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将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导向鲜明的两类四种“评估套餐”,由高校自主选择。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第一类和第二类分别设一级指标4个和7个,二级指标12个和27个,审核重点36个和75个。
《方案》要求,将在2021-2025年开展新一轮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象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飒 晋浩天)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