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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发展简史 (4)
  三、1863年:国民银行时代的开始

   1863年《国民银行法》的推出使得美国出现了统一的货币,联邦许可的银行也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联邦银行的发展及其与州银行的竞争

   起初,国民银行的发展十分迅速(表1)。不过,这种迅速发展是以州银行体系的削弱为代价的,这种削弱主要源自于州银行发行货币能力的丧失。然而,新体系的扩张并未导致旧体系的灭亡:存款的增长,加上相对宽松的资本要求,使得许多州银行家相信,即便不能发行货币,不取得联邦许可,他们也能经营下去。也正是这样,才出现了19世纪8、90年代州银行业的复苏。根据最初的法律规定:6000人以下的小城镇中,国民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为50000美元;6000到50000人的城市,为100000美元;人口超过50000的城市,为200000美元。而州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往往只需要10000美元。最低资本要求的差异可能正是州银行复苏的重要原因:1877年,只有大约五分之一的州银行资本额在50000美元以下;而到1899年,这一比例超过了五分之三。正是由于认识到了这一点,1900年的《金本位法案》降低了国民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这里,值得考虑的是,规管竞争(各州之间以及州与联邦之间)究竟是提高了规管者的警惕,还是鼓励了“竞相降低监管标准”?

   资本要求与利率

   国民银行相对较高的最低资本要求或许是内战之后区域利率差存在的原因之一。不过,这种利差在一战之前急剧地降了下来。根据兰斯·戴维斯(LanceDavis,1965)的说法,地区间利差的降低可以归因于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提高了地区间资金的流动性。理查德·塞拉(RichardSylla,1969)则认为,《国民银行法案》的最低资本要求形成了进入障碍,导致了货币发行国民银行的地区垄断。这种垄断,在资本短缺地区就会引发利差的长期存在(也可参见詹姆斯,1976)。

   银行倒闭

   在国民银行时代,金融危机是经常发生的。斯普瑞格(O.M.W.Sprague,1910)对这一时期的主要金融危机进行了分类,把1873年、1893年和1903年视为全面危机,而1884年和1890年危机则相对较轻。

   同时代的一些观察家抱怨新体系下银行倒闭的不断发生及其带来的不良后果。表2给出了国民银行年代倒闭的国民银行和非国民银行的数量和资产状况。停业——也就是不能支付银行的暂时关门——的情况在这一时期更为普遍和严重。

   银行倒闭最严重的情况发生在1893年金融危机之后的几年间,国民银行和非国民银行的数量和资产在危机之后4年间一直居高不下,未能回归到1893年的水平。这一时期恰恰与19世纪90年代的白银自由铸造时代相偶合。其它几次危机也伴随着倒闭银行数量和资产的增加:国民银行时代期间,最早的高峰伴随着1873年危机而出现;1884年危机带来了银行倒闭的轻微上升;而1890年危机则出现了严重得多的银行倒闭;在世纪之交的几次危机和1907年危机之后,倒闭情况再度达到顶峰。

   国民银行时代危机的各种原因中,有以下两点:1.货币供应不够灵活,不能应对货币市场上季节性的及其它压力。2.储备是金字塔结构的。也就是说,根据《国民银行法案》,银行法定储备的一部分要存放到大城市的国民银行中(即储备城市银行,reservecitybanks)。储备城市银行又可以将其法定储备的一部分存放到中心储备城市银行(centerreserve citybanks),即纽约、芝加哥、圣路易斯的国民银行。在实践中,导致了储备金堆积到了纽约去。到了秋收季节,内陆对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致使资金从纽约大量流出,引起货币市场上的紧张,有时甚至引发危机(米隆,Miron,1986)。   

   四、银行危机的补救措施

   银行倒闭的原因

   当银行无力偿付债权人债权要求时,就会出现倒闭(这些债权人早期表现为纸币持有者,后来更多地表现为储户)。银行一般并不将其负债百分之百地以储备的形式持有,而只持有很小的一部分:这样,只要流出和流入银行的资金大体保持平衡,银行就不会有倒闭的危险。不过,一旦提取存款超过了储备金,就可能导致银行的暂时停业(即不能支付);这种情况如果再发展下去,就是银行倒闭。提取资金突然增加的原因多种多样:储户担心特定银行的清偿力,对其它银行清偿力的担忧也会造成对所有银行的普遍不信任。

   票据交换所

   银行家和决策者们采取了大量的措施应对银行危机。其中一条就是建立当地银行的票据交换所,在一个城市中,共同投入资金,共同保证每一成员银行债务的偿付(见戈顿,Gorton,1985)。

   存款保险

   另一条措施就是存款保险。1908到1917年间,有8个州通过了存款保险体系(俄克拉荷马、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德克萨斯、密西西比、南达科他、北达科他和华盛顿),另外六个州(纽约、佛蒙特、印第安纳、密歇根、俄亥俄和爱荷华)在19世纪就已采取了某种形式的存款保险。这些体系并非特别成功,部分原因在于资金的相对集中:因为是在全州范围内运作,当危机全面席卷而来之时,存款保险体系没有足够的资金应对每一个倒闭事件。20世纪20年代的农业大危机出现时,不少体系都倒闭了。

