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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
2018年秋季招生登记通告
根据《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直小学划片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港教综〔2015〕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2
坚持“两一致”原则。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同属片区户籍;拥有片区房产(持有不动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含店面。下同)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拥有片区房产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户口与祖父母(不含外祖父母)同户、同属片区户籍,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注:属于祖父母拥有片区房产的一套房只能供一个儿子的适龄儿童就读)
二、招生对象
2011.9.1~2012.8.31出生的6周岁片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1
出生和实际居住在龙山村、陈庄村1-3组正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不含外孙子、女);
2
南山中路以东,公园东路以西,驿峰中路以南,锦绣街以北所划片区内购房,户口已迁入且已入住的购房户子女;
3
共建单位符合条件的子女。
四、登记时间地点
2018.8.1-2018.8.4(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庄重文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教室
具体日程安排
01
8月1日登记对象
出生和实际居住在龙山村、陈庄村1-3组的适龄儿童(均不含外孙子、女);
共建单位适龄儿童。
02
8月2日、3日登记对象
片区内购房已交房、入住(提供近一个月水电费缴交凭证),户口已迁入的购房户子女(届时将入户核实)。
03
8月4日补录工作
所需材料
(一)龙山村、陈庄1—3组等适龄儿童入学对象须提供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及适龄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2.孩子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当地卫生院开具)。
(二)已入住和入户的购房户适龄儿童入学对象须提供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及适龄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2.孩子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先将户口迁入片区内现居住地,后办理片区内现居住地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孩子片区内现居住地身份证原件);
3.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当地卫生院开具);
5.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近一个月的正规水电费清单;(届时将入户核实)
7.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房产过户完税发票(不含店面)原件、复印件,其中购房合同为主复印“泉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表”一页。
(三)共建单位(国电、二化、恒昂工贸)适龄儿童入学对象提供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及适龄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2.孩子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当地卫生院开具);
5.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国电、二化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证明(近半年);恒昂工贸提供高层管理人员证明、社保证明及工资条(近半年)。
其它工作
家长如实填写《泉港区区直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表》。
补充说明
1.招生对象年龄为:年满六周岁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后学生学籍将建立电子文档,全国统一管理。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应真实详细,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基(2008)31号》文件规定: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时间及办理身份证时间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6月30日。
3.适龄儿童入学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
(根据泉港区卫生局、教育局文件:《泉港卫监[2006]59号》规定:入学儿童报到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入学手续,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见《泉州晚报》2007年4月26日第6版:“孩子没有《预防接种证》不能上学”),(法律依据:2006年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小学入学时,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如有漏种疫苗的,请于9月份开学前到医院进行补种,并开具补种证明,开学时交学校存档。
4.预通知:请201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需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正规水电费清单。(届时将入户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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