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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禁闭岛的教父:左手江湖,右手意义
2017-01-21 04:00 | 豆瓣:宝木笑


“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生活之树常青。”

——《浮士德

也许在丹尼斯?勒翰看来,歌德这句话更应该改为“一切规则都是灰色的,唯有夜色永恒”,这位当今美国最炙手可热的作家推出了新作《夜色人生》,被称为美国文坛苦等一个世纪的教父级经典,并囊获美国亚马逊年度推理小说、爱伦?坡奖年度小说、《出版人周刊》年度推理小说第一名,同名电影即将上映,由本?阿弗莱克执导主演,目标瞄准2017年的奥斯卡。这些炫目的注脚让人眼花缭乱,但好在并未影响小说本身的质量,《夜色人生》讲述了高级警官的儿子乔?考克林从一个小混混成长为黑道教父的历程,在《教父》作为黑帮题材小说和影视作品的里程碑依然令人高山仰止的今天,丹尼斯?勒翰这位美国稀有的全才型小说大师,欧美文坛公认的“不按套路出牌”的故事天才这次带给我们很多惊喜。

丹尼斯?勒翰的现实主义转向

对于大多数中国读者来说,认识丹尼斯?勒翰还得从《禁闭岛》这部电影说起,这部2010年的作品如今已经成为经典,虽然在当年的奥斯卡上颗粒无收,小李子有些过力但绝对精彩的表演却给人印象极深,丹尼斯?勒翰构架故事和塑造人物的强悍功力更让世人再次折服。奥斯卡对丹尼斯?勒翰当年的诱惑也许并没有对小李子那样大,因为早在2003年,他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神秘河》获得了第76届奥斯卡六项提名,最终拿下最佳男主角、男配角两项大奖,丹尼斯?勒翰借此早已真正打入欧美主流文学界,登上畅销和口碑的巅峰。在这样的情况下,丹尼斯?勒翰推出《夜色人生》正是印证了我们对这位作家之前的猜测,他一直在追求更高层面的文学突破,在追求更深程度的意义探求,这在三年前他写出《命定日》的时候就已经初露端倪。从出道以来,丹尼斯?勒翰更偏向“鬼才”的方向,他的作品多以悬疑和神秘色彩著称,在《命定日》展示出浓厚史诗色彩之后,就有评论家猜测其将开始作品的转型,而《夜色人生》则将这种转型的猜测完全坐实。

现实主义可能是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中最常见的术语之一,秉承着古希腊人那种“艺术乃自然的直接复现或对自然的模仿”,艺术对现实和历史的忠诚,特别是作品的逼真性或与文本描述对象的酷似程度成为判断作品成功与否的准则,在这个意义上,《夜色人生》无疑是很成功的。熟悉丹尼斯?勒翰作品的人都知道他的悬疑创作手法有时候已经近乎神秘主义,这在《神秘河》和《禁闭岛》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凶杀和人性扭曲,从头至尾的悬疑,各种晦涩的象征等都让人喘不过气来。

《夜色人生》的故事背景则设定在上世纪20-30年代,禁酒运动、3K党、古巴革命这些历史事件贯穿其中,这种恢弘历史背景下的波澜壮阔显示了丹尼斯?勒翰现实主义创作的野心,他将不再需要炫技一般地架构故事来保证作品的畅销,他需要的是生活得到保障之后的精神探求,而这在古往今来很多转型的伟大作家中屡见不鲜。《夜色人生》的整个故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波士顿(1926年-1929年),在这部分中,故事的主人公出身于警察世家的乔?考克林,因为叛逆和亲情的危机等种种原因加入了黑帮,并且认为自己不是黑帮分子,只是一名法外之徒,却在一次抢劫中,爱上了黑帮老大阿尔伯特的情妇艾玛,并因此而招惹一身麻烦,最终被丢进了监狱。第二部分伊博市(1929年-1933年),乔投靠黑帮大佬马索,在其父亲的牺牲和帮助下得以提前出狱,逐步成为一个独揽大权的领袖级人物。第三部分所有暴力的孩子(1933年-1935年),威胁到乔的老板马索和仇敌阿尔伯特最终一个个倒在了他登顶的路上,天道轮回,在登顶的同时乔的生活被送入了永远的黑暗。

