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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庆华:对明代中葡关系中几个问题的考察

近年来,笔者在考察明代中西关系、研读中外历史文献和相关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史书记载错误或失实之处,使相关历史事件的研究,尤其是中葡关系史的研究,受到严重影响。现举几例,并略做考辩,以就教于方家。 

一、关于 China 与 Cathay 

对于葡萄牙人来说,直至16世纪末叶,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讲述的那个“Cathay”(葡文常写作Cataio,即“契丹”,马可·波罗对中国的称谓。)[1],仍然是一个神秘的国家。尽管他们早在1508年(明正德三年)就曾同中国人在马六甲相遇,1513年就踏上了中国的土地,1517年向中国派遣使节,1521—1522年曾两次同中国师船在中国东南沿海兵戎相见,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借居中国领土澳门,此后,耶稣会士又渐次由中国沿海进入内陆传教,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在马六甲遇到的“Chins”(秦人),就是《马可·波罗游记》中的“Cataios”(“契丹人”,马可·波罗对中国人的称谓。),所遣使的国家“China”(秦国)[2],就是他们自15世纪中叶起,一直向往的那个“遍地黄金”的 “Cathay”。虽然16世纪初,葡萄牙人还不知道Cathay究竟位于东方何处,也没有证实 China 与 Cathay 之间是否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们并没有因为此时已经很少有人谈论这个神秘的 Cathay 而不再相信它的存在,更没有放弃对“发现”或征服 Cathay 的锐意追求。 

葡萄牙人在进入印度洋并向太平洋扩张期间,所到之处,几乎都会见到来自 terras dos Chijns(“秦人之地”)的丝绸、瓷器等物产,都能听到有关“秦人”和“秦人之地”的奇闻逸事,所以,他们的目标不仅始终紧盯着印度和亚洲其他国家,而且还非常重视搜集有关“秦人之地”的情报,打探“秦国”的虚实[3]。葡萄牙国王唐·曼努埃尔一世(Dom Manuel I)派遣唐·佛朗西斯克·德·阿尔梅达(Dom Francisco de Almeida)和阿丰索·德·欧布盖克(Afonso de Albuquerque)到东方建立殖民帝国之后不久,即于1508年2月13日诏令塞盖拉(Diogo Lopes de Sequeira)前往征服马六甲,并以此为扩张基地,开发远东。此外,国王还在谕令中要求塞盖拉“询问那些秦人,他们来自哪个国家,路途有多远?他们通常在什么时候到马六甲或其他地方经商贸易?都带些什么货物?每年有多少商船到马六甲?他们驾驶什么样的船只?是否当年返回?他们在马六甲等地是否有代理商或商站?他们是否富有?是否尚武?使用什么武器,是刀剑还是火铳?他们的穿着如何?身材是否高大?……他们是异教徒还是基督教徒?他们的国家是否强大?他们国家有没有摩尔人?[4]或者其他不遵奉本国信仰和法律的人?他们崇拜什么?有哪些风俗习惯?国土面积有多大?与哪些国家为邻”[5]?葡萄牙向远东扩张和建立东方帝国期间,国王对“发现”“秦人”和“秦人之地”表现出来的这种浓厚兴趣,说明他迫切需要了解这个出产丝绸和瓷器的“秦人之地”的各方面情况,并且早已对此“秦人之地”觊觎生心。然而,完成“考察”“秦人之地”任务并对国王的提问做出圆满答复的,并不是塞盖拉,而是1517年(正德十二年)奉派出使“秦国”的葡萄牙第一个特使皮雷斯(Tomé Pires)。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通过皮雷斯于1512年至1515年在印度和马六甲负责药材采购和管理工作期间完成并呈送国王唐·曼努埃尔一世的《东方志》(Soma Horiemtall)[6]。 

有关葡萄牙国王唐·曼努埃尔一世这道考察“秦人”和“秦人之地”的谕令,中外学者往往不假思索地把谕令中的“Chijns”理解为“中国人”[7],他们不仅对国王在谕令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感到奇怪和困惑,甚至断言葡萄牙国王对中国的情况一无所知!如果脱离历史背景,以今天的知识去理解16世纪初葡萄牙国王谕令中的“Chijns”,毫无疑问,稍有一点西方语文知识的人都会断定“Chijns”指的就是中国人。但在葡萄牙人刚刚进入印度洋和太平洋,特别是在刚刚从东方的穆斯林商人那里听说 China的时候,他们自然不可能把这个完全陌生的“China”与“Cathay”联系在一起,而是把“China”当成了另外一个国家。 

达·伽马(Vasco da Gama)首航印度,以及在达·伽马前后曾经去过马林迪或马六甲的葡萄牙人,他们在返回里斯本之时,不仅带回许多“秦人之地”的物产和情报,而且还向亲友、朝廷大臣甚至国王转述了一些有关“秦人之地”的故事。此外,1502年,一位葡萄牙探险家根据葡萄牙船长和水手的见闻绘制了一张亚洲地图,地图上的马六甲近旁标着 Terra dos Chins(“秦人之地”),并且还注明了该地的物产,如大黄、珍珠、麝香、瓷器等。可以说,葡萄牙国王唐·曼努埃尔一世对“秦人之地”的兴趣,就是由此产生的[8]。然而,当时他并不知道此“秦人之地”或“China”就是《马可·波罗游记》中的“Cathay”,他甚至连怀疑都没有怀疑,否则,他会责成塞盖拉去设法证实Chins(“秦人”)是否来自 Cathay,或者 Chins 是否就是 Cataios。迄今为止,葡萄牙文献中尚未发现有关唐·曼努埃尔一世怀疑或试图证实 Chins 是否就是 Cataios 的记载。相反地,可以说明他把出产丝绸、瓷器的 China看成是另外一个国家的证据倒是很多[9]。因此,从主观上看,葡萄牙国王谕令中的“Chins”,所指的并不是中国人(Cataios)。对于中国(Cathay),或者说对于元代中国,他并非一无所知,相关知识,他起码已经从拉丁文本和葡萄牙文本的《马可·波罗游记》中获得了[10]。不仅葡萄牙国王唐·曼努埃尔一世把 China 和Cathay 看成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国家,就连16世纪中叶在澳门或广东学习汉语并准备进入中国内陆传教的耶稣会士,他们也都以为 China 和 Cathay 是两个国家,并且说 Pequim(北京)是前者的首都,Khanbalik(汗八里)是后者的京城。直到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于1608年3月8日自北京致函耶稣会会长,指出 China 就是过去人们所说的 Cathay,北京就是马可·波罗讲述的 Cathay的古都汗八里[11],以及葡萄牙修士鄂本笃(Bento de Goes)结束对 China 和 Cathay 的考察,最终证实了 China 就是 Cathay 的另外一个名字时,这场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争执才算结束[12]。从此,China 便成了外国,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称呼。然而,自从公元912年阿保机即皇帝位建立契丹国[13],中国北部邻邦俄罗斯即以 КИТАЙ 称中国,且至今没有更改。 

