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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2016-12-09 19:00 | 豆瓣:bibabo

1

出去卖早餐的时候,李夏看到一只斑马被撞死了。

那是一只干净的、漂亮的斑马,黑白得既纯粹又分明。李夏在动物园里见过斑马,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斑马,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斑马总是灰头土脸的,一副要哭的样子。

斑马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呢?大概是跳过动物园的围墙逃出来的吧。

据说动物们受到惊吓时会做出一些非比寻常的事情,小时候李夏就亲眼看见过一只鸡从一楼飞上了五楼。也许是最近台风将要来了,动物们都很焦躁,所以这只斑马跳出马路来,还跑了很长一段距离,然后撞上了一台公交车……总之,这只斑马死掉了,它的嘴巴从嘴角一直裂到了耳朵,就像一条苦瓜被人生生地撕成了两半一样,红色的苦瓜肉啦、黄色的菜籽啦散落一地,非常惨。但是它的身体看上去很干净,皮肤光洁,毛发一尘不染,多少保持着活着的尊严。很多人围着死掉的斑马看,大多是像李夏这样穿着校服的中学生,他看了一会,便瘸着腿走开了。

因为这件事,李夏一大早就变得郁郁寡欢起来,简直莫名其妙。后来,当他躺在宿舍的铁架床上,看着自己裹着白色绷带的左脚,他才意识到今天是校运会,而他因为在训练中摔伤了左腿,无法参加他所擅长的长跑比赛。

宿舍空无一人,他们都去参加校运会了。李夏从枕头底下拿出Walkman,翻了几张CD,最终放入了后街男孩的《黑与蓝》,自从2001年他们又发了张精选集后,他们已经好几年没有出专辑了,所以他总是翻来覆去地听这张《黑与蓝》。

音乐声从脑骨传来,淹没了运动场上传来的哨声与欢呼声。春日的阳光落在阳台上,湿漉漉的校服衬衣在滴水,早晨的空气有点凉。李夏想起上铺的胖子总是藏有啤酒,便翻出了几罐,兀自喝了起来。

听完了A碟,李夏仍然是觉得百无聊赖,只有凉凉的啤酒流淌过喉咙时会给他带来一丝惬意,可是如今啤酒也喝完了。他坐起来,拿起桌子上的固定电话,随便拨了几个数字。

这个是他们男生宿舍的老式游戏,无聊的时候就打内线电话到女生宿舍,然后说一些恶作剧的话。宿舍的内线电话都是有规律可循的,88加上宿舍楼的栋数和宿舍号,就能拨通任意一间宿舍的电话。可是今天李夏拨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可能她们都去看运动会了,直到拨下第五个电话,终于有人拿起了电话。

“喂,做我女朋友吧。”电话一接通,李夏就说。

“你是谁?”

“你男朋友。”

“小子,你是哪个宿舍的!”

电话那头突然吼了起来,把李夏吓了一跳。

“妈的,你又是谁?”

“我是宿管。”她说,“把你的名字和班别报上来——”

李夏挂了电话。真是晦气,宿管怎么会在二楼的女生宿舍?李夏又拨了五楼的女生宿舍,504。电话铃在响起十秒后被人接起,“找谁?

“喂,做我女朋友吧。”一样的开场白。

“你打错了。”对方挂了电话。

李夏重拨了过去。要是在平时,他还不至于这么厚脸皮,如今可能是因为那几罐啤酒温暖着胃部的缘故,让他乐于沉溺自己的鲁莽。

“为什么要挂我的电话?”

“我又不认识你。”

“可是我认识你。”

“哦?”对方好像多少有些好奇了。

“因为喜欢你,才给你打电话的。”

“你是在开玩笑吧?”

“才不是。留意你很久了,你是504的那个女孩对吧?”李夏说着不着边际的谎话,“在学校里遇见过你好几次,每次都会偷偷跟在你后面很久,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是我喜欢上了你。有一次,看到你走进了2栋504,便想着该给你打个电话。”

“我不信。”

“本来没有勇气给你打电话的,今天喝了点酒,才下定了决心。”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女孩?还是你对每个接起电话的女孩都说喜欢她们?”

