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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弗兰岑独处
2015-09-29 04:00 | 豆瓣:室内滂沱

如果你是乔纳森·弗兰岑的粉丝,势必会和托马斯·品钦科马克·麦卡锡,甚或昆汀·塔伦蒂诺的粉丝们遇到相同的烦恼,就是你为了等待他的新作,必须得将你平生所能拥有的最大的耐心派上用场,等上许多年。但通常你在这种极度煎熬的等待中,又感到始终伴随着你的其实是一种沁入心神的充足感。他之前那些被你津津乐道的作品,就像在这些难熬的日子里在你头上始终陪伴着你的一朵云,每天都会按时降下一阵足以让你抵挡住这段焦急贫乏时日里那些干涸与饥渴的雨露,你会发觉自己这段等待的时光并不是搓手苦等,而是被他持续滋养着,渐渐变成了乔纳森·弗兰岑想要你变成的你自己。

说来很怪,弗兰岑是当今美国文坛中少有的仅以两部小说代表作(而且还是他本人的第三部和第四部“生涯早期作品”),便获得如此爆炸性广泛声誉的作家。想想看,威廉·福克纳在短短三年内就完成了他生涯中最有代表性的四本小说,《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几乎是在同一年完成的。海明威顶着战争,仍然以接近每年一部的速度发行着长篇小说或短篇集。更不用提后来那些出版小说如雪片般纷纷落下的斯蒂芬·金劳伦斯·布洛克乔伊斯·卡罗尔·奥茨们。似乎在美国有一个惯例,如果你不是一个具有“出版密集度和爆炸力”的作家,就难以持续地进入公众视线,如果你不在这个时代中的每一年里都坚持发表至少一本小说, 你就很难获得“为这个时代立言”的经典代表性作家称号。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2010年8月23日,美国《时代周刊》封面的红框子里出现了乔纳森·弗兰岑那张平静忧郁的脸,黑框眼镜,中年人皮肤,蓬乱的灰发,痕迹明显的胡茬,在他的左肩前有一排醒目的大字:伟大的美国小说家。这期《时代周刊》的封面文章也说得好:“弗兰岑虽不是当今美国仍健在的最著名小说家,但还是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全美最有志气和最好的小说家之一。”请注意,“最好的小说家之一”。在一个没有战争或种族斗争能够将你的小说立刻托举到某种高度的年代里,或者被我们称之为舒适便捷而又极度贫乏的无事发生的年代里,弗兰岑以50岁的年纪,以两本无甚影响力的出道作和两本带来强震的大部头代表作,成为“最好的小说家之一”。而“当今美国”,尚还有菲利普·罗斯唐·德里罗、托马斯·品钦,和保罗·奥斯特不是吗。

当国内在2007和2012年刚出来《纠正》和《自由》的中译本时,大批准备一睹为快的读者都为自己手中这重得坠手的大砖头感到吃惊:为何这个把小说写成这么厚的人在西方会拥有如此广泛和坚实的声誉?何况他还是一个看上去语言如此复杂啰嗦、题材又如此不新奇的新面孔?但是过了没多久,喝彩声又渐渐开始在国内的第一批弗兰岑读者中响起,直到现在2015年,在中国也有数量很大的一群弗兰岑的拥趸了,慢慢地,大家也有了我刚提到的“等待弗兰岑的焦急”。当我把这本国内第一次翻译过来的弗兰岑2002年的随笔集《如何独处》(<How to be alone>)结结实实地拿到手中时,我的这份焦急也被封面上的“乔纳森·弗兰岑 著”给结结实实地化解。

