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老百姓对一些法律的判决感觉到不公平,对司法机关产生了较大的敌意。很多的判决已经颠覆了人们的世界观。
比如高铁打人事件被判定为互殴;醉汉偷盗者被狗追赶溺亡,法院判决赔偿死者家属13万元;摩托车即使全责撞到汽车,汽车也要赔偿;女子因反抗强奸致男方受重伤, 被判九个月有期徒刑;如果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意外雇主也要承担责任;老人摔倒没人敢扶起等等。
我们中国人长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它一直延续了2000多年,直至今日仍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儒学并不像西方哲学家所说的只是一种道德上的形而上学,而是集哲学、宗教、道德、政治、经济、教育、法律于一身的系统思想体系。
儒家学说是通过道德规范做人的原则,即儒家的所谓“修己善人”的做人之道,主要内涵是做人要“诚以立身、仁以待人、公以处世”,在这一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了相应的性格特征。因此,我们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精神信念和价值意识。
在中国,可以说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学过法律,但很少有人去触犯法律,受到家庭的教育和影响,都有着自我判断是非的能力,什么是助人为乐、什么是舍己救人、什么是仁义道德、什么是道德败坏。在每一个人心都有衡量。
但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思想进入到中国,一些受到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严重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他们的思想与中国的儒家思想产生了严重的冲突。一些制定法律的人把中国的法律进行了西化,很多地方与中国的传统理念相违背。
中国人的思想是以“道德”为准则,认为一些违背常理、违背仁义道德的事情就是违法。你打我,我没有理由不打回去;你侵犯我,我就有理由让你长记性;你偷我家的东西打你轻的,死了也活该;摩托车自己撞的我车,你就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凭什么要我要赔偿你?
因些,在中国,西方化的法律水土不服,我们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我们有着全世界无可比拟的历史文化,我们有着自己的世界观和思想理念。一些人学到的西方文化也只是皮毛,半西半中的法律交织在一起是不可取的。
百姓们感觉,法律在有些地方不是惩恶扬善的武器,而是助纣为虐的工具。它让好人缩手缩脚,让坏人肆无忌惮。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以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完善法律,还社会一个朗朗乾坤。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