李夏愣了一下。是啊,该怎么对自己轻佻的行为作出解释呢?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你,没有错的,一听到你的声音就知道了。以前在路上偷听过你跟同学的谈话,记得你的嗓音。”

女孩沉默。

“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好。”女孩说。

“诶?”这个回应倒令人出乎意料,而“变态”、“神经病”和“无聊”之类的回答比较符合李夏的预期。

“好。”女孩重复了一遍。

“那么……”对方太干脆,李夏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要一起去看校运会吗?”女孩说。

“现在?”

“对啊。”女孩说,“难道明天还会有校运会吗?”

挂了电话,李夏来到阳台上,对着镜子往头发抹发泥,弄出一个既骚包又含蓄还带点90年代复古风味的三七分发型。虽然没有见过女孩的模样,而且她就这么轻易在电话里答应做别人的女友,很可能是个平时没人追的恐龙,但是约会的时候首先弄个发型是每个绅士应该有的风度。

“不管怎么说,待会要先到2栋的楼下,如果从504下来的是恐龙,就装作不认识。”李夏想。可是,就在他要出门的时候,一个胖大婶堵住了他的去路。

“刚才是不是你打电话到女生宿舍调戏女生?”胖大婶叉着腰,就像一座大山堵住了李夏的去路。她就是2栋的宿舍管理员,因为管理严格,人称“鬼见愁”。

“不是我。”

“那是谁?”胖大婶往宿舍里张望,“报上他的名字和班别。”

和她扯了十分钟,李夏只好承认是自己打的电话,给他登记了学生证才脱了身。当他去到2栋的楼下,有一个女孩已经等在楼下。她没有穿校服,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唇上抹了姨妈色的口红,长得还算标致。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夏,看到他缠着绷带的左脚,笑了,“是你?”

然而也只是这一笑,她的神情又恢复了一种对什么都不以为意的淡然,要说这称得上某种冷漠,也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李夏感到尴尬,他多希望自己今天不是这般模样来见她。

“脚是怎么回事?”她问他。

“受了点伤。”

“要紧?”

“没事,”李夏摇摇头,”过几天就好了。”

他们没有走去运动场,而是从校道的岔路口走上了一个山坡。女孩走在前面,春日的阳光在疏落的树梢间落下来,犹如一袭华丽的长袍披在她的身上。她说,她并不是真的想去看运动会,只是想出来走走。就这么走了一段,她回过头来,挽着李夏往上走。与其说挽着他,倒不如说是偎在李夏的身上,他的手臂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她藏在T恤下的乳房。这种软乎乎的触感令他感到恍惚若梦。

“说说你第一次遇见我的情形吧。”女孩问他。

是啊,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情形呢?李夏的脑袋苦苦地思索着,试图抓住一点点线索。松脆的落叶住他们的脚步下沙沙作响,李夏感到自己的舌头变得干涩了起来。

“怎么?不是说对我一见钟情吗,怎么会想不起来?”

“是在图书馆,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

“那时候我在干什么?”

“在读小说。看到你读小说的样子,就喜欢上你了。”

“真的?”

“真的。”

“可是我不读小说呀,我去图书馆只喜欢翻时尚杂志。”

“那是杂志上的小说。”

“也不记得在杂志上读过小说。”女孩摇摇头。

“忘了也说不定。”

他们在山坡上的一座六角亭上坐下休息。女孩终于没有再追问,而是看下面观众席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在跑道上拼尽了力气疾速赛跑的选手们。

“本来我今天也该上场的。”李夏说。

女孩打量着他小腿健硕的肌肉和缠着绷带的脚,问他,“你是体育生?”

“嗯。”李夏点点头,“练长跑的。”

“那怎么办,已经快要高考了。”

“我也不知道。”李夏说,“且不说最后能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光这样一来,便落下了许多训练。去年也是这样,考试前重感冒,在运动场上走路都走不稳,所以今年才回来复读的。”

“你刚才不是说……”

“我只是不要别人同情我,说一些毫无用处的安慰的话。”

突然,下面的人群欢呼了起来——运动员冲刺了!就是在这个时候,女孩吻了李夏。也许她是被运动场上的气氛感染了,或是出于某种温柔的安慰,总之,她踮起脚尖,吻了面前这个男孩。他们的鼻尖碰在了一起,李夏看到女孩的睫毛咫尺之间轻颤。旋即,他也闭上了眼睛,下面传来的欢呼声听起来像是为他们而欢呼。

下山的时候,李夏好几次想告诉女孩真相,他的玩笑和谎言。可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他只是问起她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迅。”女孩说。

