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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水论坛:2004年初恋征文

“梨花水论坛”2004年初恋征文

                1、初恋

                 窗子

                   (一)

                那时候不知道

                这是最后的夜晚

                原以为一切

                还没有发生

                而在那一个夜晚

                就已结束

                难道人们总是这样

                故事结束之后

                才知道

                曾经历过

                    (二)

                 该不该坚守

                 那一纸条文

                 仿佛是命运的契约

                 是纯洁被欺骗

                 还是诺言被嘲弄

                 梁山伯都不能解  

                 十八里的相送啊

                 传说是前世的姻缘

                 命定的憾恨

                     (三)

                 什么样的神灵

                 主宰命运

                 什么样的天使

                 守望性灵

                 少年的心

                 从来不曾走出

                 那个夜晚

                 于是

                 有了一个永恒的夜

                 于是

                 有了一个永恒的少年

                      (四)

                 故事总是这样

                 在我们不期待的时候

                 开始

                 爱情总是这样

                 在我们追求的时候

                 结束

                 谁能告诉我呢

                 他的命运

                 不是这样

                    (五)

                 假若没有那纸条约

                 假若没有那个夜晚

                 我们的心啊

                 莫泊桑曾经说过的

                 我们的心

                 但愿没有那纸条约

                 但愿没有那个夜晚 

2、我的初恋

嘴巴和尚

    我这个人从小就是马大哈。

  由于父亲工作的调动,我们的家在城里北区和东区之间来回搬了好几次。因此,我们几兄妹就读的小学也随之换了好几间。到我读到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又搬回了北区。当时,附近小学的学位都很紧张,我们兄妹几个不可能都在一个小学了。而我最惨,母亲只能为我联系到一间半日制的小学。

  那是一间规模很小的学校,还分成两处,被一条马路和一片房子隔开。正校校舍是青砖灰瓦的老式祠堂,估计有上百年历史了,只有六间课室。分校是临时搭建的两间平房加一个巴掌大的操场。一个年级两个班,六个年级十二个班,课室不够用,必须来回倒。学生只能上半天课,轮候课室期间就在校外分小组自学做作业。这就是所谓的半日制小学。现在这样的学校在城市里已经很没有了,即使在当时也是不多见的。我倒很乐意接受这种半日制的教学安排。因为,半天的小组自学,实际上就是集体玩耍。

  那时我们经常草草做完作业,就满天飞呀。踢球、爬山、上树、玩水、捕蝉、摸鱼,花样层出不穷,我们的足迹几乎走遍了城里城外。学校附近的观音山和纪念堂是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但是,由于自学小组是男女分开编排的,所以,那个时候我们玩耍可谓是“男女授受不亲”的。

  这样的小学不但规模小,而且是平民学校。有钱有势的人家根本就不愿把自己的子弟送到这种学校就读。因此,学校对来了一个我这样的干部子弟,还是比较重视的。我记得校长曾亲自到我们班视察,专门看我的作业本,然后摸着我的头说:“不错!不错!”

  大概也是因为这种关系,当我升到六年级,上一届的少先队大队长小学毕业了,我就稀里糊涂地被“选”为我们学校红领巾大队长。那可是个在老师之下,学生之上的位置。多少同学使劲努力也没当上啊。我却对这个位置的重要性懵然不知,更不懂怎样才能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因此,我除了上课,还是照样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但是,情况也悄悄地有了一点变化。就是在少先队辅导员召开学校大队委会议的时候,我渐渐地认识了她。

  她比我小两岁,低两届。我还在被考察阶段,人家早已是学校的大队委委员了。小丫头扎着两条小辫子,娇小玲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红扑扑的瓜子脸,小嘴巴说起话来唧唧喳喳不饶人,唱起歌来清脆甜美像只百灵鸟,跳起舞来婀娜多姿好似小燕子。由于长期受男女授受不亲的熏陶,我竟对着这么漂亮的小丫头无动于衷。只是纳闷,人家比我小,怎么说起话来就头头是道呢?老师和同学都喜欢听她的,好像大队长是她而不是我。当然,那时我也没有危机感,只知道上课、玩和当老师的傀儡。

