群众更好的了解三个办法,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办分别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考绩法》的由来

  当前,我市正处于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各镇(街道)、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突出实绩、奖优促劣,激励镇街、机关单位攻坚破难、创先争优,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打造一支敢担当的狮子型干部队伍。为此,2013年市委全面改革原有的镇街、机关单位年度“双百责任制”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了全新的《考绩法》。

  《考绩法》实施一年以来,充分发挥了考绩指挥棒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干事氛围,树立了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2014年考绩法的主要内容

  2014年《考绩法》主要分为镇街考绩和机关单位考绩两部分。

  镇街考绩由“有效投资、基础工作、综合评价,以及新增重点工作、附加分和倒扣分”等组成,采用千分制。其中有效投资600分:主要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工程征迁、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征迁遗留难题考核”6项内容;基础工作250分:主要考核“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管理、社会民生保障和党的建设”5大项目;综合评价150分:由市领导、各镇街及机关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综合评价各镇街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机关单位考绩由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综合评价,以及新增重点工作、附加分和倒扣分等组成,采用千分制。其中重点工作600分:包括各单位承诺重点工作、五水共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十大民生实事;基础工作200分:主要考核市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机关自身建设情况”;综合评价200分:由市领导、各镇街及机关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共同参与,评价市机关各单位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考绩法的特点

  2014年考绩法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1.重点突出。根据我市当前发展阶段,确定考绩重点。2014年镇街考绩重点是有效投资完成情况,占60%比重;机关单位考绩重点是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60%比重(其中单位承诺重点工作500分,各单位承诺重点工作已在4月30日、5月1日分两批刊发于《义乌商报》)。

  2.考即期工作。即对各镇街、市机关各单位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当年工作完成情况,体现当年的工作实绩。

  3.注重实效。注重考工作实绩,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4.群众广泛参与。以往的考绩,是一种相对封闭式的考绩,广大群众很难参与对一个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考绩法的实施,有效改变了这种状况。一是将部门重点承诺工作及完成情况登报公示,向全市人民承诺,接受全市人民监督。二是在年中和年末两次“三互三评”(“互看、互学、互比,评干劲、评效能、评业绩”)中,广泛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评价,且群众代表占全部人员的50%左右,并将镇街和机关单位年末的工作汇报以电视直播、网络直播的形式向全市人民展示。

  2014年考绩法的实施

  考绩工作由市督考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项目考绩责任单位负责制定考绩细则,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所负责的考绩工作。考绩工作突出过程管理,做到日常督查,月度实绩对账,年中、年末“三互三评”有机结合。年末除市督考办统一组织外,原则上各考绩单位不得进行实地考绩。

  2014年考绩结果的运用

  考绩结果运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拉开奖金差距。在年终奖的发放上,彻底打破“大锅饭”制度,按考绩结果发放,优秀、良好、合格单位按照1.3:1.15:1比例确定基数。同时,各单位内部也打破平均主义,根据干部评比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干部按1.2:1.1:1比例发放。

  2.干部绩擢。强化凭实绩擢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将干部年度考绩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擢,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敢于攻坚、善于破难的实干型干部提拔上来,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先进评比。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必须是考绩优秀干部。全市优秀公务员评比,优秀单位名额增加到20%,良好单位保持不变,合格单位减少到10%。

  4.考绩促劣。镇街综合评比最后2名、党群部门最后4名、政府部门最后5名、产业发展单位最后1名,单位班子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整改措施;连续2年最后1名,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动议。对班子成员在同类人员考核排名中列后3%的人员,予以诫勉谈话;累计2年,提出组织调整动议;累计3年,予以降级使用或改任非领导职务。

  垂直部门和金融机构评比结果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连续2年,综合评比垂直部门最后1名,金融机构最后2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2014年度全员绩效考核

  办法最突出的特点

  2014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最突出的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更加注重指导性。坚持分类施考,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激情和活力为目标,考虑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干部实际,鼓励各单位参照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实施细则。二是更加注重可比性。进一步突出同层次人员的考核比较,积极营造争优创先的干事氛围。同时,结合2013年考核实施情况,对若干特定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更加注重程序性。发挥党组织在考核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创设良性竞争的考核氛围。

  2014年全员绩效考核

  办法中考核对象的变化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绩体系,2014年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对象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正副局级纪检员、组织员、信访干部和正副局级调研员纳入全员绩效考核对象,在考核对象的覆盖面上,实现了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与考绩法的无缝对接。

  全员绩效考核的实施

  全员绩效考核的内容分为考科室和考个人两部分。对科室主要考核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特色工作、创新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考核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个人主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以自行设置考核周期,年终进行汇总。考核程序一般分为年度总结、实绩公示、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和确定等次五个步骤。考核结束后,考核等次结果告知考核对象,并于结束后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全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考绩结果运用是全员绩效考核的核心环节之一。按照奖优促劣的原则,考绩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奖金发放直接挂钩。如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科室正职要从考绩优秀的副职中选任,科室副职要从考绩优秀的一般干部职工中选任;在评先评优方面,考绩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不得参与其他各类评先评优。另外,对考核结果居后的干部,也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对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且居末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什么是绩擢法

  绩擢法,即凭实绩选拔使用干部的办法,是与考绩法和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相辅相成的配套制度,是考绩结果的具体运用。绩擢法是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前提下,从注重运用工作实绩方面入手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一种探索,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注重实绩”的原则和精神。实施绩擢法,可以牢固树立“凭实绩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改革的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让想干事者有机会、敢干事者有动力、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

  2013年度绩擢工作的整体情况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义乌市2013年领导干部绩擢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运用2013年度考绩结果,经过考绩提名、实绩公示、综合遴选、差额考察、酝酿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市委最终研究决定绩擢18名市管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1名。4月底,全部绩擢人员都已到新岗位开展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绩擢初步人选的提名

  绩擢法的核心环节是“考绩提名”。作为一种新的初始提名方式,它破除了以往干部选拔中存在的“唯票”、“唯分”、“跑关系打招呼”等问题,引导干部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在工作业绩上竞争。绩擢的初步提名人选就是根据干部个人的考绩等次和排名,结合干部历年来的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的。同时,通过后续实绩公示、综合遴选、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确保实绩公认、群众认同。

  今年的绩擢工作计划

  5月8日,市委组织部向社会发布了《义乌市2014年领导干部绩擢工作公告》,明确市委将在2015年初根据2014年度干部考绩结果,继续以绩擢方式选拔15名考绩优秀的领导干部。其中,面向镇街考绩优秀的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拔正科级干部2名,面向机关单位考绩优秀的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拔正科级干部3名,面向镇街推荐的考绩优秀的中层正职选拔副科级干部4名,面向机关单位推荐的考绩优秀的中层正职选拔副科级干部6名,计划绩擢人数与2013年度计划数持平。

  今年绩擢工作和去年的不同

  今年的绩擢工作实施办法和步骤与去年基本一致,包括发布公告、考绩提名、实绩公示、综合遴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7个步骤。同时,为了鼓励多数,激励更多单位的优秀干部参与竞争,今年考绩初步人选提名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绩擢初步人选提名范围由去年的4:1扩大到6:1,副科级领导干部由去年的3:1扩大到4:1,这是与去年相比最为明显的不同。

  选拔任用干部是否都将采用绩擢方式

  绩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对传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创新完善和补充。但是绩擢并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唯一方式,前段时间市委在开展绩擢工作的同时,还有其他部分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苦干实干、敢于担当的“狮子型”干部以其它方式得到提拔或转任重要领导岗位。今后,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干部,市委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的导向,“提拔干部考绩必须为优秀等次”的总原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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