2

李迅站在五楼的阳台上,浩荡的风由下面吹上来,从两腿间穿过她的身子。飘扬的裙裾遮住了她的视线,让她看不到那令人眩晕的地面,好像也没那么害怕了。她站了好一会,然后转身跳下来,脱下身上的连衣裙,换上牛仔裤和T恤,因为她想到了一个问题:穿着裙子跳楼会把裙子掀起来,死相不雅。

她再次光脚站在阳台上,两腿间那种空荡荡的凉意消失了。她想起了早晨见到那只斑马,当她路过那里的时候,斑马已被人拖到了路边,如无用之物般丢弃在垃圾桶旁。那种虚无的感觉再次袭上她的心间:若她就此跳下去,她将毫无价值地死去,而结束一个毫无价值的生命,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毫无价值的。

也罢。她闭上眼睛,轻轻踏出一只脚。

铃铃铃。

就在这时,宿舍的电话响了。她本不打算接的,但是电话却不依不饶地一直在响,她只得跳下阳台,接起了电话。

“找谁?”她问。

“喂,做我女朋友吧。”对方说。

她明白是那种恶作剧电话,便马上挂了。可是对方却又拨了过来,说什么喜欢你啦想了很久才鼓起勇气给你打电话之类的话。若是平时,她并不会理会这样的无聊事件。可是今天的这个电话,却像是天赐的福音,是迷途的梵铃,是她重回现实世界的引路人。所以,那时她并非是想要去看运动会,只是觉得该出去走走,不若死的意味会重新将她笼罩。

那天晚上,她梦到与李夏在公园的游船上接吻,湖岸上是央央的火光。开始是生疏的吻,后渐渐变得温润和热烈,但当她睁开眼睛时,看到自己抱着的却是另一个男孩——阿桑,她的男友。

“你不爱我了吗?为什么要背着我跟别的男生接吻?”熊熊的火光映照着阿桑的脸。他没有生气,问得一脸认真。

“为什么你能跟别的女孩在一起,我就不能?”

“你太倔强了,李迅。”阿桑看着她,眼中充满了怜惜。

“我不要你管我。”

“答应我,无论如何,都不要用自杀来报复一个人。”

“你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因为我爱你啊,傻瓜。”阿桑说。

她从黑暗中醒来。皎洁的月光照在窗台上,女孩们恬静的呼吸声落着角落里。她犹如冬天的刺猬般在被窝里卷缩着身子,摸摸枕头,只觉一阵凉意。原来泪水已不知何时浸湿了枕头。

第二天早上,她来到教室的时候,看到阿桑的位置上放着一株百合。一株洁白的双头百合。同学们走进教室的时候,他们都瞥见了课桌上的花,但是谁都没有说什么。好像大家都有一种不约而同的默契,不在李迅的面前谈论死去的阿桑,却在底下窃窃私语。

“花是你买的?”

同桌回来的时候,小声地问李迅。

“不是。”

“那是谁送的?”

“我不知道。”

下了早读,李迅从操场上回来后,感到大家看她的目光有些异样。“花是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托人送的。”同桌悄悄地告诉她。李迅没有说话,她从抽屉拿出物理课本,开始做上一节课的课后练习题,做了几题,却发现刚才走进来的是数学老师,正在给大家讲二项式定理的证明。

她又换上了数学课本。但是她并没有在听,她总是想起阿桑,想起他活着的样子。她想起他们的第一次约会,那是一个周末,他们在江滨公园里的月亮湖上约会。当他们坐在箭鱼样式的脚踏船里,扑通扑通地踩着水的时候,一枚从天空飘下的紫荆花瓣落在了李迅的锁骨上,她轻轻一低头,那花瓣却滑到胸脯里面去了。她伸手把花瓣拿出来,递给了他。她当时并未察觉这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她看到阿桑的红了脸,她才意识到这个动作蕴含着某种暧昧甚至色情。她不由得也脸红了,突然就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

就是在这一次,他们在船里接了吻。

但是,现在他却死了,死在了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和另外一个女孩在一起。那天晚上,月亮湖旁的“霹雳火的甜品店”失火,他和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女孩逃了出来,他却葬身于火海。

“李迅,有人找你。”

晚上的时候,李迅正躺在床上摊开速写本画速写。画室的老师说她的速写是她的瓶颈,若不多加练习,那么今年还是考不上广美。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她才看到室友提着话筒在叫唤她。

“是谁?”她问。

“你男友。”

李迅心中一惊,随即明白过来那不可能是阿桑打来的电话。

“喂。”她接起电话。

“下来吧,女朋友。有东西要送你。”电话那头嬉笑着说。是昨天遇到的那个男孩,她几乎都快忘了他了。

“别在电话里叫我女朋友。”李迅说。

“你昨天答应我的,忘了啦?”

