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星期日,农历己亥年【猪年】六月十九
今日品读王充《论衡》第十卷——非韩篇第二十九(9)
周公闻太公诛二子,非而不是,然而身执贽以下白屋之士。白屋之士,二子之类也,周公礼之,太公诛之,二子之操,孰为是者?宋人有御马者不进,拔剑刭而弃之于沟中;又驾一马,马又不进,又刭而弃之于沟。若是者三。以此威马,至矣,然非王良之法也。王良登车,马无罢驽。尧、舜治世,民无狂悖。王良驯马之心,尧、舜顺民之意。人同性,马殊类也。王良能调殊类之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然则周公之所下白屋,王良之驯马也;太公之诛二子,宋人之刭马也。举王良之法与宋人之操,使韩子平之,韩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王良全马,宋人贼马也。马之贼,则不若其全;然则民之死,不若其生。使韩子非王良,自同于宋人,贼善人矣。如非宋人,宋人之术与太公同。非宋人,是太公,韩子好恶无定矣。
周公旦听闻姜太公诛杀了狂谲和华士二人,指责这种做法不对,便亲自携礼物探望地位低下的人。地位低下者,如同狂谲和华士二人之类,周公旦以礼相待,姜太公对其诛杀,二人之操行,谁是对的?宋国有有位马夫驾御的马不前行,他拔剑杀掉此马并丢弃于沟中;又驾一匹马,马又不前行,他又杀掉马并丢弃之于沟中。如此三次。以此方法威吓驯马,很极端,然而这不是王良驯马之法。王良登上车,所驾之马没有疲惫不行的。尧、舜治理国家,百姓没有狂妄作乱的。王良是驯服马心,尧、舜是顺百姓之意。人与人的本性相同,人与马却是异类。王良能调顺与人异类的马,姜太公却不能引导本性相同的人。周公旦礼遇地位低下之人,与王良驯马是一个道理;姜太公诛杀狂谲和华士二人,与宋国马夫杀马一样。将王良驯马之法与宋国马夫驾马的做法相比,让韩非子评断,韩非子必定会赞同王良而指责宋国马夫。王良保全了马的性命,宋国马夫却是杀了马。杀马,不如保全其性命;如此说杀死百姓,不如让百姓生存。假使韩非子指责王良,他自已就与宋国马夫一样,杀害良善之人。如果韩非子指责宋国马夫,宋国马夫驾马之法与姜太公的做法相同。指责宋国马夫,却赞同姜太公,那么韩非子的好恶就没有确定的标准。
姜太公助武王灭商建周,功绩卓著,故被封于齐。史上皆传武王以德服天下,从而奠定了周朝791年的基业,传国君32代37王。试想,周武王倡导以德治天下,周公旦推行礼、乐之道,身为周朝重臣、被封于齐的姜太公,能做出与周武王、周公旦理念相悖之事,能滥杀了隐居东海的狂谲和华士二人,理由竟是他们“不仕于周”?此种说法未必是真。周朝初定,有些旧朝的贤能之士或许真有忠于旧君之意,但随着旧朝的消亡,他们也是心灰意冷,再无入仕之心。当然不排除有些固执的人,时而流露出一些怨言,这在新朝初立时当是极为忌讳的,被杀的那二人或许并没有真正的归隐而不问世事,也可能是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犯了朝廷的大忌,自取杀身之祸。倘若如此,姜太公便是做了一朝新政下必须做的事,韩非子“是之”,也是必然的,而且是对的。周公旦,周文王第四子,周武王同母之弟,掌管朝廷“礼”、“乐”,以其高贵之身礼遇地位低微之士,当是与身为被封诸侯的姜太公在政治上形成了某种默契。一文一武,既有招抚亦有威吓。天下贤士惧诸侯之威,又感朝廷之德,于是,原本不欲“仕周”者,改变了初衷,周室朝堂上贤能者日渐增多。如此理解,当否?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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