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找到它的时候,是要清理衣橱,想找件衣服给古德威尔。而它,就团在顶层的最里面,满是灰尘,有多久了呢?八年?九年?至少得推算到他们搬来这房子住的时候,那时维尔还小得很。那是件泰德还单身时候穿的旧衬衫,是他那堆“过时”的装备之一,他觉得那重新流行炫酷起来了,但事实上,丑毙了。
那是她从泰德那里学来的词,泰德刚退伍那会儿还跟她讲了“窝囊废”和“一塌糊涂”。泰德是个南达科他州的孩子,跟时髦完全沾不上边,降落伞裤成为八十年代的遗物至少有十年的时候,他却还觉得挺流行的。
但说真的,怎么能指望他知道什么流行呢?他的成长过程中,他所有的衣服都是他妈妈去沃尔玛包办的,方圆五十英里内,除了Wranglers 和Carhartt,也就沃尔玛什么都能买到了。他十八岁参的军,后来除了制服基本就没穿过别的了。
他俩刚认识的时候,他都不知道怎么像个平民一样打扮自己,很大程度从这件衬衫上就能看出来,衬衫是深黄颜色,上头是超大的佩斯利螺旋花纹,看上去像是恶心的变形虫而不是设计出来的元素,衣服是又糙又硬的纯棉,还皱得很严重。“天哪,他肯定花好几个小时来烫这玩意儿。”她想的时候像是亲手在摸这褪色的织物。
她记得他们约会去清迈餐厅的时候他穿着它,出发时,他偷偷对着车窗玻璃打点了下自己。她记得很清楚,那晚的他们,拉近了,亲密了。他靠近她的耳朵,带着微醺的酒气,酒吧的燥热和噪音仿佛都消失不见了。“我和这里最美的姑娘在一起。”他的笑坏坏的,甜甜的,她的呼吸因为他的话语停止了。她被他迷住了,他的一切,包括那件糟透的衬衫。
几个月后,他们坚定地成为了夫妻,几乎同居在一起,她终于跟他吐槽了那件衬衫。“唉,玫瑰真该谢了。”他笑答。他还是会偶尔拿出来穿穿,也不管她怎么吐槽,也不管穿着有多可笑。她知道他是故意逗她生气才穿,来证明他自己还是个独立的男孩,尽管他欣然地让她的衣服慢慢填满了他的衣橱。
后来的某一天,他去工作了,她在家带他们第一个儿子。当时她是想找件没有沾染威尔呕吐物的衣服穿才会无意中发现了它。她自己的衣服里没找到合适的,而这件衬衫就躲在最后面,像是一个尴尬的醉汉不愿离开聚会。她从衣架上把它拿下来,扔到了橱的最上层,一脸鄙弃。
现在这个仿佛属于另个生活的典型又到了她手里,还是像她记忆里那么糟糕。她要把它扔进古德威尔一大推东西里,但又停住了。这件丑到家的衬衫,确很珍贵啊。她对自己笑笑,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叠成个整洁的方块,又走回到储存室,把它重放回到衣橱最不起眼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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