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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骗拆迁补偿与丈母娘结婚?涉嫌诈骗被起诉

漫画姜宣凭

 为骗拆迁补偿 女婿与丈母娘闪婚闪离

2010年6月10日,王江无缘无故提出与妻子赵红离婚。

6月11日,王江又无缘无故与77岁的丈母娘李燕登记结婚。

9月28日,李燕作为“妻子”落户王江家户籍本上。

10月25日,王江和丈母娘李燕突然又办理了离婚手续。

12月16日,王江和妻子赵红突然复婚了。

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湾组的王江,无缘无故提出与妻子赵红离婚,赵红不但没有异议,反而催促王江尽快离婚。当村民正纳闷的时候,第二天,42岁的王江居然与77岁的丈母娘闪婚,顿时在村里炸开了锅。短短半年里,王江共经历2次离婚,1次结婚,1次复婚。当王江和赵红因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费,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时,村民们才恍然大悟。昨日,王江夫妇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费一案,在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开庭。

出招 拆迁在即夫妻密谋

王江是翠屏区长江村黄金塆人,如果政府对黄金塆组征地拆迁,拆迁户将得到一笔补偿。2010年,王江获悉黄金塆组由于宜宾市政府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需要,将面临征地拆迁。王江告诉了赵红,两夫妻立即琢磨着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征地补偿,一边琢磨,一边对拆迁补偿方式进行调查。

得知补偿方式是按照人头计算,并给予支付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两人立即进行紧急“密谋”:夫妻俩离婚,王江马上与丈母娘结婚并离婚,两夫妻再复婚,母亲的户口问题也解决了。王江一听妻子的“妙计”,一拍即合,马上付诸行动。

行动 女婿与丈母娘结了又离

2010年6月10日,王江无缘无故提出与赵红离婚。次日,王江又无缘无故与77岁的丈母娘李燕登记结婚。9月28日,李燕作为“妻子”落户王江家户籍本上。

村民对王江离婚、结婚的“传奇故事”议论纷纷,觉得不可理喻。10月25日,王江和李燕突然又办理了离婚手续,让大家又一头雾水。不到两个月,新鲜事再次出现:12月16日,王江和赵红突然复婚了,整个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王江通过不断变化“婚姻”关系,与妻子赵红的“如意算盘”已悄然实现。2011年,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在征地拆迁补偿时,李燕作为“户籍人口”,共“算”到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1480元。补偿费到位后,李燕获得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2年5月其领取养老保险费共4467.72元。王江、赵红两口子则把李燕“应得”的国家征地拆迁费9万元现金占为己有。

案发 骗得国家征地补偿款10.5万

2012年2月15日,翠屏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赵场镇长江村部分村民涉嫌骗取征地赔偿款案中,发现王江、李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假结婚方式骗得国家征地补偿款105000元,遂案发。犯罪嫌疑人王江、赵红2012年2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于2月24日立案侦查。

据赵红供述,假结婚的行为是她一个人决定的。赵红告诉王江说母亲李燕一个人在农村,媳妇对她不好,假结婚不但可以让母亲的户口迁入赵场镇黄金塆组,还可以多领取征地拆迁费。李燕的占地补助款是10.5万元,除去房子折旧1.5万元,还有9万元,还有养老保险等,是赵红夫妇去领的。

李燕供述,王江提出办假结婚,可以把自己的户籍迁到他的户籍上,就可以得到政府赔偿,于是两人2010年6月11日在西郊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李燕说,赔偿相关手续是王江去办理的,她并不知情,也没去领取过赔偿款。李燕只得到政府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从2011年12月左右就开始在赵场信用社领取,每月是600元,已领取八个月左右。昨日,王江夫妇涉嫌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费一案,在翠屏区法院开庭,两人认罪态度比较积极,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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