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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的欧洲食人治病史

当时人们思索的问题不是“我们到底该不该吃人肉?”而是“我们该吃哪种人肉才比较有益?”——一位史学家说道。

历史学家Louise Noble17世纪诗人John Donne的一首诗末尾读到这样一句话:“女人呵,既甜蜜而聪颖,又如干尸般华美瑰丽。”她不禁燃起了兴趣。

“甜蜜又聪颖”,这话不假。但“干尸”?澳洲新英格兰大学的客座教授Noble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这个词几乎遍布于早期现代欧洲的所有文学作品中,从Donne的《爱之熔炉》到莎翁的《奥赛罗》、以及斯宾塞的《仙后》无不涉及。因为在当时,干尸及其他一些或新鲜或久存的人体是作为一种常见药品成分而存在的。一句话:不久前的欧洲人,都是食人族

      Noble的新书《早期现代英国文学与文化中的药用食人史》和英国达勒姆大学Richard Sugg的《木乃伊、食人族和吸血鬼:从文艺复兴到维多利亚时期的药物食人史》揭露了这样一个事实:几百年来,整个欧洲,包括皇室、教会和科学界都以含有人骨、人血和人体脂肪的药物作为治病养生之法,从头痛到癫痫无不涉及,此举在16-17世纪达到巅峰。尽管在美洲大陆刚被发现时期,这样的食人之举被认为是荒蛮的标志,但欧洲的反对之声依旧寥寥。埃及陵墓中的木乃伊、爱尔兰墓地中的颅骨被陆续盗出。盗墓者们乐此不疲地挖坟并将人体组织转卖。

当时人们思索的问题不是“我们到底该不该吃人肉?”而是“我们吃哪种人肉才比较有益?”Sugg说道。起先,人们认为埃及的木乃伊最好,因其内部被酊剂填塞以避免出血。但很快,别的人体部位也渐渐成为人们的心头好。颅骨曾是一种常见材料,可研磨成粉状,用以治疗头痛。Thomas Willis是一位17世纪的脑科学前锋派,他曾酿造了一种混合了颅骨粉末和巧克力的药酒,用于治疗中风和出血。而英王查尔斯二世曾喝过“国王之饮”——一种含有颅骨粉末的酒精制品——这是他的专属饮品。甚至连头骨腐烂后长出的腐苔(名为“Usnea”,松萝)都成了炙手可热的添加剂——它的粉末被认为能治疗鼻血及癫痫。人体脂肪用于治疗外部疾病。举例来说,德国医生曾用绷带浸润于脂肪内,用其包扎伤口;在当时,用人油按摩皮肤被当成治疗痛风的妙方。



人血以越新鲜越佳,因其被认为是生命力的载体。故采血成为一件高技术含量的难事。16世纪的德籍瑞士医生Paracelsus相信人血适合直接饮用;他的门徒中甚至有人倡导直接从活体中采血。当然,这些都是少数上层人的特权。但是,也有些买不起药剂房中人体制剂的穷人,会在绞刑架边以一笔小钱贿赂刽子手,换得一小杯依旧温热的鲜血。“在当时的德语国家,刽子手是个近乎医者的存在;”Sugg说道,“他虽被社会排斥,却同时拥有着某种魔力。”有些人更喜欢服用烹调后的血液,一张1679年的圣方济修会药房的药方上详细介绍了如何讲人血做进橘子果酱中的方法。





身上痛?抓点人油涂一涂吧。鼻血不止?吸点腐骨上的苔粉就能好。假如你买得起“国王之饮”,至少其中的酒精能让你飘飘欲仙,暂时忘却一切烦恼。换句话说,以上这些药物可能的确有效-即使多数是心理安慰。毕竟,在那个连血液循环都没搞清楚的年代,这样大胆又拙笨的治疗方法只是人类为治愈疾病进行孜孜不倦的尝试罢了。