虽然小说依然获得了悬疑小说大奖,但整体的叙事风格是现实主义的,而小说深深的时代烙印更让人感受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历史厚重感,卢卡契为现实主义定义了理论内涵:“客观再现当代社会现实”,在这个意义上,丹尼斯?勒翰的《夜色人生》实现了某种理论的实践。促使主人公乔成就大业的重大契机,就是美国当时实行的“禁酒令”政策,从历史角度看,禁酒运动的范围和影响都不是仅仅局限于酒本身,而是掺杂了美国社会生活中众多纷繁复杂的因素,成为折射美国社会历史变迁的一面镜子,正如林格在《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一书中所说的那样:“想到有组织的犯罪,人们便不能不想到禁酒,因为正是禁酒导致了有组织的犯罪的产生”,当丹尼斯?勒翰将《夜色人生》的背景限定在这个时代的那一刻起,小说的现实主义基调其实已经打下。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样的厚重历史感之下,无论是写当时的波士顿的生活、古巴偷渡者的日常还是各类人物的性格等,作者都不再过力地进行神秘化,一切都忠实于历史和人物性格的必然,丹尼斯?勒翰现实主义转向既是一种向《教父》等经典的致敬,更是作为文学创作者对自我文学道路的反思和突破,有意或者无意地实现了奥尔巴赫对《红与黑》的现实主义评说:“主人公植根于一个政治、社会、经济的总体现实中,这个现实是具体的,同时又是不断发展的。”

永恒的夜色,同样的江湖

丹尼斯?勒翰这种现实主义的转向映射在《夜色人生》的情节架构和描写手法中就是近乎残酷的写实。很多人在评论《夜色人生》总喜欢将之前对丹尼斯?勒翰的评价不自觉地代入其中,认为这部小说仍然是靠“讲故事”取胜,其实不然,从全书的整体故事性和艺术性来看,这是一部靠对江湖恩怨的写实主义手法取胜的佳作。

小说用倒叙开篇:“几年以后,在墨西哥湾的一艘拖船上,乔?考克林的双脚陷在一浴缸的水泥里……他忽然想到,自己人生中发生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好是坏——几乎都始于他初次见到艾玛?古尔德的那个早晨”,这样倒叙开篇的作品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是从此打乱常规叙事的藩篱例如《百年孤独》,要么是就此坚定现实主义的基调不再动摇如《美国往事》,显然丹尼斯?勒翰选择了后者。主人公乔在和父亲貌似冰封的关系中选择叛逆,然后就是在一次打劫中认识了黑帮大佬的情妇艾玛,之后两个人干柴烈火开始了偷情,艾玛作为贯穿小说始终的暗线一直伴随着乔。乔因此被黑帮大佬阿尔伯特盯上,最终入狱,艾玛不知所踪,传言已死,直至乔最后在古巴的妓院找到艾玛。原来艾玛当初就已经对夹在乔和阿尔伯特之间感到恐惧,她偷偷给自己找到了另外“可以托付”的男人,悄悄安排了一场假意的死亡,也拿走了乔在车站存的现金。对此很多人大呼情节设计悬念迭出,但深究故事本身和人物的本性,一切其实都是按照人趋利避害的自然本性水到渠成,没有任何反转的炫技,因为这就是江湖。

冷静地处理情节发展方向让《夜色人生》充满了一种无奈的叹息,也折射出一种冰冷的美。很多作品将监狱描写为战神的摇篮,丹尼斯?勒翰却反其道而行之,主人公乔并未被描写为像《夜魔侠》中的惩罚者一般可以在监狱以一当十,相反乔感到恐惧,感到无力,就像一个突然迷失在夜路里的孩子。在这个情况下,乔为了保命接受了黑帮教父马索的控制,将其在警界高层的父亲一步步逼向了绝路,没有什么人性的伟大爆发,只有为了活下去的无所不用其极,这才是江湖夜色的本来面目。至于乔作为马索的代理人在成为坦帕的黑道王者(乔在其中更喜欢用“王子”这个词),却遭遇到老板马索的索命逼迫,理由很简单,乔已经做大了,虽然马索很看好这个年轻人,但无奈乔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即使自己的儿子是个十恶不赦的蠢货,逐渐走向生命尽头的老马索仍然会选择后者,这与情节设置无关,而是人性发展的必然。这个意义上,我们能感受到“艺术乃自然的直接复现或对自然的模仿”的强大力量,是这种力量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而不是作者一意孤行地猎奇,因为这就是江湖。

