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 实习生 王芊 通讯员 任纳)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参保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哪些人可以申请?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第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第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证书必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查询核实)。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其中,如果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为准),补贴标准按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10%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证书只能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就业专项资金补助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中的一项。
如何申请?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工作时间,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相关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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