然而,当下的医学理论中,服用人体制剂似乎仍为合理之举。Noble说道:“在顺势疗法中,有以形补形之说。比方说,你吃了颅骨,便能治疗头痛;你喝了血,便能治疗血液病。”


另一个让食人之举仍大行于世的原因是:人们相信它存有死者之精神。“精神”一词曾是生理学的重点研究对象,是链接身体和灵魂的介质。以下这段话可见血液之巨大效用:“人们认为血液携带了灵魂,且即使飘散的精神里也含有灵魂成分在内。”Sugg说道。最新鲜的血液被认为是最具活力的。年轻男子或年轻处女的血液最为珍贵。通过服用人体制剂,服用者便能获取死者之力量。Noble引用了达芬奇的一段话:“我们通过服用他人之躯体,藉以保存自身。亡灵依附于躯体,而当其重与活人之肠胃相遇,便重拾活力与智慧。


这个观点对于文艺复兴时期来说也丝毫不足为奇。古罗马人靠就吸允角斗士的血来获强健男性之力。15世纪的哲学家Marsilio Ficino也曾因同样原因建议人们吸允年轻人的手臂以获得鲜血。许多别国的医者,如美索不达米亚及印度的人们,相信人体于治疗疾病大有裨益,Noble写道。


然而,即使在食人最昌盛时期,也有两个团体的行为被认为既野蛮又自相残杀。其一为天主教会:当时的新教徒们认为天主教的圣餐仪式(行圣餐礼时饮酒、吃面包)的实质是藉上帝之力,喝基督的血,吃基督的肉。其二为美洲印第安人;典型的负面传闻是:他们,这些印第安人,是不折不扣的食人族。“这是纯粹的伪善,”范德堡大学的文化及医学人类学学者Beth A.Conklin致力于研究美洲的食人文化,他如此评论道。当时的人们虽明白某些药物制剂由人类尸体制备而成,但他们有意地把这个事实从脑海中过滤出去,而忽略了自己也是食人一族的成员。

       Conklin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欧洲和美洲的食人习惯有显著区别。“其一:美洲的人们意识里深藏着食人者与被食者因这项举动而联系紧密的想法;但在欧洲,这种关联被抹得一干二净。对他们而言,人体不过是简单生物成分的整合,与别种药物成分并无二致。”

所幸,当时的人们也并未完全忽视这种“自发性伪善”。蒙田在其16世纪的论文《论食人》中便写道:巴西的食人行为相较于欧洲,倒显得更温文尔雅些。他还将其与宗教斗争导致的大规模屠杀相比较。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食人治病法渐渐淡出了社会。18世纪开始渐渐销声匿迹,那时的欧洲人已开始用叉子吃饭、用肥皂沐浴。不过Sugg仍找到一些残存的蛛丝马迹:1847年,一位英国人受人建议,用年轻女性的头骨粉末混着糖浆喂给他女儿,以治疗癫痫。(Sugg写道:“据传,他获得了配方并践行之,但未见实质依据。”)关于人体脂肪做成的神奇蜡烛(名为“盗贼蜡烛”)能让人失去知觉并瘫痪的说法一直沿袭到1880年左右。20世纪初,德国的一本医药目录上还将木乃伊列为药物;而在1908年,我们所知的最后一次关于食人的消息,是德国有人在绞刑架边生饮鲜血。


然而,这并不代表从那以后,我们就彻底脱离了“以人治病”的医治招数。如今,输血、器官移植、植皮等,都是现代医学利用人体组织来医治疾病的证明。或许在不远的将来,当输血和器官移植成为普遍采用的手段时,它们也很可能会和“干尸”之频繁出现于Donne和莎翁的诗词里一样,被当代诗人大肆赞颂。但Noble同时也指出了弊端,即全球器官移植黑市的存在。她的书中引用了关于中国罪犯器官盗窃买卖的研究,也点出近在咫尺的纽约市也曾爆出偷盗并买卖死者器官的医疗丑闻。这无疑是旧景重现。Noble说道:“因为人们总觉得:只要人死了,我们就能将其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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