二、Oquem并非“蚝镜”  

西方学者往往注重从考察西方文献最早记载澳门的时间入手,论证葡萄牙人入居澳门的时间。据葡萄牙学者布拉嘉(Eduardo Braz?o)讲,西方最早记述澳门的文献,是葡萄牙探险家和旅行家平托(Fernand Mendez Pinto)于1555年11月20日从澳门写给果阿耶稣会学院院长迪亚士(B. Dias)的一封信。平托在信中说:“今天,我从浪白澳来到距离不远的Amacau(娘妈阁),并且在这里遇上了巴来多神甫(Padre Melchior Nunes Barreto)”[14]。布拉嘉的这种说法虽然得到了西方多数学者的认同,但并非没有值得商榷之处。事实上,早在1553年葡萄牙人借居澳门之前,就有葡萄牙私商登陆并逗留澳门半岛。因此,最早记述澳门的葡萄牙文献,还应该在平托这封信之前,只是尚未被发掘。 

我们不想探讨西方文献何时及如何记载澳门的问题,我们只想通过论证,澄清皮雷斯(Tomé Pires)在所著《东方志》(Soma Horiemtall)中介绍的“Oquem”究竟是不是“蚝镜”(澳门的许多称谓之一)的问题。 

布拉嘉有关1555年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然而,下面这种说法,不仅没有丝毫根据,且近乎荒诞,那就是卡洛斯·依士托尼钮(Carlos Estorninho)对皮雷斯笔下的“Oquem”所做的错误解释。卡洛斯·依士托尼钮是这样说的:“皮雷斯于1513年访问中国之后不久,曾经(在《东方志》中)对‘蚝镜’做过描述”[15]。卡洛斯·依士托尼钮的说法,深深地影响了相当一部分中外学者。他们普遍认为,曾经出使明廷的葡萄牙人皮雷斯早在1515年前撰写并完成的《东方志》中,就有关于“蚝镜”的记载。 

卡洛斯·依士托尼钮的说法,纯属主观臆断。首先,皮雷斯在1517年奉命出使明廷之前,从未到过中国,他在书中有关中国的记述,完全是听印度人、马来人及中国贩海私商的介绍;其次,卡洛斯·依士托尼钮未对皮雷斯笔下的“Oquem”进行考证,想当然地认为此“Oquem”就是“蚝镜”。 

其实,皮雷斯在《东方志》中介绍“Oquem”时,讲得十分清楚和准确。他说:“广州港而外,尚有一处港口,名曰Oquem,自广州前往,陆路三天,水路一昼夜,系琉球等国商船湾泊之所”[16]。 

我们知道,明初至明中叶,朝廷对外国来华进行朝贡贸易,是做了许多严格规定的,如:贡舶来有定期、船只有定数、湾泊有定所,等等。仅就皮雷斯提到的琉球而言,正德年间,其贡舶只能按规定到福州市舶司(亦称“福建市舶司”)呈递表文、勘合,以备查验[17];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并且接受抽分之后,方可在福建入贡并进行自由贸易。此外,蚝镜(澳门)从来没有被朝廷指定为朝贡贸易之地,也不是“琉球等国商船湾泊之所”。事实上,皮雷斯在1512—1515年间撰写《东方志》时,福建的市舶司因为琉球入贡频繁、贡舶渐多,早于成化五年(1469年)由泉州移至福州。因此,他得到有关“Oquem”的这条信息时,正是福州市舶司主持琉球入福建进行朝贡贸易的时期。可见,《东方志》中提到的“Oquem”是福建(福州)的音译,并非“蚝镜”的音译。从闽南话和葡萄牙语的发音来看,“Oquem”可以回译为“福建”,而从明代朝贡贸易制度中有关贡期、贡道、湾泊处所等规定的史实上判断,“Oquem”指的则是“福州”。外国人将“福州”拼写作“福建”的情况并非例外,与葡萄牙人及其他西方人将“广州”和“广东”一概拼写作Cant?o(Canton)的道理一样。至今,西方著作中将广州和广东拼写作Cant?o(Canton)的现象,仍然随处可见,只不过一些比较认真的作者,其在提到广州时,为了避免与广东混淆,在Cant?o(Canton)的后面注上“省会”二字罢了。 

三、杨三、戴明及“疎世利”  

(一) 严从简所记杨三、戴明究系何人? 