“昨天跟你开玩笑呢。”

“下来吧,我在你宿舍楼下了。”

李迅下到楼下的时候,看到李夏已站在宿舍大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百合花。过往的女生都瞧着他手中的花,不时有人捂嘴发笑。

“今天是百合花大减价吗?”李迅上前问他。

“大减价?”李夏摸不着头脑。

“怎么谁都要去买百合花,不是大减价是什么?”李迅抢过李夏手里的百合花,转身就疯狂地甩打在旁边的树干上,然后狠狠地扔在地上,又踩了几脚。

“你干什么?”李夏目瞪口呆。

李迅叉着腰,胸脯起伏着在喘气,“既然送了给我,所以我有权怎么处置它了,对不对?”

然后她转身走了。

3

简直莫名其妙。不过一切都很莫名其妙,从打电话给她起,所有事情都变得莫名其妙起来了。李夏躺在宿舍的床上,叹了口气。

“怎么,失恋啦?”一个室友问他。他右腿架在碌架床上,在练习劈叉。

“没有谈恋爱,又何来失恋?”

“那你一定是喜欢上谁了。”室友伸直胳膊,把身子压在右腿上。

“你为什么喜欢练习劈叉?”这个问题李夏想问很久了。因为他觉得劈叉太娘气了,一直对这项运动及他的这位室友带有偏见。

“因为劈叉会让我心情轻松,好像无论遇到什么烦心的事,只要把腿架在床上,身体压下去,放松身体后,心情就会神奇地好起来。”

“切,胡扯!”李夏不以为然。

五分钟后,两人一起在宿舍里练习劈叉。“腿要绷直,身子要慢慢下。”室友耐心地教他。

做了几个,电话铃响了。室友接了起来,“找你。”

“刚才对不起。”是那个女孩。

“就算不喜欢别人的礼物,也不该那样对待吧。”

“都是我的问题。”

女孩小声地说,李夏好像也没法生气下去了。

“不喜欢百合花?”

“不是花的问题,以后再跟你解释吧。”女孩叹了口气,“刚才一定让你伤心了。”

“心都碎了。心疼买花的钱。”

“请你吃宵夜怎么样,当作赔罪。”

“现在?”

“现在。”

“有心事?”

“想找人说说话。”女孩说,过一会又问,“你不开心的时候会做什么?”

“劈叉。刚才就做了好几个,心情好多了。”

“说正经的。”

“喝酒。”

“那么一起去喝酒吧。”

“当真?”

“当真。”

他们约定在校门口碰头,然后穿过街道,往河堤走去。周五的晚上,街道上满是出来逛街的三三两两的穿校服的高中生。

“你去过酒吧?”李夏问女孩。

“没有。你常去?”

“只是跟同学去过几回。同一个酒吧,在河堤那边。”

“要注意些什么?”

“还能要注意些什么?不就是走进去,然后点酒就可以了嘛。就像浣熊拿到食物后,先放到水里洗一下,然后吃掉一样简单。”

李夏与李迅走进酒吧,穿行在人群中寻找着座位。昏暗中,李夏感觉很多照面的人都向他投来了目光,后来他才明白那些人都是在看他后面的李迅,不过是顺带也瞟他一眼罢了。

“走吧。”李迅凑上来说。

“什么?”李夏回头。在昏天黑地的电子乐里,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我们走吧。”李迅朝他喊。

“为什么?”

