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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5.3万加盟费,却因侵权遭起诉,网红饮品店孰真孰假?

陈捷 · 2019-05-07 15:20 来源:海峡导报

网红饮品店“鹿角巷”在厦门遍地开花,孰真孰假?近日,一场真假“鹿角巷”之争在思明区法院第十八法庭上演,被告吴先生是思明区一家饮品店老板,原告是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除了被告吴先生之外,此次原告共在厦门起诉了20余家“鹿角巷”。

付了5.3万加盟费,却因涉嫌侵权遭起诉

被告吴先生因为想在厦门经营品牌茶饮店,就从网络上搜索“鹿角巷”的加盟渠道,随后,他付了5.3万元的加盟费,在厦门开了一家店。不料,小店经营了4个月,还没有赢利,他就成了“鹿角巷”起诉维权的对象。

不久前,吴先生的饮品店收到了广州餐饮公司发来的函,称其侵犯了该公司拥有的鹿角巷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吴先生对此也很疑惑,因为他已经为加盟“鹿角巷”向广州另一家公司支付了加盟费5.3万元,他也看过了对方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等资料,才签订了协议。

前天,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据悉,广州餐饮公司取得了“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但“鹿角巷”至今仍未成功注册商标,还在审查中。广州餐饮公司起诉提出,邱茂庭是“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创作人,并且已经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广州餐饮公司经邱茂庭授权,排他使用该系列作品,且可对任何侵权行为进行维权。而被告吴先生的饮品店未经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侵犯广州餐饮公司著作权。

为此,广州餐饮公司起诉要求吴老板的饮品店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5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

被告方吴先生的代理律师说,被告吴先生是“被坑了”。因为,吴先生是通过上网搜索看到上海某公司正在申请“鹿角巷”的商标,于是他联系上那家公司,对方向他出具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还有商标申请通知书等材料。随后,吴先生获得了“THE ALLEY 鹿角巷”的版权授权,授权人显示:郑某。

另外,他们还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的相对方是上海某公司的关联公司——广州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吴先生分两次共支付5.3万元的加盟费,还按照对方的指导,投入装修、采购设备,开张后也一直向对方订购产品包装、原材料等。

两个版权图案,只有细微差别

为何邱茂庭和郑某两个人都进行了版权登记获得证书?在法庭上,经过原告代理律师的提醒和现场比对,被告方才发现两个获得版权的图案有细微的差别。原来,郑某的标识少了“It's time for Tea”和“da”的英文字样。另外,根据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郑某的创作时间和发表时间均晚于邱茂庭。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鹿角巷”在台湾地区已经申请获得了注册商标,在大陆的申请正在等待实质审查。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就算郑某进行了版权登记,但是吴先生获得授权的图案标识是一套,店内实际使用的标识是另一套,正是邱茂庭设计的那套,带有英文字样的。吴先生的上家没有经过邱茂庭的授权,无权使用。

据原告方介绍,目前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厦门两级法院起诉维权的案件共有20多起。

被告吴先生的代理律师说,作为一般的经营者,吴先生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不应当认定吴先生侵权。而且吴先生前期投入巨大,除了加盟费用,还有装修费用、设备费用、人工成本,因为没有赢利,所以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已经停止经营“鹿角巷”茶饮店了,确实难以再负担赔偿费用。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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