1517年葡萄牙通聘明廷失败后,中葡两国曾于1521年6—9月间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屯门附近兵戎相见,史称中葡“屯门之战”。有关此次武装冲突,中国史籍略有记载,曰:“广东复奏:海洋船有佛郎机国(按,指葡萄牙。)接济使臣(按,即前文所讲皮雷斯。)衣粮者,请以所赍番物,如例抽分。事下礼部,复言:佛郎机非朝贡之国,又侵夺邻封,犷悍违法,挟货通市,假以接济为名,且夷情叵测,屯驻日久,疑有窥伺。宜敕镇巡等官亟逐之,毋令入境”[18]。此后,佛郎机国人退守屯门,设立营寨,大造火铳,据险逆战,铳发猛烈。备倭官海道副使汪鋐,“招募海舟,指授方略,亲临敌所。藩舶大而难动,欲举必赖风帆。时南风急甚,(鋐)命刷贼敝舟,多载枯柴燥荻,灌以脂膏,因风纵火,火及敌舟,适被焚溺,众鼓噪而登,遂大胜之”[19]。有关缴获并仿制佛郎机炮铳之事,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佛郎机》有这样一段记载:“有东莞县白沙巡检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机船,见有中国人杨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国,备知造船、铸铳及制火药之法,(汪)鋐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卖酒米为由,潜与杨三等通话,谕令向化,重加赏赉,彼遂乐从,约定其夜,何儒密驾小船,接引到岸,研审是实,遂令如式制造。鋐举兵驱逐,亦用此铳取捷,夺获伊铳,大小二十余管。……嘉靖二年,鋐后为冢宰,奏称佛郎机凶狠无状,唯恃此铳此船耳。铳之猛烈,自古兵器未有出其右者。用之御虏守城,最为便利,请颁其式于各边,制造御虏。上从之。”[20]。另据葡萄牙史料记载,有一个名叫佩德罗(Pedro)的华人[21],旅居马六甲有年,并受雇于葡萄牙人,颇通西洋火药、炮铳及帆船制造技术。当时,佩德罗在葡萄牙战舰上服务,屯门混战之中,趁乱逃回原籍 Foym 并藏匿[22]。不久,佩德罗即被地方官府发现,先被起用在广州府设计并打造大帆船,后因战事需要,又被送往京城配制火药、铸造炮铳[23]。通过这则葡萄牙史料,我们可以肯定,所记华人佩德罗,无疑就是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佛郎机》中所载杨三或戴明。 

(二) “疎世利”——人名? 

据葡萄牙史料记载,1521年4月,葡萄牙国王曾任命梅勒·科迪尼奥(Martim Afonso de Melo Coutinho)为舰长及中国城堡司令,在中国沿海修筑城堡、建立商站,并开辟广州→科钦→里斯本贸易航线。未几,梅勒·科迪尼奥即带领其兄弟瓦斯戈·费尔南德斯·科迪尼奥(Vasco Fernandes Coutinho)和迪奥戈·德·梅勒(Diogo de Melo)等,率舰队从里斯本出发前往东方。翌年7月,梅勒·科迪尼奥舰队甫抵马六甲,即匆忙前往中国,并于8月初到达屯门[24]。舰队中的另外一名船长,名叫佩德罗·豪曼(Pedro Homen),他指挥的战舰为“西赛罗”号(Siseiro)。 

梅勒·科迪尼奥舰队由6艘战船组成,官兵300余名[25]。舰队在进入屯门之前,曾经遭遇中国师船的阻截,但梅勒·科迪尼奥未敢还击,而是一面向屯门缓慢行进,一面设法与巡海备倭等官进行交涉,并称是为同中国“恢复通商贸易”而来。广东官府不允许梅勒·科迪尼奥等登陆广州,且命令备倭等官将其逐出广东沿海。梅勒·科迪尼奥遂命令迪奥戈·德·梅勒与佩德罗·豪曼各驾一艘战船前往广州。两艘船刚刚进入珠江口,就遭到了中国师船的重创。于是,中葡之间发生第二次武装冲突,史称“西草湾之役”。 

有关“西草湾之役”,中国史料记载:“佛郎机国人别都卢寇广东,守臣擒之。初,(别)都卢恃其巨铳利兵,劫掠满剌加诸国,横行海外。至率其属疎世利等千余人,驾舟五艘破巴西国。遂寇新会县西草湾。备倭指挥柯荣、百户王应恩率师截海御之,转战至稍州,向化人潘丁苟先登,众人齐进,生擒别都卢、疎世利等四十二人,斩首三十五级,俘被掠男妇十人,获其二舟。余贼末儿丁·甫思·多·灭儿等,复率三舟接战,火焚先所获舟,百户王应恩死之,余贼亦遁”[26]。 

《明实录》中所记“别都卢”,就是葡萄牙文献中所载“佩德罗·豪曼”。而《明实录》中的“疎世利”,则是别都卢指挥的战舰“西赛罗”号,因此,“疎世利”并非人名。《明实录》所记“末儿丁·甫思·多·灭儿”,正是葡萄牙舰队总指挥官梅勒·科迪尼奥,全名为“马尔丁·阿丰索·德· 梅勒·科迪尼奥”。 

有关《明实录》中记载的“巴西国”,葡文作 Pacém,英文作 Pasai,实为《元史》所载之“巴昔”,今称巴赛,位于苏门答腊岛北部,并非南美洲东部之巴西。1521年,巴赛被葡萄牙人占领;1524年,邻邦亚齐王国赶走葡萄牙人之后,将巴赛吞并。自此,巴赛王国不复存在。 

至于《明实录》所谓“获其二舟”,其中一艘是别都卢指挥的战船“疎世利”号,另一艘是迪奥戈·德·梅勒指挥的战船“维多利亚”号(Victória)。 

《明实录》所记“佛郎机国人……驾舟五艘破巴西”,显然是将葡萄牙人于上年攻占巴赛事与“入寇”新会县西草湾混为一谈了。如前所述,梅勒·科迪尼奥舰队由6艘战船组成。其中的5艘,就是《明实录》所记“驾舟五艘”。另外1艘船是由马六甲兵头指派的,并由杜阿尔特·科埃略(Duarte Coelho)指挥。杜阿尔特·科埃略是上年中葡屯门之战的幸存者,因畏惧中国师船,没有紧跟梅勒·科迪尼奥舰队进入屯门。所以,《明实录》只说葡萄牙人“驾舟五艘”,而没有说“驾舟六艘”。 