“我不想呆在这里。”

李夏点点头,拉着她往外走。在一个过道上,李迅停了下来。“等我,我上个厕所。”她指了指过道里的厕所标志,走了进去。

音乐下,舞池里的人都挤在一起,只能看到他们的头和手在摇摆。李夏站在边上,不住地有人在他身旁擦肩而过。旁边的桌子上坐着三个一模一样的光头男人,好像还是三胞胎,倒是奇妙的光景。

等了好长一段时间。突然,李迅气冲冲地从厕所冲出来,在那三个光头男人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跑回了厕所。

“怎么啦——”

李夏追上去,看到李迅站在厕所里,手里握着一个空啤酒瓶。在地上,还有一个女孩瘫坐在洗手台旁,她捂着脑瓜,头上流下来的鲜血弄花了她的烟熏妆。人们迅速围了上来,那三个光头男人从人群中挤出来,他们好像是女孩的同伴,一个扶起地上的女孩,另外两个挡住了李迅的去路。李夏走到李迅身旁,拿过她手中的啤酒瓶,护她在身后。他在盘算着一个人打三个壮男的胜算有多大。

“要动手去外面动手,别在这里搞事!”酒店的保安也走了过来。

“让她走吧。”被李迅打伤的女孩说,“我没事。”

那两个光头男人盯着李夏,仍然不动声色。

“让她走吧。”女孩又说了一遍。

出了酒吧,李夏才把酒瓶扔进垃圾桶里。他扶着李迅,这才发现她浑身抖得厉害,和刚才的凶狠判若两人。

“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夏问她。

李迅摇头,她哭了。

“求你了,带我离开这里。”

李夏与她沿着河堤走了一段路,然后从一处梯级走下河堤,走向江岸的沙滩。他们坐了下来,看着月色下的江水和夜船。过了许久,女孩终于平静了下来。

“你不打算说说是怎么回事?”李夏问她。

“原来用酒瓶敲脑袋是不会碎的。”

“你真够狠的。”

“当时太气愤了,脑子‘哗’地一下涌上脑袋,就什么都顾不上了。”

“到底和她什么深仇大恨?”

“说不上什么深仇大恨,甚至都不怎么认识她。”

“那何苦要去敲人家的脑袋?”

“所以现在后悔了嘛。”女孩说,“其实一下手,看到血从她脑袋上流下来,就后悔了。自己怎么做了这么可怕的事?”

“不该带你去酒吧的。”

“我刚才一定把你吓坏了。”

“要真打起来,真不知道会怎么收场。如果没死,倒是还有一点可以炫耀:和三个光头三胞胎打架,最后全身而退。”

“可还是想喝酒。”女孩说。

“怎么?你还想回去?”

“不是,可以去便利店买酒来这里喝嘛。不喜欢酒吧,那些烟味让我窒息,所以刚才才叫你走的。”

李夏起身去街上的便利店买了半打罐装啤酒,又走了回来。两人一人盘腿而坐,一人抱膝而坐,默默地喝起冰镇啤酒来。凉爽的风掠过江面上吹来,令人感到无比惬意。

“想听我的事?”女孩问李夏。

“听也无妨。”

“你倒是答应得勉强。”

“若你想说,自然会说。”

女孩叹了口气,“听说了月亮湖甜品店失火的事?”

“知道,死了一个学生。”

“死的是我男友。”

“噢。”

“死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

李夏喝了一口酒,心里大概猜到了七八分,“就是刚才在酒吧遇到的那个女孩?”

李迅点点头,“我问她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和阿桑在一起。她说他们在约会,是阿桑先约她出去的,他们一起在公园里划船的时候,他向她表了白。我说我不相信,她说阿桑早就腻烦了我,只是还没好意思跟我说。”

“后来怎么打起来了?”

“本来一直好好地谈着的,直到最后她说:他表白的时候,她答应了,所以死的时候他是她的男友,而不是我的男友。我一听就火了,人都死了还争风吃醋什么劲啊!可是现在想来,我当时应该走掉的。我那样做,跟她有什么分别?”

“打翻了牛奶,哭也没有用,因为宇宙间的一切力量都在处心积虑地要把牛奶打翻。”

“谁说的?”

“毛姆说的。也许命中注定该你敲她一下酒瓶子,所以不必自责。”

她笑了,“你呀,安慰人够可以的。”

“男友是怎么样的人?”

“可爱。”

“可爱?”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他做什么都会觉得他可爱。大概是这样。”

“原来是这样。”

“可即使他最后做了那样的事,我还是觉得他可爱。怎么办,我是不是不可救药了?”女孩抱紧了双膝,看着眼前静幽幽的江水与呜鸣的汽船。

李夏伸手抱住女孩,没有说话。

“今晚陪着我,不要回去了好不好?”女孩小声地说。

4

“我们今晚去哪儿?”

