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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祥云县城乡规划的一些大项目,了解一哈!


祥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文件 

祥规委字〔2018〕1号      

祥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项目审查决议通知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2018年3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黑尚锋主持召开了祥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1次会议。会议对《祥云县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含多规合一)2016-2035》等7个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依据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参会人员围绕项目报审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决议如下:


祥云地图


一、《祥云县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含多规合一)2016-2035》

审查内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祥云县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含多规合一)2016-2035》。

(二)尽快上报州规委审查,州规委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物流园区管委会要结合《祥云县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含多规合一)2016-2035年》,适时进行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县住建局(县规划局)要统筹组织好县城(中心城区)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拟定编制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进度。


二、祥云县皇正别院项目

(一)项目用地性质变更及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1. 原则同意公司名下19744.77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用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宗地编号:XCZ104-(01)-015号。

(2)地块座落:清红路东侧、楚大高速路南侧。

(3)用地面积:19744.77㎡。

(4)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

(5)建筑密度:≤30%。

(6)容积率:≤2.8。

(7)绿地率:≥30%。

(8)配建停车位:配件停车位:户建筑面积>200㎡,1个/户;140㎡<户建筑面积≤200㎡,0.8个/户;90㎡<户建筑面积≤140㎡,0.6个/户;户建筑面积≤90㎡,0.5个/户。

(9)主出入口设置:清红路。

(10)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临清红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5米,临楚大高速公路退让道路红线符合公路管理有关规定。

(11)建筑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2.应尽快按规定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

祥云地图


(二)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1.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上报州规委审查。

2.须尽快完善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提供完整的项目用地手续。

3.项目须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程序审查备案。

4.应按有关规定配建相应的管理用房、信报箱、户外活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

5.应进一步优化动静态交通组织设计,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在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多配建停车位。

6.项目应满足环保、人防、消防、抗震设防、安防系统、燃气管道建设等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审报批。


三、祥云县经典福园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待县气象局观测场搬迁选址确定,并经气象局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州规委审查。

(二)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设计,机动车停车位须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三)应按有关规定配建相应的管理用房、信报箱、户外活动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项目须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程序审查备案。

(五)项目应满足环保、人防、消防、抗震设防、安防系统、燃气管道建设等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审报批。

祥云地图


四、祥城镇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务用房

审查内容: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决议:

项目位于县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区交汇处,且原房屋为80年代建设的一层简易木结构房屋,原则同意按以下要求拆除重建:

(一)建筑层数3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小于8.5米,屋脊高度小于10.5米。

(二)建筑风貌及形式须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建筑风貌为墙面白色,屋面为全坡青瓦。

(三)须明确建筑功能,满足消防等规定要求。


五、祥云县云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 532923005038GB0001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1.地块编号: 532923005038GB00012。

    2.地块座落:清红路西侧,万溪路南侧,九鼎路北侧。

    3.地块面积:19758㎡。

    4.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

    5.建筑密度:≤25%。

    6.容积率:≤3.0。

    7.绿地率:≥30%。

8.建筑间距:符合《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9.建筑退让道路间距:临万溪路、九鼎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3米,临清红路退让道路红线6米,退让部分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和硬地铺装。

10.配建停车位: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11.出入口:设置在西面(祥盛路)、北面(万溪路)。

12.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二)应进一步明确项目功能定位,用地性质尽量归类。

祥云地图


六、祥云县医药公司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审查决议:

(一)依据彩云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位于清红路东侧,彩云路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地块座落:清红路东侧,彩云路北侧。

2.用地面积:1527.75m2。

3.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

4.建筑密度:≤45%。

5.容积率:≤4.8。

6.绿地率:≥20%。

7.建筑最低层数不得低于6层。

8.配建停车位: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9.主出入口设置:彩云路。

10.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临彩云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3米。

11.建筑间距:符合《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

12.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二)依据《祥云县县城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规定》及《彩云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从片区开发考虑,不同意位于龙翔路南侧地块进行拆除重建,地上建筑维持现状,只能按相关要求进行修缮加固。

(三)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彩云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按企业改制相关政策,帮助指导县医药公司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七、祥云县祥城镇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选址变更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祥云县祥城镇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选址变更如下:

1.红土坡片区安置区选址于:清红路与周余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约217亩。

2.周家片区安置区选址于:财富路北延段东侧,楚大高速公路南侧,面积约130.05亩。

3.城西片区安置区选址于:清红路西侧,兴园路北侧,面积约72.21亩。

4.黄家片区安置区选址于:文苑路南侧,环城东路西侧,面积约255.9亩。

5.褚家片区安置区选址于:龙凤街南侧,疾控中心西侧,面积约158.6亩。

6.华严片区安置区选址于:龙凤街北侧、融兴商城西侧,面积约87.75亩。

7.黄尾洞片区安置区选址于:财富路南延段西侧,白鹤路北侧,面积约244亩。

(二)在实施过程中,依据祥云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片区开发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的优化完善。

 

附件:祥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祥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祥云政府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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