四、澳葡议事会与代表唩嚟哆  

澳门议事会成立于1583年,是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自发选举成立的自治机构,1586年获葡萄牙国王驻印度代表批准。 

早在议事会成立之前,首批进入并寓居澳门的葡萄牙商人就在1560年自发地成立了一个由驻地长官、法官和商人代表组成的自治机构。其中的商人代表,就是这个自治机构负责与中国地方官府联络和交涉的代表,葡文称Vereador。明清时期,中国有关澳门及澳门葡萄牙人文献中所记载的“唩嚟哆”,就是该自治机构代表Vereador的音译。 

澳门议事会成立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澳门葡萄牙人社区与中国地方官府联络和交涉的任务,仍然由代表 Vereador(唩嚟哆)负责。葡萄牙人称,万历十二年(1584年),中国皇帝封议事会检察官(Procurador)为“督理蚝镜澳事务西洋理事官,并且授予二品官衔,负责有关对华事务”[27]。万历皇帝为澳门议事会检察官封官之事是否属实,我们姑且不论。仅就澳门葡萄牙社区自治机构负责与中国地方官府交涉的代表而言,起码截止明朝末年,一直是Vereador(唩嚟哆),而不是Procurador(检察官)。里斯本阿儒达皇家图书馆有关中国的17世纪葡萄牙文手稿中有这样的记载: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海道副使俞安性将《海道禁约》五条交与澳门议事会执行并勒碑立于议事会时[28],在《海道禁约》上签字画押的,是议事会代表Vereador(唩嚟哆)[29],而不是Procurador(检察官)。 

澳门议事会的Procurador(检察官),很可能是从17世纪末、18世纪初才开始负责对华交涉事务的。不过,直至19世纪中叶,中国地方官在向澳门议事会下谕、行札时,大都仍然称“唩嚟哆”、“夷目唩嚟哆”、“西洋理事官唩嚟哆”,而议事会向中国地方官府具禀时,亦自称“唩嚟哆”、“西洋理事官唩嚟哆”或“督理濠镜澳事务西洋理事官唩嚟哆”。鸦片战争以后,葡萄牙政府效仿英、美、法等国,任命“驻中国、日本、暹罗全权公使”,由澳葡总督兼任并驻扎澳门,“唩嚟哆”这个角色才开始逐渐从中葡交涉事务中退出。 

五、哑诺唎归氏浮海求贡与平息柘林兵变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五癸未条有这样一段记载:“有夷目哑喏唎归氏者浮海求贡,初称满剌加国,已复,易辞称蒲丽都家。两广镇巡官以闻,下礼部议:‘南番国无所谓蒲丽都家者,或即佛郎机诡托也,请下镇巡官详(译)审,若或诡托,即为谢绝;或有汉人通诱者,以法治之’。奏可”[30]。《明史·佛郎机传》亦云:“(嘉靖)四十四年,伪称满剌加入贡。已改称蒲都丽家。守臣以闻,下部议,言必佛郎机假托,乃却之”[31]。中国这两则史料所记载的,是葡萄牙国王继1517年(正德十二年)首次遣使中国失败后,再次试图通聘明廷之事。但是,如果不与同时期其他中外文献进行勘比对照,读者通过这些史料所能得到的信息,仅仅是“葡萄牙曾经于嘉靖末年遣使中国并被拒绝”,至于所载“哑喏唎归氏”是何许人、中葡两国就此次事件进行的交涉如何,以及葡萄牙此次遣使与广东官府平息柘林澳水兵叛乱有什么关系等,根本无从了解。 

要了解哑喏唎归氏究竟是谁、中葡两国的交涉,以及葡萄牙遣使与平息柘林兵变的关系等,我们必须考察中葡双方当时的有关记载。 

嘉靖四十三年,吴桂芳上言:“据广东布政司右布政使陈暹议照,满剌加本系进贡之国,赍来表文,若果系其国王所遣,即不当却。但查得《大明会典》,先朝原给有印文勘合。今据赍来表封,仅容二寸五分,用蜡色负印钤盖,似非先朝给印,且未赍有勘合。赴司比对,其非满剌加国王已无可疑。又据丘时庸亲自译审,夷使称满剌加国王久为蒲利(丽)都家所并,表文乃是本国王名唤哝沙必细的阳者所遣[32]。则是满剌加国王已不存,而蒲(丽)都家、满剌加,前后国名不一,信有如各官所称系奸民拨置,或系别国生夷,畏惧说出真籍,绝其交易之路,为此掩饰之词。……照得蒲丽都家国名,史传所不载,历查本朝,并未入贡,恐系佛郎机国夷人近年混冒满剌加名目,潜通互市,今又托名求贡,以为阻赖抽分之计。事涉可疑,诸司难便定拟,乞早赐奏定夺。……佛郎机诸国,节奉明旨拒绝,不许通贡者,亦颇潜藏,混迹射利于其间。驯至近年,各国夷人据霸香山濠镜澳恭常都地方,私创茅屋营房,擅立礼拜番寺,或去或往,至长子孙。当其互市之初,番舶数少,法令惟新,各夷遵守抽盘,中国颇资其利。比至事久人玩,抽盘抗拒,年甚一年,而所以资之利者,日已薄矣。况非我族类不下万人,据澳为家已逾二十载。虽有互市之羁縻,而识者忧其为广城肘腋之隐祸久矣。……今据该司会同差官译审,却称系蒲丽都家国,与原词满剌加大不相合。况又自称满剌加为其所并,则其称强西洋,情可推见。及查所赍番书,验止方员(圆)各二寸五分,已非表文式制,又其上盖一员(圆)印,如中国图记之状,又岂以卑承尊,真正印信行移之体?……臣等又访得,正德末年,佛郎机番夷亦以进贡为名来广,名虽求贡,实拥大番船往来贸易,喜则人,怒则兽,官兵莫敢谁何,沿海被其荼毒。嘉靖初年,海道副使汪鋐用计破之,其患始绝。今蒲丽都家恐即佛郎机自隐之国名,而本夷求贡之情恐即先年贸易之故智。却其贡,则彼必肆为不道,或恣猖狂,然其发速,而祸尚小。许其贡,则彼呼朋引类,日增月益,番船抽分之法,必至尽格(革)而不行,沿海侵陵(凌)之患,将遂溃决而莫制,其祸虽迟而实大,大难图也。缘彼以求贡为名,臣等不容径拒,以干专擅之愆,但事关利害甚重,臣等又不敢缄默,以贻日后地方之患,乞敕下该部会同详议应否施行”[33]。 