众所周知,弗兰岑虽然在他29岁的年纪上就出版了处女作小说《第二十七座城市》,但弗兰岑在整个九十年代初,一直不是一个会被经常拿出来谈的作者,在四年后的1992年他写了第二本小说《强震》后也是如此。直到1996年,美国著名的《哈泼氏》杂志(”Harper’s”)刊登了弗兰岑的长随笔《偶尔做梦》,他的知名作家路程才算正式开启。作为同样被弗兰岑那两本恨天高的长篇巨著震撼到的读者,我也一直好奇他的这篇真正意义上的“成名作”究竟是何种面貌,或者说当弗兰岑“写得短”时,他是什么样的。这本《如何独处》作为弗兰岑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随笔集,最初从目录上看来并没有收录这篇《偶尔做梦》,但当我看到弗兰岑的作者前言时就得到了惊喜。弗兰岑在前言中说他准备整理这本随笔集时,时隔多年后再次翻开了当初的《哈泼氏》杂志,看到自己当年的文章,竟然“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从而认为他自己当年是一个“满脑子怒气,满肚子理论的人”,于是他对这篇成名作进行了修改(砍掉了四分之一,并重写了大部分),以一种回炉重铸的“精修版”模式,放进这本《如何独处》里面。因此这本并不算厚的随笔集《如何独处》就成了弗兰岑在他在小说之外的一份重要作品,让我们终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打量弗兰岑的艺术以及他本人身上的更多维度。

当我翻阅这本随笔集时,我想我对弗兰岑的风格和水准拥有了更清醒的理解。首先是弗兰岑贯穿于他所有作品中的那种绵密繁复的语言风格。在每位作家的早期作品中都能看到其本人最原始、最原型的那部分,弗兰岑也不例外。众所周知,弗兰岑的作品属于那类“不仅包罗万象,甚至比包罗万象还要包罗万象”的超高容量小说,他的小说虽然不是那种“光是有名有姓的出场角色就有数千名,主人公更是多达两百名,而由角色们直接或间接的谈论而引发出的不出场的人物的名字更是达到了数万个”的雄浑浩荡的、一转身就能横扫千军万马的猛犸象,但他小说中惊人的语言繁复程度还是接近了“一部小说究竟能有多高密度”的最大可能。而且在了解了弗兰岑的语言风格后,又会发现他的绵密,并不是博尔赫斯或者卡夫卡的那种回旋往复,也不是乔伊斯或伍尔芙那样将聚焦的事物缩到最近最小,可能也不是托马斯·品钦甚或德里罗《地下世界》那种汪洋铺张的伸缩递进。弗兰岑的绵密是那种,他在自己的文中从不吝惜自己的形容和描写,你经常能在他那些具有评论性质的一大段恳实文字中,找到极具才华且异常准确的亮眼精妙比喻,并且通常带着显而易见的幽默感和反讽意味。比如在他谈论“何谓真正难读的超长篇小说”的那篇《艰深先生》中,他后来以威廉·加迪斯的《小大亨》为例子,说他虽然是加迪斯上一本九百页小说《承认》的忠实读者,但他读起更加艰深难解的《小大亨》时,还是在看到四百多页时选择了“跳伞”,即放弃这本书,把它扔回书架。然而他似乎对自己这种只有拥有非凡天赋的真正的大作家才能写得出来的比喻或形容,感到毫不在意,在下面又继续用他心细如发、看起来处处替人着想的体贴入微的方式接着论述他正在讲的事情。弗兰岑的语言是丰富而恳切的、安稳平实的、极富耐心的,并且带着最大的诚挚。他语言的气力可能属于“中等偏软”,我后来找到了一个更加合适的形容词,“绵软有力”。就算他那些着力最深、最富激情的句子,也完全没有咆哮的感觉。弗兰岑的语言就像从一架音质醇和、底气充足却又从来不刺耳的高档音响中汩汩流淌出来。