人们阅读小说几乎都关注最后的结局走向,丹尼斯?勒翰在《夜色人生》中用冰冷的笔触摆脱了以往烧脑结局的技术性,在貌似必然的相对“平庸”的结局中实现了自我的突破和文本的升华。在全书的结尾处,乔成功在马索和阿尔伯特的必死局中逃出生天,紧接着绝地反击杀死了对手,然后去拜会了这个国家地下王国的国王,通过将自己有着西西里血统的过命兄弟扶上大佬位置,让自己完美地处于“顾问”这一无冕之王的安全位置,携妻带子准备定居古巴,一切仿佛都在向着夜色人生的美好版本方向发展。然而,读者越是这个时候越是有不祥的预感,因为那不是生活,更不是江湖,果然,在全书最后,在乔和爱妻想要返回美国大本营短暂停留的时候,当他们刚刚踏上那片已然臣服于自己的土地的时候,内心已经彻底崩溃的萝瑞塔的父亲扮演了刺客的角色,将乔的妻子送入了永远的黑暗,这位崩溃的前警察局长嘴里数年如一日地念叨着一个词有如魔咒——“忏悔”。这一幕像极了《教父》系列的最后,阿尔帕西诺饰演的迈克参加女儿婚礼的时候却遇到了仇家的刺杀,女儿的婚礼变成了葬礼,一代教父内心最后一处活着的证明被狠狠抹去,这并非作者残忍,因为这就是江湖。

《夜色人生》虽然表面被“夜晚自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则。他们,那些白天活动的人是来拜访夜晚的,但我们就住在夜晚里。他们进来了,我们就一定赚钱”这样的江湖豪情照耀得光芒四射,内里的悲剧主义情愫或者说宿命基调在全书开篇乔带着艾玛去见自己的父亲时,就已经借由乔的父亲之口说出:“乔瑟夫,暴力繁衍出暴力,一定的。你加诸这个世界的,总会回到你身上。”《无间道》第二部中吴妈饰演的倪永孝接替死去的父亲上位黑帮老大,他说:“爸爸以前开小赌档,从几毛钱的小生意,做到现在,整个尖沙咀没有人不认识他。他常说出来跑,迟早要还,没想到今天……我会永远记住今天。”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却是同样的夜色,永远的江湖。

人性的纠葛,意义的拷问

爱尔兰裔的丹尼斯?勒翰1966年出生于美国麻州多彻斯特,8岁便立志成为作家,出道前为了磨练笔锋、赚钱维生,曾当过心理咨询师、侍者、代客停车小弟、礼车司机、卡车司机、书店门市人员等,可谓充分体会过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样基础上的对梦想的坚守将爆发更加坚硬的力量,这也是为什么丹尼斯?勒翰作品总是像是用一把手术刀将人性解剖的鲜血淋漓。其出道作品《战前酒》塑造了冷硬的男女私探搭档“帕特里克和安琪”系列,其对家庭问题、暴力血性、童年创伤的题材引起极大反响。而到了《神秘河》更是将物质文明背后空虚干涸的情感世界,人与人之间的精神壁垒,一代比一代更为冷漠和自私的心灵,描绘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命定日》开启了丹尼斯?勒翰在文本体裁角度的现实主义转向,那么在《夜色人生》中作者则开始正式地将以往作品对人性的深刻解剖升华到了对人生和生命意义层面的拷问和解读,在《夜色人生》中,每个人都自觉和不自觉地进行着意义的拷问,接受着人性纠葛带给自己的命运。几乎所有读者都会比对主人公乔和《教父》中的第二代教父迈克,这两个人物都是矛盾的和纠结的,原因就是内心深处隐约闪现的良知,而乔在这方面显然走的更远。为了对付像疯狗一样的3K党打手RD,乔用警察局长费吉斯的爱女萝瑞塔吸毒乱×的照片进行要挟,为了心中一份愧疚,在胜券在握的情况下,乔选择被RD捅上一刀,差点儿送命,乔对生命意义的拷问除了要在夜色中创造规则之外,更多的是内心残存底线的纠结。至于乔的妻子格蕾西拉,这是给予乔真正生命意义的女人,而这位古巴流亡女子也在自己生命意义的枷锁里踯躅前行,为了一个卑劣的骗子丈夫她不惜数年如一日地向古巴寄钱,选择回避真相,作者并未从痴情下笔,而是在意义对人类重要性角度解剖,即她必须用欺骗自己的手段维护其活下去的理由,自然当她最终爱上乔之后,找到了另外更加真实的意义,长时期的枷锁也就自然而然地解脱了。