吴桂芳的这番议论,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朝廷有关是否准许“蒲丽都家国”或“佛郎机国”入明朝贡并遣使进京陛见的决定。然而,他在奏疏中却只字没提葡萄牙人主动要求协助平息柘林叛兵事。 

有关葡萄牙人协援平息兵变事,早在吴桂芳上疏之前,广东总兵俞大猷在写给吴桂芳的信中说:“(柘林)叛兵事,决为攻剿之图,亦须旬日后乃可齐整。香山澳船,猷取其旧熟,用林宏仲者数船,功成重赏其夷目,贡事已明谕其决不许。猷候制出各号带,即差人分发此澳船并南头船、白石船,克日齐至合攻,此数日且言招以款之”[34]。 

据葡萄牙文献记载,1562年底,一支舰队自里斯本来到印度,传达葡萄牙摄政王太后卡特琳娜谕旨:为通商、传教事,选派特使率团并带厚礼,前往中国拜谒皇帝[35]。葡萄牙国王驻印度全权代表F.库蒂尼奥(D.Francisco Coutinho)遂任命戈易斯(Gil de Góis)为国王特使。这位国王特使戈易斯,就是《明世宗实录》癸未条所载“哑喏唎归氏者”。戈易斯使团于1563年4月底离开印度果阿,7月29日到达澳门。由于广东官府百般阻挠,以致使团久滞澳门,不能成行。 

有关柘林水兵哗变及葡萄牙人协助讨平叛兵事,戈易斯使团秘书依施高巴尔(Jo?o de Escobar)记述道,1564年(嘉靖四十三年)6月间,柘林叛兵曾试图劫掠澳门附近海面的葡萄牙商船[36],遭到葡萄牙战舰的炮火攻击后,很快撤退。曾经管理过澳门葡萄牙人事务的富商迪奥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遂借机密遣属下托梅·佩雷拉(Tomé Pereira)往广州求见广东总兵[37],通报叛兵劫掠商船并向总兵透露葡萄牙人愿竭力协助官府讨平柘林叛兵。广东总兵同意葡萄牙人援助并表示愿负责解决戈易斯出使中国之事。澳门兵头若昂·佩雷拉(Dom Jo?o Pereira)得此消息后,即开始与广东官府商量如何讨平叛兵。是年10月7日,葡萄牙方面由路易斯·德·梅罗(Luís de Melo)和迪奥戈·佩雷拉指挥的11艘兵船及300名士兵,广东方面由总兵率领的25艘战船,集结于叛兵据守的海澳附近之后[38],很快向叛兵发起进攻,仅30分钟就结束了战斗。葡萄牙人纷纷登上叛兵丢弃的船只,抢夺船上的白银、货物及武器弹药等,有的船长甚至霸占了俘获的船只。迪奥戈·佩雷拉考虑到戈易斯出使中国的问题,与路易斯·德·梅罗反复交涉,船长们才勉强同意将俘获的船只交给广东总兵。迪奥戈·佩雷拉再次向总兵提出了戈易斯出使中国的问题。总兵回答说:遣使通聘,事关重大,地方官不能擅做主张,必须上奏朝廷,并候旨。不过,总兵却以书面形式许诺:一俟返回广城,即刻启奏圣上[39]。 

至于广东总兵俞大猷是否曾将葡萄牙国王遣使及澳门葡萄牙人协助讨平叛兵之事上奏皇帝,以及朝廷或皇帝的最后批复如何,葡萄牙文献并无详细记载。根据葡萄牙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1564年11月初,戈易斯特使曾获广东官府的准许,在使团秘书依施高巴尔及两名耶稣会士的陪同下访问了广州,但使团的广州之行,却对恢复中葡通商贸易和派遣耶稣会士入华传教等事毫无建树。当时,广东官府不仅再次拒绝了葡萄牙使团有关进京的请求,而且还阐述了种种理由。1566年,戈易斯使团返回印度果阿[40]。 

六、“佛郎机”  

明代史籍中的“佛郎机”,是由法兰克语中 Frank(即法兰克人)一词的音译。但汉语中的“佛郎机”,既不是直接从法兰克语音译过来的,所指的也不是法兰克人,而是16世纪初来华通商贸易、16世纪中叶开始寓居中国领土澳门的葡萄牙人。中国明末及清初的历史文献中,“佛郎机”一词除了用来称谓葡萄牙人、葡萄牙国,也用来称葡萄牙人所铸造的炮铳。“佛郎机”音译成汉语的经历大致为: 

“佛郎机”是阿拉伯人最早对法兰克人的称呼,后来则成了穆斯林人(又称“撒拉森人” Saracens,即基督教徒对中东地区阿拉伯人和穆斯林人的称呼)对欧洲人的泛称。“佛郎机”一词音译成阿拉伯语为“Ifranji”、“Firanji”。后来,阿拉伯语“佛郎机”——“Ifranji”、“Firanji”,又被分别转译成波斯语“Frangi”、“Firingi”,以及马来语“Peringgi”、“Parangui”。至于穆斯林人因何以法兰克人称欧洲人,则与11—13世纪的十字军东侵直接相关。 

