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8月城区部分道路首次实行“限摩限超电”政策后,下个月,福州市将启动新的限行方案。届时,市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的所有道路,均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同时,二环路(含主、辅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所有路口,也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
对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行区域、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上行驶的(执行公务的警用摩托车除外),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根据目前的相关处罚标准,对闯禁行的超标电动车最高将处以50元的罚款,对摩托车将处以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新限行政策启动后,警方将加强二环路沿线及市区重点区域路面的警务部署,加大警力、协管员的投入,严查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曝光不文明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将组织志愿者上路,到各路口开展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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