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计 关门捉贼
【原文】
小敌困之。剥,不利有攸往。
【解释】
对付弱小的敌人,力求围而歼之。如果纵敌逃脱再用大部队去追击,则会劳师而无功,是很不明智的。
关起门来捉进入屋内的盗贼。
【案例】
G公司、GW公司及A品牌介绍见《瞒天过海》案例。
2006年,FL加入GW公司,成为了南大区一名区域经理。名义上FL也负责一块区域,但负责的正经经销商只有JT公司一家。JT公司的老板WJX,在“圈里”被戏称为GW公司副总经理 --- 因为其与GW公司总经理BT的关系特殊。WJX是不会把FL放在眼里的,但多少得给BT些面子。借着BT给的特殊政策,JT公司的业绩完成的还不错,这个业绩当然算在了FL头上。虽然FL瞅着像给JT公司打工的,可在A品牌销售人员中的指标完成率还是靠前的。
2009年,BT离开了GW公司。没了特殊政策,JT公司根本不会做生意,A品牌进货额一落千丈,这也落在了FL头上,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FL的销售指标完成率排名垫底。
对此,FL并不太在意 --- 他在GW工作的同时,自己还开着家小买卖。买卖虽小,可收入比起在GW公司的工资相比,还是要高得多的。之所以还在GW公司干,主要是跑自己生意的费用能被GW公司的出差费用cover掉。几年间,FL听惯了几位各级老板的冷言冷语,也无所谓了。甚至索性把话“点”给了南大区经理KF:“我就等着拿赔偿离开公司了!”
毕竟是世界知名公司,G公司在辞退员工的问题上是很谨慎的 --- 除非是员工触犯了国家法律或公司制度,否则只要公司辞退员工,是一定要给予赔偿的,而且赔偿的标准是绝对符合《劳动犯》的。FL虽然业绩不佳,但毕竟没触犯哪条公司的规矩。2010年末,GW公司上任不到一年的A品牌全国市场经理KZ还没容得“动”谁,自己就被“动”了。2011年末,上任一年的A品牌全国市场经理TS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付当时的南大区经理SC上,也顾不上FL。这弄得FL还有点着急,不过,多混一年就多拿一个月工资的赔偿,FL也就忍了。
TS是个吝啬的人,即使花公司的钱也如此。虽然给予FL赔偿是公司掏钱,但要记入部门的费用,从而减少部门的利润,间接地会影响TS的业绩。于是就想办法冷言冷语地挤对FL,想让FL自己向公司提出辞职。可FL远比想TS想象得心理素质要强得多 ---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说出脏字来我就到公司告你,剩下的我就等着,但你绝对等不到我的书面辞职书。到2012年四、五月间,索性见不到FL的销售额了 --- 以往销售经理完不成当月指标是常事,但真见不到连续几个月不见销售额的。销售额是见不到,但费用可不是见不到 --- FL该出差还申请出差,TS不批就不去;手机费得一分不少的给人家报销……几个月下来,FL该怎么着还怎么着,可把TS逼得实在没辙了,终于下决心要辞退FL了。对此,TS还亲自跑了趟广州,FL倒是没找麻烦,高高兴兴地拿着赔偿办离职手续去了。
【计策、案例点评】
说白了,使用此计就是把老板逼到无计可施、走投无路的地步,然后“逮个老实的”。这个过程是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博弈,比的是心里素质,谁先憋不住了、谁想耍浑,谁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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