15世纪中叶至16世纪初,葡萄牙人驾驶武装帆船从大西洋饶非洲西南之好望角到达印度洋,以及再自印度洋穿过马六甲海峡进入太平洋,沿途所用导航员和翻译,大都为穆斯林人,及至1517年葡萄牙首次派遣皮雷斯使华,其所延舌人火者亚三,也是在马六甲长期生活并信奉伊斯兰教的华人。因此,汉语中的“佛郎机”,毫无疑问,是从马来语的“Peringgi”、“Parangui”转译过来的。 

有关“佛郎机”,张廷玉等据《明实录》编纂《明史》时立传曰:“佛郎机,近满剌加。正德中,据满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始知其名。诏给方物之直(值),遣还。其人久留不去,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已而夤缘镇守中贵,许入京。武宗南巡,其使火者亚三因江彬侍帝左右。帝时学其语以为戏。其留怀远驿者,益掠买良民,筑室立寨,为久居计”。 

“佛郎机”,明代史籍作为国名、人名、铳名,主要有如下记载: 

葡萄牙国名:“佛郎机素不通中国,正德十二年,驾大舶突至广州澳口,铳声如雷,以进贡为名”[41]。据顾应祥记述:“正德丁丑,……蓦有大海舶二只,直至广城怀远驿,称系佛郎机国进贡。其船主加必丹”[42]。《明实录》载:“佛郎机国差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并给勘合。广东镇巡等官以海南诸番无所谓佛郎机者,又使者无本国文书,未可信,乃留其使者以请”。礼部收到广东地方官的奏折之后,经过认真讨论,提出了具体意见。翌年初春,朝廷传下了谕旨:“令谕还国,其方物给与之”[43]。 

葡萄牙国人名:黄佐《泰泉集》云:“正德末,逆臣江彬领四家兵从车驾游豫,受佛郎机夷人贿,荐其使火者亚三,能通番汉语,毅皇帝喜而效之。降玉趾,日与晋接”[44]。黄佐《广东通志》载:“佛郎机夷人加必丹末等三十员名入贡,至南京,江彬领四家兵从上游豫,导引火者亚三谒上,喜而留之”[45]。严从简记:“有火者亚三,本华人也,从役彼国久,至南京,性颇黠慧。时武宗南巡,江彬用事,导亚三谒上,喜而留之”[46]。《明实录》载:“近日佛郎机并满剌加,占城等国进来番文事,于地方俱未见有处置。夷情反复,不可不虑”[47]。又载:“海外佛郎机,前此未通中国,近岁吞并满剌加,逐其国王,遣使进贡,因请封。诏许来京,其留候怀远驿者,遂掠买人口,盖房立寨为久居。满剌加亦尝具奏求救,朝廷未有处也。会监察御史丘道隆言:‘满剌加朝贡诏封之国,而佛郎机并之,且啖我以利,邀求封赏,于义决不可听。请却其贡献,明示顺逆,使归还满剌加疆土之后,方许朝贡。脱或执迷不悛,虽外夷不烦兵力,亦必檄召诸夷,声罪致讨,庶几大义以明’。御史何鳌亦言:‘佛郎机最号凶诈,兵器比诸夷独精。前年驾大舶突进广平(东)省下,铳炮之声,震动城郭。留驿者违禁交通,至京者桀骜争长。今听其私舶往来交易,势必至于争斗而杀伤。南方之祸,殆无极矣。且祖宗时,四夷来贡皆有年限,备倭官员防截甚严,间有番舶诡称遭风漂泊欲图贸易者,亦必核实具奏,抽分如例。夷人获利不多,故其来有数。近因布政使吴廷举首倡缺少上供香料及军门取给之议,不拘年份,至即抽货,以致番舶不绝于海澳,蛮人杂遝于州城。法防既疏,道路益熟。此佛郎机所以乘机而突至也。乞查复旧例,悉驱在澳番舶及夷人潜住者,禁私通,严守备,则一方得其所矣’”。礼部复议后奏报:“道隆先为顺德令,鳌顺德人,故备知其情,宜候满剌加使臣到日,会官译诘佛郎机番使侵夺邻国、扰害地方之故,奏请处置。广东三司掌印并守巡巡视备倭官不能呈详防御,宜行镇巡官逮问,以后严加禁约。夷人留驿者,不许往来私通贸易,番舶非当贡年,驱逐远去,勿与抽盘”[48]。 

葡萄牙炮铳名:严从简书中所云:“其铳管用铜铸造,大者一千余斤,中者五百余斤,小者一百五十斤。……铳弹内用铁,外用铅,大者八斤。其火药制法与中国异,其铳一举放,远可去百余丈,木石犯之皆碎。有东莞县白沙巡检何儒,前因委抽分,曾到佛郎机船,见有中国人杨三、戴明等,年久住在彼国,备知造船、铸铳及制火药之法,(汪)鋐令何儒密遣人到彼,以卖酒米为由,潜与杨三等通话,谕令向化,重加赏赉,彼遂乐从,约定其夜,何儒密驾小船,接引到岸,研审是实,遂令如式制造。鋐举兵驱逐,亦用此铳取捷,夺获伊铳,大小二十余管。……嘉靖二年,鋐后为冢宰,奏称佛郎机凶狠无状,唯恃此铳此船耳。铳之猛烈,自古兵器未有出其右者。用之御虏守城,最为便利,请颁其式于各边,制造御虏。上从之。至今,边上颇赖其用”[49]。 

七、“加必丹末”与葡使皮雷斯  

《明武宗实录》载:“佛郎机国差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并给勘合。广东镇巡等官以海南诸番无所谓佛郎机者,又使者无本国文书,未可信,乃留其使者以请”。朝廷传旨:“令谕还国,其方物给与之”[50]。这是中国文献对葡萄牙于正德十二年初次遣使通聘明廷的记载,其中提到的“加必丹末”,是葡萄牙文Capit?o-Mor的音译,意为“舰队司令”、“舰长”或“船长”,不是人名,更不是什么“使臣”(Embaixador)或“使臣”名字(皮雷斯,Tomé Pires)的音译。 

有关葡萄牙此次遣使,当时任广东佥事并署海道事的顾应祥曾这样记述道:“正德丁丑,……蓦有大海舶二只,直至广城怀远驿,称系佛郎机国进贡。其船主加必丹”[51]。 

中国文献因何误将葡萄牙“舰长”——“加必丹末”或“加必丹”记作葡萄牙使节?为什么中国学者大都认为“加必丹末”或“加必丹”是葡萄牙使节?以及为什么外国学者只说舰长费尔南(Fern?o Peres de Andrade)是葡萄牙国王特使,只字不提真正使节皮雷斯? 