“医院。”

“医院?”李夏觉得奇怪。

他们走上河堤,沿着东堤路往北走,在第二个路口转入曙光路,穿过那些杂乱的街市和小巷,然后在一块竖着“星期八网吧”的招牌前转出红卫路,爬上那个长长的、陡峭的长坡。李夏插着兜,看着街道上密匝的电线顺着矮矮的电线柱蔓延开去,像是秋天田野里长得荒芜了的藤蔓。李夏喜欢这种感觉,和这个女孩走在街灯下,走在无人的街,彼此没有话说,或者很少话说,就这么安静地走着。

他们在建设一路等了个短暂的红绿灯,然后又拐了几个弯,来到了红卫路与博爱路的交界处的那家医院。李迅带他走进五楼的病房,一个老人躺在靠窗的病床上,在单薄的被子下有一种触目惊心的瘦。这位老人是李迅的外公。

“是不是睡着了?”李夏低声问李迅。

李迅点点头,“我想是的,最近精神很差,醒过来的时间很少,就算醒过来也是迷迷糊糊的。”

病房里阒静无声,每一件物体都漾着一股霉旧的气味儿。他们刚在椅子上坐下,一个穿格子衬衣的男生走了进来。李迅站起来,跟他交待了几句,那个男生便提起床尾的挎包走了。走的时候,男生瞧了李夏一眼。

“那个是我的表弟,早就辍学出去打工了,但是他很孝顺,这次专门来医院照顾外公的。”李迅说,“我跟他说今晚由我来陪夜,叫他先回去了。”

“他好像对我有些敌意。”

“他以为你是我的男友。”

“难道不是?”李夏笑着问她。

女孩没有回答,有些歉意地说,“抱歉把你拉到了这里来,但是我很快就下广州了,所以想多点陪陪他。”

“去广州干嘛?”

“马上就要美术联考了,我报了广州的一个考前冲刺班。”

“没听你说过。”

“你不了解我的多着呢。”

“如果可以,想好好地了解你。”

“怎么,想追我呀?”

“对。”李夏坦率地说。

“现在不行,这样的那样的事太多了。我今年还会考广州美院,如果那时你还没有改变主意,就到广州来找我吧。”

“好,这就当是我们的约定吧。”李夏说。

“但是你一定不能骗我。”李迅说,“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了。”

早上六点,老人醒了过来,嘴巴轻轻地呻吟着,好像体内有一种捉摸不透的疼痛。李迅喂了他一点白粥,安慰他又继续睡过去了。七点半,她的表弟回来了。李迅和李夏一起吃过早餐,便回各自的宿舍了。

李夏倒在床上,想再补眠一觉,那个酷爱劈叉的室友过来拉开他的被子,“李夏,你出名了。”

“怎么啦?”

“公告栏上有你的大名,还有你的英雄事迹!”

李夏走到宿舍楼前的公告栏,原来上面是他前日打电话到2栋撩女生却撩到查寝的宿管的事迹,写着“鉴于近期此类骚扰女生的事件频发,特此公示,以儆效尤”云云。李夏也没当回事,看过公告便回到宿舍睡觉了。睡到中午,他起床到食堂吃饭,与室友们一起打牌到下午。傍晚到时候,他想起了李迅,便拨起她宿舍的电话。

“我看了你在公告栏上的好事了。”李迅说,“你对我说的都是彻头彻尾的假话对吗?说什么喜欢我很久的鬼话,我只是那个刚好被你撩到的女孩,对吗?”

“不是的……”李夏还没来得及解释,女孩便“啪”地挂了电话。

李夏再打过去,接起来的是她的室友,说李迅让她转告他不要再打电话来了。

此后几天,李夏又打了几个电话到她的宿舍,她宿舍的人都说李迅不在。有一次,他在水房打水的时候见过她一次,他叫她的名字,但是她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似的,径自从他的身边走过去了。

后来,又一个晚上,在宿舍楼熄灯后,他再次拨打李迅宿舍的电话。还是她的室友接的电话,她说李迅已经南下广州了。他问她的室友要李迅在广州的号码,但是她的室友说什么都不肯给。

