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 (记者何宝国)经省政府批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在2018年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举是为了确保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的稳定,加快县级联社股份制改造进程,为全省农村信用社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据了解,截至2012年末,我省共有县级联社110个,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2个,农村合作银行1个,县(市)统一法人社97个,初步建立了以省联社为管理
机构、县级联社为单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系。2012年末,我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4319亿元,较2010年净增1231亿元,增长39%;各项贷款余额达2666亿元,较2010年净增864亿元。
(原标题: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股东— 股息红利 暂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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