据皮雷斯使团成员之一维埃拉(Cristóv?o Vieira)从广州监狱托人带出的书信讲,葡萄牙使华舰队指挥官“费尔南抵达中国港时[52],曾命令几位舌人致函(中国当局),告知舰队指挥官的到来,并且带来了准备拜见中国国王的使臣。舌人按照当地(中国书写公文的)习惯在信中称:‘舰长(Capit?o-moor)及使节受佛郎机国王差遣,按照惯例,携带贡物前来,向共主、天子表示臣服并请勘合’。由于按例呈递了这份表文,我们才被允许上岸。至于舌人所书表文的内容如何,他们并没有告诉费尔南,同时,费尔南也无暇过问”[53]。从这封信来看,火者亚三等舌人并没有把葡萄牙使华舰队指挥官——“加必丹末”说成是使节。如果说舌人在书信中有什么“失误”,只是,1,把Capit?o-moor音译作“加必丹末”,没有意译为“舰长”;2,没有直书葡萄牙使节皮雷斯的姓名。 

由于皮雷斯并非贵族出身,葡萄牙一些史学家认为他地位卑微,遂在讲述葡萄牙初次遣使中国这段历史时,往往只称特使、使团,或者只提护送特使的舰长费尔南,只字不提特使皮雷斯的名字,以致部分没有看过葡萄牙有关此次遣使的原始资料,或者对此次葡萄牙遣使之事件根本不清楚的中外学者,其在著述中常常张冠李戴,把护送皮雷斯的费尔南舰长说成是葡萄牙国王特使。 

皮雷斯的父亲曾经做过葡萄牙国王唐·若昂二世的御用药师,皮雷斯在父亲的熏陶之下,对药学相当精通。1490年,皮雷斯被选做王位继承人唐·阿丰索王子(Principe Dom Afonso)的药师。不久,阿丰索王子在一次出游时坠马身亡。1511年,皮雷斯被派往印度,以药物官身份选购和管理药材。其在印度和马六甲工作期间,广泛收集东方各国的信息资料,历经三个寒暑,于1515年完成了《东方志》。至1515年秋,他在东方的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印度科钦做回国准备期间,被新任印度总督阿尔贝加利亚(Lopo Soares de Albergaria)选派出使中国。 

注释: 

[1] 西文中,有时也写作“Catay”。 

[2] China 或 Chys、Chin、Cina、Sina,是阿拉伯人、马来人最早对中国称呼的转音。这一称谓,当始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并发展对东南亚通商贸易之后。可知,China 一词所表示的既不是“瓷器”,也不是“茶”,而是“秦”,或“秦国”。 

[3] Eduardo Braz?o, Aponta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as rela??es diplomática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 (1516—1753), Lisboa, 1949, p. 15. 

[4] 12世纪初,葡萄牙人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中,曾经杀戮大批摩尔人;海外扩张初期,葡萄牙人又对摩尔人进行劫掠,与摩尔人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因此,葡萄牙人担心摩尔人对其进行报复。 

[5] Cartas de Affonso de Albuquerque, vol. II, p. 416; Henri Cordier, Histoire générale de la Chine et de ses relations avec les pays étrangers, Paris, 1920, tome 3, pp. 112 – 113; Documentos sobre os Portugueses em Mo?ambique e na áfrica Central (1407—1840), Lisboa, 1962—1989, vol. II, pp. 234—271. 

[6] 16世纪初,葡萄牙海外扩张势力进入西太平洋之后,无论是军政人员,还是商人、传教士、探险家,他们都曾积极地搜集有关东方诸国的各方面情报,并且及时向国内反馈。皮雷斯的《东方志》,就是其中一份较早和较为全面、详实的报导。 

[7] 早期葡萄牙文献中,“Chijns”,即“秦人”的复数,其书写很不统一,有时也写作“Chins、Chis、Chys、Sinas”。 

[8] 东南亚人及阿拉伯人以“秦”称中国,以“秦人”称中国人,虽然并非始于明代,但西方人以 Chyn 或 China称中国,则是在葡萄牙人开辟印度航线的前后,即从1498年葡萄牙人到达马林迪、1502年葡萄牙人绘制亚洲地图(即在马六甲附近标有 Terra dos Chins字样及其物产的地图),以及1509年塞盖拉在马六甲初次与华商相遇的这段时间开始的。 

[9] Rui Manuel Loureiro, Les Portugais et la route de Chine, in A la rencontre de Sindbad: la route maritime de la soie, Musée de la Marine – Paris, 18 mars – 15 juin 1994, p. 40. 

[10] 唐·若昂一世时期,国王书房中已有《马可·波罗游记》的拉丁文抄本;1502年,该书被译成葡文。Eduardo Braz?o, Em demanda do Catai a viagem de Bento de Goes à China (1603 — 1607), Lisboa, 1954, p. 11 e nota 3.

[11] Eduardo Braz?o, Em demanda do Catai a viagem de Bento de Goes à China (1603 — 1607), pp. 81, 96. 

[12] 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41—559页。 

[13] 中国科学院近代史所编《沙俄侵华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1卷,第18—19页。 

[14] 布拉嘉:《第一次中葡和约》,载澳门《文化杂志》,1987年,第1期,第114—119页。Rui Manuel Loureiro, Em busca das origens de Macau, pp. 65—75; Funda??o Oriente ed., Obra complete de C. R. Boxer, volume II, Macau na época da Restaura??o, Lisboa, 1993, pp. 15—16, “Introdu??o”.