在弗兰岑的小说作品里,我“获知”了他具备这样的语言风格,但他的这种特质究竟从何而来呢,我在《如何独处》中找到了答案。这本集子中收录的十五篇随笔,虽然写于1995年到2002年之间,跨度算是颇大,而且篇幅不同,题材各异。但纵观这本弗兰岑唯一的随笔集,可以发现他阐述一件事的方式就是尽量让其充满无数细节,并且旨在挖掘事物内部的更多可探讨性,而不是给事物一个确切的定论。《如何独处》这本书里有弗兰岑追忆他父亲患阿兹海默症的《父亲的脑》,有他谈论公共与隐私之关系的《帝国卧室》,有他借自己的《纠正》收到的评论而发散开来讲述超长篇幅小说和大众读者关系的《艰深先生》,有他谈烟草文化和性文学的《筛烟灰》和《床上的书》,还有他探讨小说与当代文化、传媒和当代读者之间相互影响的《何必苦恼》《流亡的读者》等。可以看出,在这本题材庞杂的散文集里,弗兰岑为美国民众的吸烟问题担忧,为机场中的公共电视里播放的侵人隐私的电视节目烦恼,为长篇严肃小说在这个“第三次浪潮”时代里的必要性辩护,被美国邮政系统的效率及其给普通民众带来的影响烦恼。但无论他在这本书里谈到了多少话题,其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弗兰岑无论在刚发表成名作的“青涩期”,还是在他以《纠正》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后所写“成熟期”里,我们均看到了他几乎没有发生什么重大变化的“核心写法”。就是他经常以一个特定的话题开头,或是读者给他的一篇措辞严厉的来信,或是芝加哥邮政近期服务质量的明显下降,但你读进去不到两三页,就会发现弗兰岑要在文章里论述的事情远远不止如此,他谈论的话题具有极为广阔的发散性,几乎所有能被他想到的与之相关的话题,全都尽可能地呈现于此,被弗兰岑以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品评一番。我们经常发现,他牵扯的话题之庞杂,几乎让他在每一个新段落里都开启了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新内容新角度,不断地在一段又一段文字里提到新的与主题相关的内容,并且像丛林枝杈般无限蔓延下去。有时甚至觉得他在一个自然段里都能提到至少三四件不同的事。但他的文章却极少出现散乱感,他文章的核心主题仍然像一条绳索垂悬在那里,当他感觉自己确实有点发散过远,就收拢一下。他的文章虽然经常有越积越多、无边无涯的感觉,但很少会从他的文学容器中满溢出来,弗兰岑的这种控制力无可比拟。

他在这本书里提到自己的写作方法时自陈道:“……我该怎么一面讽刺网络宣传和道琼斯指数,同时留空间给复杂的人物和场景呢?随着构思时间愈拉愈长,文化变迁得愈来愈快,我愈来愈恐慌:要怎么设计一艘可以一边浮于历史,一边创造历史的船呢?”我想,弗兰岑作为一名横跨现实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两界、以反映美国国内社会和民众的种种问题为己任的作家,他的这种种风格都是从何而来呢?我认为,这可能来自于美国那种深入民众骨髓的巨细无遗的民主生活方式。弗兰岑把他文章里的每一个话题都展开得扎实且充分。他的评论就是典型的美国式的对国家议题的评论,没有躲闪、含沙射影或绕弯子,没有任何流于表面的装模作样的假深刻讨论,完全以个人和家庭的最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去直面那些他所评论到的美国国家事件。弗兰岑的议题一直是美国议题,他始终站在一名美国公民的立场上,用他作为这个国家最有名的年轻作家的身份(“最好的小说家之一”),去考量和审视这个国家所发生的一切,并时刻对其进行着警觉的判断,判断在美国发生的国家层面的事件,对作为这个国家中最基本个体的个人和家庭而言是否有利,以及程度深浅。

有很多作家同样在讨论诸如此类的国家事务和公共社会话题时,你会发现他们正在进入自己并不擅长的领域,探讨起来笨手笨脚,远没有他们在自己的虚构文学世界里那样挥洒自如。但我们的弗兰岑先生是个例外。在一个大多数作家不断将文学形而上的那部分推向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峰的时代里,弗兰岑审视现实社会和自我审视的能力,要明显好过其他作家,或者说他的这方面倾向要多于其他作家。在我看完他这本书里的一段文章或者某段他长篇小说里的情节后,我通过典型的弗兰岑的方法、角度和气韵来审视我自己的人生以及我自己身处的周遭环境,我通常都能收获奇效。或者说,弗兰岑作为一名有独特形式风格和独特吸引力的知识分子,他在评论种种话题后所产生的影响力是我之前根本没有预料到的。他不仅把他在文章中所提到的事情解释得非常好,关键是他还能把一种极为锐利清晰的观察事物的正确角度提供给读者,让所有读过他书的人,都能获得一种全新的、如他那般高级知识分子化的视野。你读了他的书,你就获得了他的双眼和他的头脑。你读了这位被称为“最好的小说家之一”的男人的书,你便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人。当你读了乔纳森?弗兰岑,你也就变成了乔纳森·弗兰岑。

然后,带着弗兰岑带给你的一切,继续等他的新书。就像和弗兰岑独处,一起等待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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