从此,李夏再也没有联系上李迅。

就这样,约莫十年的时光过去了。在这十年间,李夏在民办高中做过体育老师,辞职后卖过保险,还被骗入过传销组织。如今,他在一家连锁健身房做健身教练。在新媒体时代,他制作了一些自己的健身视频放到网上,倒也颇受欢迎。奇怪的是,在年近三十之际,李夏的女人缘突然好了起来,他想这是他做了健身教练的缘故。不知从哪一天起,他放弃了守旧、累赘的道德观,开始享受男女间那种肉体上单纯的欢愉。

他从不会在半夜偷偷地走掉。在他近乎冷漠的内心里,他认为这是他对那些陌生女孩最后的温情。有一天,他又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听到旁边的女孩在被窝轻轻地啜泣。他推推女孩的肩膀,问是不是刚才他对她过于粗暴了。女孩转过身,手臂环在他的腰间,沾满泪水的脸庞钻入他的脖子里。

“你爱过我吗?”她仰起脸来问他。

他没有回答。他早已习惯女孩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说胡话。

“你不必觉得为难,反正我也不是因为爱你才跟你睡觉的。”女孩说,“我只是觉得疑惑:自己这么多年好像从未爱过一个人,才那样问你的。”

“一个都不曾爱过?”

“有倒是有过一个。”女孩说,“我以前爱过一个男孩,后来他死了。”

“我以前也曾爱过一个女孩,后来她离开了。”

“我没开玩笑,他是真的死了。”

“怎么死的?”

“高中的时候,他死在月亮湖的一场火灾里。是我害死了他。”

李夏惊醒了,问她是不是紫荆中学的学生,那个男孩是不是叫阿桑。彼此重提旧事后,他终于确认她就是当年那个被李迅敲了一记啤酒瓶的女孩。

“她真够狠的。她一定很爱他。”

李夏沉默。诚如斯言。

“那一下酒瓶子是该我挨的。”女孩说,“其实阿桑是我约出来的,我说若他不来见我,我便跳下月亮湖。他逃课出来见了我,我怀着那么一丝侥幸,向他表白了。他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我,我很伤心,便借口说去厕所,躲在卫生间里哭了好久,后来听到外面响起了一阵鞭炮声,然后火就烧起来了,瞬间吞没了整栋房子,是阿桑冲进来救了我。他奋力打破玻璃窗,让我钻了出去,但是他自己却没有逃出来。”

第二天一早,李夏在穿衣服的时候吵醒了女孩。

“昨晚给你说的,会替我转告给那个女孩?”

“我说过,她早就离开我了。”李夏说。

“干嘛不去找她?”

“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李夏说,“有点悲观的论调,但是事实大致如此。”

李夏离开女孩的家,坐上了清晨的地铁。呼啸的风穿过空空荡荡的二号线车厢,列车不停地靠站又启动,车厢里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李夏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就忘记了李迅,可是如今那些记忆却又一点点地回来了。

他想起那年的高考,他在伤愈后加倍努力地投入到长跑训练当中。到了考试的时候,他在冲刺的时候鞋子竟然跑脱了!他马上甩掉另外一只鞋子,吼叫着超过了好几个考生,最后光着脚冲过了终点。他如愿去了广州,他知道李迅也如愿去了广美。他们又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下,他想过去她的学校找她,一如当初他们的约定一样。可是最初的那些歉意过去后,他的自责变成了愤怒:她值得为一个玩笑没玩没了地生气吗?直到到最后,他意识到也许只是她根本就不在乎他,于是年少的倔强就更让他放不下自尊去找她了。

后来,李夏倒是能在别的地方看到李迅。在报纸的文艺版上,在公交站的站牌上,或是在出租车后座的移动传媒上,他不止一次地看到青年画家李迅的画展信息。他不知道李迅是否已经成名了,因为他对艺术一窍不通,也毫不关注。有一次,他也曾想过记下展览上的地址,然后在那天走进展览馆,来到李迅面前,那么她会对他说些什么?这些想象有时候会让他觉得有趣,但是他想她或许也会真挚地、满怀歉意地问他:

“请问你是谁,先生?”

可是,如果有一次,哪怕只有一次,李夏下定决心走进李迅的画展,他就会看到,李迅的那些画作一贯以死亡与复活、斑马与天使为主题。而那个天使,却是一个男天使。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些,正如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当年的一个恶作剧电话,曾拯救了一个女孩的生命。

———

本文首发于「One·一个」第15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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