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乔明亮 通讯员 李红卫 张东生)经国务院批准,自3月31日起,汾西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其所属的城关、加楼等11家农村信用社被依法予以撤销,至此该县成为全国唯一没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县。4月10日,汾西县农村信用社撤销清算工作组按照“依法清偿、适当收购”的原则,处理被撤销信用社的个人债权,对个人储蓄存款合法本息予以全额收购。
1997年,汾西县最大的信用社―――城关信用社因违法违规经营、内部管理不善而发生严重支付困难,出现储户挤提存款事件,继而波及蔓延到该县其他信用社,导致全县信用社发生支付危机。1997年12月14日起,汾西县农村信用社实行全面内部停业整顿,长达7年之久。
由于汾西县农村信用社已无法正常经营,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依法予以撤销。目前,债权登记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社会各界对撤销农村信用社工作反应平稳。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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