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曙光
最近一段时间,有市民在建设南路或者钟鼓岭片区逛街,突然被人拦住扫二维码,然后说中奖了,可以送一台平板电脑。商家接着会要求预存4000元到7000元不等的话费,承诺每月返还。(详见本报6月11日A08版)
真的会有这样的好事吗?难道天上掉馅饼了?答案其实是显而易见的。近日,我市某职校的学生小余就掉进了这样的陷阱里——莫名其妙地被请进店里“喝茶”,莫名其妙地被刷掉了花呗1000元。好在他及时醒悟,向监管部门举报后,拿回了退款。
拿到退款的小余还算是幸运的,更多的消费者被骗后,深陷维权的泥潭,难以自拔,只好自认倒霉。据记者调查,去年在建设南路或者钟鼓岭片区就有商家举行类似“存话费送产品”的活动,两三个月就跑路了,消费者预存的话费打了水漂。而放眼全国,遭遇“预付消费”诈骗的消费者比比皆是,相关案件不胜枚举。不仅仅是通讯行业,培训机构、健身中心、美容美发店、儿童游乐场等都是“预付消费”陷阱的重灾区。
但其实,“预付消费”本身并无过错,提前消费的出现是市场经济自然而然的产物。“先预付、后消费”,这种商业模式不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购平台,已经越来越常见,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它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可以给商家带来充足的现金,培养稳定的顾客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消费者带来一定的实惠,享受到更好更多的服务。但问题是,这种原本有积极意义的商业模式,被一些不法商家给盯上了,提前消费变成了“提钱跑路”。一本好好的“经”,硬是被投机者“念歪了”。
要防止好经被念歪,防止商家“提钱跑路”,笔者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事前监管。不要等到受骗的消费者举报才事后介入,那样的效率实在太低,也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和难度。监管部门一定要有未雨绸缪防范在先的工作理念,只有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才能最好地防止商家“提钱跑路”。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预付消费”要理性分析,谨慎付款,切莫贪图小利最后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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