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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毒教父”林光常诈欺患者 遭起诉求刑7年
当时一起上电视的乳癌患者吕育娴(上图)一度深信排毒理论,曾与林光常同上电视推广,但发现受骗,她昨天指着胸口医师做标记的地方说,癌细胞扩散移转至淋巴(下图)。(台湾《联合报》图片)
中国台湾网9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曾在台湾被称为“排毒教父”的林光常,4年前以《无毒一身轻》一书及“排毒餐”等掀起养生饮食风潮,但有癌症患者听信他“只要吃我的排毒餐,不必化疗”的说法,导致延误治疗,病情恶化。
台湾板桥地检署昨天将林光常依常业诈欺等罪起诉,并具体求刑7年。
林光常宣称自己是医师、教授,向民众推广他的“排毒餐”、“地瓜餐”、“喝好水”、“备长炭”、“瀑布负离子”等声称有疗效的食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颇高。
本案是台湾一名44岁乳癌患者吕育娴向检察官提出告诉。她指控说,当时看到林光常的“无毒一身轻”著作,“彷佛看到一盏明灯”,决定不听医师的治疗意见,花了20多万元新台币买林的产品,并拍摄见证广告,上电视推展排毒疗法;未料2年多后(2006年)再检查,癌细胞已恶化,移转到淋巴。
检察官起诉说,林光常的最高学历为健行工专电机科(已改制为青云大学),却对外宣称是“美国环球大学东方医学博士”,具有医师、教授资格,以取信于消费者。事实上,美国环球大学并未经台湾地区及美国认可。
检方指出,林光常明知所贩卖的产品不具有治疗癌症及排毒等效果,也未经台卫生部门或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核可或安全认证,却借由多家电视频道、《无毒一身轻》等书籍著作或VCD有声书,强力播送见证人使用前后的见证。
林光常在这些书籍、广告或有声书中宣称,“血癌不可做化疗、放疗,不然会误诊”、“做过临床实验”、“在医院开过门诊”、“曾以喝胡萝卜汁方式,治疗癌症病患成功案例”,讹称产品具有治疗乳癌、肝癌、净化血液、增加纤维质及排出宿便以大量排毒,可使肿瘤缩小等夸大不实疗效,使不知情的大众陷入错误而购买。
检方认为,林光常利用患者亟欲治愈癌症的心理,施用诈术鼓吹被害人购买产品,并要求放弃正当医疗行为,导致病情恶化延误治疗时机,恶性重大。
·辩论话题:林光常究竟该不该获刑?
正方
反方
林光常到处鼓吹他的“排毒理论”,导致这位患者耽误治疗时机,癌细胞扩散。然而,上当的还不止她一个,台湾、内陆甚至海外,被他蒙骗的人还有很多。应该对他施以严惩,才能治理这些冒牌“专家”的欺骗行为。 林光常只是倡导一种生活方式,并没有强迫谁一定要按他的说法去做,如果那位患者自己有足够的分辨能力自然也不会上当。林光常的行为差不多相当于一个爱吹牛的人,还不至于获罪,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责任编辑:霍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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