从小说情节发展的角度讲,主人公乔显然不能全部承担丹尼斯?勒翰对意义和人性思索的全部任务,因为现实主义风格文本的故事发展要靠情节的推动,主人公不能停留下来进行作者赋予的更多思索任务,否则就是对现实主义的一种反叛。《夜色人生》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巧妙,也非常深刻,丹尼斯?勒翰安排了一个特殊的角色——萝瑞塔,警察局长费吉斯的女儿是以天使一般的形象出现在书中的,“一个充满活力的十来岁女孩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粉金色的皮肤完美无瑕,简直像发出柔和光芒的太阳,乔猜她十七岁,她的美令他无法言语……乔轻轻握住她的手时,有一股很奇怪的冲动,好想单膝跪下……”。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一般的少女,却因为一次去好莱坞的圆梦之旅,无可避免地陷入了被歹人诱惑吸毒并堕落的深渊,乔想方设法找到了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成功要挟了她的父亲,而萝瑞塔回到了家,戒了毒,然后开始外出布道,现身说法,逐渐成为了当地人们心中的圣女。作者在萝莉塔和乔的对话和思想交锋中赋予了《夜色人生》更多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黑帮小说的层面,萝莉塔最后自杀了,以最血腥的方式摧残自己美丽的身体后死去,死前她对乔说过:“我不知道上帝是不是存在”,这并非说她放弃了自己的信仰,相反,她在那次对话的稍后还说过“我并没有绝望”,但是因为她知道了因为自己的过往的轻狂给家人带来的灾难,最后选择了自杀。这不但给乔留下了永生难灭的心灵重击,也为乔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又仿佛是某种启示,让乔终生徘徊在意义追寻的十字路口,也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这甚至几乎将超越宗教意义的层面。

这种宗教气息浓郁的从人性到意义的追寻拷问,在丹尼斯?勒翰的作品中并非个案,其实从其出道以来,他的作品一直试图超越文本体裁自身。《波士顿环球报》评论他的《战前酒》时说:“犀利明快的对白与紧凑逼人的节奏使我们透不过气来,但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那忧时伤世、令人唏嘘低徊的现世气氛。”《神秘河》中三个儿时的好友,长大成人后却一个是一桩残忍谋杀的最大嫌犯,一个是负责案件的警探,一个是一心想要亲手为女儿报仇的父亲,每个人都面临着矛盾挣扎,每个人都被迫去面对内心那个真正的自我。《禁闭岛》中的灯塔作为贯穿故事始终的意象隐喻着人类对自我的认知和对意义的终极拷问,在圣经中,“真理的灯塔”提醒信徒们不要使自己的光从世界上熄灭,但从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那一刻起,害怕这光从世界上熄灭反而成了人类永恒的梦魇。

小说的最后,伴随着那句“我的全世界”,乔的爱妻永远地走了,有些人说乔虽然贵为伊博的教父,但老的很快,走路会迟疑,好像跛了腿,尽管根本没有。有时候乔会带着儿子去钓鱼,他教儿子怎么绑钓鱼线,手臂偶尔会揽着儿子的肩膀,轻声在他耳边说话,同时手指着远方,朝向古巴的方向。《教父》系列的最后,衰老的迈克坐在椅子上,回忆起自己与女儿,与刚结婚不久就被刺杀的意大利妻子,与现任妻子共舞的三个片段,然后镜头一转,一个老人猝然倒地,身后的背景是西西里的山区。不管是乔还是迈克,在江湖和意义的夹缝中,他们的宿命早已注定,在他们仍有呼吸的后半生,他们的灵魂其实早已离开驱壳,向着暴风雨中忽明忽暗的灯塔飞去,永远落脚在了禁闭岛……

文/宝木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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