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排放不同、污染机理不同导致跨行业交易复杂。
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引入,为火电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提供了两种可选择的途径:既可以通过自行采取新的技术与管理手段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也可以通过在排污权市场上购买排污指标来完成考核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有效减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火电企业(包括其他行业自备电厂,不含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
为何禁止火电企业跨行业交易排污权?这个规定对火电企业排污权交易,进而节能减排会产生哪些影响?火电行业又该怎样开展排污权交易?
跨行业交易情况复杂
高架源与低架源对环境影响机理、方式的显著差异,开展交易困难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其核心优势在于通过交易降低全社会的治污成本。但《意见》特别指出,火电企业(包括其他行业自备电厂,不含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意见》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确保不出现由于排污权交易导致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恶化、环境污染“热点”问题出现的一种制度保障。
“跨行业交易方面,目前不会做这方面的尝试。这主要是因为跨行业情况十分复杂,跨行业存在工艺、排放等问题,工艺不同产生的污染都是不同的。”北京环境交易所常务副总裁王辉君解释说,火电行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通过远距离输送和大气化学反应等导致酸雨和区域性PM2.5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而低矮面源影响的主要是局地环境空气质量。
他表示,鉴于高架源与低架源对环境影响机理、方式的显著差异,火电等高架源原则上不能与低架源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这一点与碳排放权交易不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