[15] Manuel Teixeira, Toponimia de Macau, vol. I, Ruas com nomes genéricos,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1979, p. 37. 

[16] Rui Manuel Loureiro, O manuscrito de Lisboa da “Suma Oriental” de Tomé Pires, Macau, 1996, p. 201. 

[17] 据《明史》卷81,《食货志·市舶》记载,永乐元年(1403年)在浙江、福建、广东恢复设立的三个市舶司分别为:“浙江之宁波,通日本;福建之泉州,通琉球;广东之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 

[18] 《明世宗实录》卷4,正德十六年七月己卯条。 

[19] 陈伯陶:《东莞县志》卷31,《前事略三》。 

[20]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9,《佛郎机》。 

[21] “佩德罗”很可能是这位华人领洗时的教名,也许是葡萄牙人为便于称呼,送给的洋名。 

[22] Foym 很可能是葡萄牙人根据闽南或粤语发音,对“福建”的称谓。 

[23] Eduardo Braz?o, Aponta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as rela?o?es diplomática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 (Apêndice: Carta de Christov?o Vieira), pp. 54—55. 

[24] Jo?o de Barros, Décadas da ásia: Terceira Década, Liv. VIII, Cap. V. 

[25] Rui Manuel Loureiro, Cartas dos Cativos de Cant? Cristóv?o Vieira e Vasco Calvo (1524?). 

[26] 《明世宗实录》卷24,嘉靖二年三月壬戌条。Jo?o de Barros, Décadas da ásia: Terceira Década, Liv. VIII, Cap. V.

[27] Eudore de Colomban, Resumo da história de Macau, Macau, 1927, pp. 14—15; António da Silva Rego, A presen?a de Portugal em Macau, Lisboa, 1946, p. 77;Ministério das Colónias, Instru??o para o Bispo de Pequim e outros docu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e Macau, Lisboa, 1943, p. 23.

[28] 《海道禁约》,即海道副使俞安性等为禁止葡萄牙人“蓄养倭奴”、“贩卖人口”,奉命下澳巡视之后“条具五事”。见印光任、张汝霖著《澳门记略·官守篇》。 

[29] Bibliotéca da Ajuda, cota 49-V-4, Jesuitas na Asia 20: China – Noticias verdadeiras das contendas que houve em Macau sobre a Ilha Verde no anno de 1621. 

[30] 《明世宗实录》卷545,嘉靖四十四年四月癸未条。“蒲丽都家”是Portugal(葡萄牙)首次以其“真实”国名在中国文献中出现,当时距离葡萄牙人初来中国,已有半个世纪之久。《明实录》中有关葡萄牙人初称满剌加国、改称蒲丽都家及佛郎机诡托等记载与史实不符。首先,葡萄牙遣使明廷并非为“求贡”。其次,葡萄牙使节不可能冒充满剌加贡使,更不存在改口的问题。 

[31] 《明史》卷325,《佛郎机传》。 

[32] “哝沙必细的阳”,即葡萄牙国王 Dom Sebasti?o(唐·塞巴斯蒂安)的音译。当时,国王唐·塞巴斯蒂安尚未成年,亲政之前,1557年至1568年间,先后由王太后卡特琳娜及唐·恩里克(Dom Henrique)摄政。 

[33] 吴桂芳:《议阻澳夷进贡疏》,载徐孚远、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342。 

[34] 俞大猷:《正气堂集》卷15,《集兵船以攻叛兵》。 

[35] Carta do Padre António de Quadros, Ba?aim, 28 de Novembro de 1561, cf. Rui Manuel Loureiro, Em busca das origens de Macau, pp. 32—33. 

[36] 有关柘林水兵叛乱事,见《明世宗实录》(卷532)嘉靖四十三年三月甲寅条。 

[37] 据 Rui Manuel Loureiro 教授讲,托梅·佩雷拉是一个中国人,会葡语,信天主教,当时在迪奥戈·佩雷拉手下当差,并在迪奥戈·佩雷拉等人与广东官府的多次交涉过程中充任译员。如果Rui Manuel Loureiro 教授考证准确,这位取教名托梅·佩雷拉的中国人,很可能就是俞大猷在给吴桂芳的书信中提到的林宏仲。 

[38] 即虎门附近之三门海。见俞大猷《正气堂集》卷15,《计叛兵必伏诛》。 

[39] Jo?o de Escobar, Comentários, capitulos 5–17. Cf. Rui Manuel Loureiro, Em busca das origens de Macau, Documento 9, pp. 145 — 173. 

[40] Rui Manuel Loureiro, Em busca das origens de Macau, pp. 38 — 42. 

[41] 张燮:《东西洋考》卷5,第93页。 

[42] 胡宗宪:《筹海图编》卷13,《兵器·佛郎机图说》。 

[43]《明武宗实录》卷158,正德十三年春正月壬寅条。 

[44] 黄佐:《泰泉集》卷49,《承德郎兵部主事象峰梁公墓志表》。 

[45] 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62,《梁焯传》。 

[46]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9,《佛郎机》。 

[47] 《明武宗实录》卷191,正德十五年九月丁卯条。 

[48] 《明武宗实录》卷194,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条。 

[49]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9,《佛郎机》。 

[50]《明武宗实录》卷158,正德十三年春正月壬寅条。Rui Manuel Loureiro, Cartas dos Cativos de Cant? Cristóv?o Vieira e Vasco Calvo (1524?), p. 31.

[51] 胡宗宪:《筹海图编》卷13,《兵器·佛郎机图说》。 

[52] 此“中国港”,当指广州港,并非“屯门澳”。 

[53] Rui Manuel Loureiro, Cartas dos Cativos de Cant? Cristóv?o Vieira e Vasco Calvo (1524?), pp. 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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