   双重责任

   另外一条措施就是双重责任。就是兴办银行的股东,在银行倒闭时,不仅要失去全部投资,还要额外对股票持有者承担相当于股票面值的责任。一些州还采取了三重责任,要额外对股票持有者承担相当于股票面值两倍的责任。其它的一些州情况不尽相同,有的负无限责任,有的负单重责任,有的负有限责任。负双重责任的银行会更倾向于规避风险,因为,一旦破产,股东将会负有更大的偿付责任。

    到1870年,多重责任(即双重、三重和无限责任)在18个州得到实施,主要是在新英格兰、中西部和中部滨大西洋各州。这一措施在国民银行也得以实施。到1900年,多重责任已在32个州成为约束州银行的法律,此时,只有南部和西部地区还实行单重责任。到1930年,就只剩下了四个州。

    双重责任措施看起来取得了成功(格罗斯曼,2001),至少在不太动荡的年代是成功的。1890~1930年间,正常年景下,实行双重责任措施各州的州银行比实行单重责任州的州银行涉足了更少的风险。然而,在银行大量倒闭的年份,前者似乎更愿意冒险。这种现象的原因也可能在于,易于发生危机的各州更多地是已经采用了双重责任体系。然而,不管这种体制有什么优缺点,大危机给这一体制划上了一个句号:到1941年,几乎每一个州都取消了州银行的双重责任体制。    

   五、1907年危机和联储的建立

   1907年危机引发了对美国货币体系深刻的反思。这场危机在信托公司、银行和以J.P.摩根为首的票据交换所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才控制住。国会成立了国家货币委员会(NationalMonetaryCommission),对美国和其它经济发达国家的历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调研的最终结果就是1913年《联邦储备法案》,建立了联邦储备体系,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与其它国家只有一个中央银行不同,《联邦储备法案》允许体系有8到12个储备银行(最终建立了12个,虽然在辩论中,有些人提出多到每州一个)。这一规定,如同前两次反对建立中央银行一样,都源自于美国人对货币权力集中的反感。联储的建立,是为了管理国家货币事务,银行储备,管理货币供应。建立之时,每家储备银行都高度独立。大萧条及其一系列危机的发生,致使国会通过了1935年《银行法》,这一法案把联储权力(包括公开市场操作)集中到了以华盛顿为基地的管理委员会(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身上,各个储备银行首脑在货币政策操作中转变为顾问角色。

   “弹性通货”的目标

   《联邦储备法案》声称其目标在于:“……提供一种弹性通货,提供商业票据再贴现的方式,建立对美国银行业的更加有效的监管,以及其它目标”。提供弹性通货是这一法案的重要目标,因为,货币供应的任何组成部分(金券、银券、国民银行钞票)都不能迅速增减。这种无伸缩性的货币供应,同货币需求的季节性波动叠加在一起,在这一时代(即国民银行时代)引发了多次危机。这些引发危机的季节性波动源自为支付秋收农作物而发生的从纽约及其它货币中心向内陆货币大量流动。如若货币状况已经十分紧张,那么,资金的秋季流动就会引发——并且也的确引发了——危机。

    银行承兑市场的发育

   《联邦储备法案》也培育了银行承兑市场。从实质上看,银行承兑是短期欠款,由银行代表进口商(或购买商)客户签发,交给销售商。销售商既可持有到期,收取票据面值的价款,也可进行贴现,给付一定的手续费。《联邦储备法案》通过允许联储对商业票据进行再贴现,便利了短期货币市场的发育(华宝银行,1930;Broz,1997;纽约联储银行,1998)。另外,20世纪20年代,多家联储银行开始收购美国财政债券,标致着联储公开市场操作的开始。

   联储与州银行业

   联储的建立并未终结州银行和国民银行体系间的竞争。在国民银行必须加入新联储体系的同时,州银行也可以同等条件申请加入。此外,在1917年6月21日法案的支持下,《联邦储备法案》还保证了州银行在成为联储体系成员的同时,继续保留其相对于国民银行的竞争优势。州银行法律有时给州银行在某些不同领域内一些好处:设立分行、信托服务、连接式管理、贷款权和投资权、保管业务、购并安排等。因此,在那些州银行法律特别宽松的地方,银行更愿意以州银行的身分加入联储体系。

   《麦克法登法案》

   1927年《麦克法登法案》(McfaddenAct)解决了州银行和国民银行间的某些不平等竞争,给予国民银行无固定经营期限的许可,使得它们能够和州银行竞争信托业务;扩大了投资许可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和参股保管公司。这一法案严格地限制了成员银行开设和维持外地银行的权利——州银行和国民银行都同等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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