  只是有那么一次,给我刺激了一下。那是我作为全校少先队员的唯一代表参加了全市红领巾代表大会后,辅导员要我向全校同学传达会议精神。这本来是一件非常容易的差事。由于我们学校的操场太小,开全校大会只能将同学们安排在各个教室里和过道上,讲话的人就躲在一个阁楼式校务室里发言——那里放着扩音器和麦克风。老师连稿子都给我准备好了,还导演彩排了好几次,我只需对着麦克风念稿就行了。就这样的差事,我也没干好,辅导员在旁边要不断提醒我,“嗓门再大一点儿!”念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要打瞌睡了。辅导员叹了一句:“唉!这次代表大会要是派小燕子去就好了。”当时简直臊得我无地自容。不过这种刺激,我第二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在我这个傀儡的角色快要卸任的时候,文化大革命来了。不用考试了!不用上课了!不用回学校了!可以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了!当时我也和小伙伴们一起欢呼。对失去大队长这个头衔,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是从此不见了小燕子,心里好像隐隐约约缺了点什么似的。当然,一觉睡醒之后,这种惆怅就全部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还是痛快地玩啊。

  后来,我们学校有人要组织红卫兵,我被邀请回校作为发起人之一参加了红卫兵。这时,我才惊讶地发现,小燕子也在其中,原来她也是干部子女。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年纪很小,充其量只是后来的红小兵。当时,我们也挎着自己印制的红卫兵袖章列队去抄家、破四旧,按着高矮顺序,我排头,小燕子排最后。在路上走的时候,人们总是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们,仿佛在说,这些孩子这么小也是红卫兵啊?我自己也感觉怪怪的,只管低着头,尽量躲着人们的眼光。可是,我偶尔回头看看小燕子,只见她身穿快到膝盖的绿军装,腰扎一条武装带,挽着袖子,卷着裤腿,昂首挺胸,迈着尽量大的步伐,摆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看着倒是三分滑稽可笑,七分天真烂漫。后来,造反派分成了两派,武斗兴起,我们的组织也散伙了。我和小燕子又回复到近在咫尺,天各一方的状态。

  在家闲散了两年,到复课闹革命的时候,我们不用考试,一下子就从小学毕业直接跳到初中三年级。在中学,我这种过时的大队长就非常不显眼了。但是,我发现学校新组建的宣传队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又是她——小燕子。这个时候,我只有夹杂在观众席中,看人家表演的份了。记得在看她演《白毛女》的时候,我曾和其他同学在台下讥笑,说她那白毛女开门的动作像个偷鸡贼。她在台上却毫不知觉,仍然一丝不苟地翩翩起舞,又唱又跳。笑归笑,但我的心里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董永,正仰望着天上的七仙女。小燕子变得如此高不可攀了。

  转眼我们初中毕业,还是不用考试,我被分配到市郊外的另一间中学读高中。董永与七仙女从此就断了消息。高中没毕业,我又赶着当时的潮流当兵去了。当兵是我从小的梦想,在部队更是清一色的和尚生活,基本没有机会接触异性。但当兵的人并不是和尚,有时候也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天南海北地瞎侃。其中经常扯起的话题就是女人、女朋友。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默默无言。因为我没有女朋友,甚至连和女孩子一起玩或者相处的经历都没有,所以不敢乱吹。但看着别人眉飞色舞地乱吹一通时,我的心底里总是冉冉升起那七仙女偷鸡的

舞姿,然而这仙女的模样却是变得模模糊糊的了……。

  大部分城市兵都不愿提干,我也一样,服了五年兵役后就坚决要求退伍。回到地方,托父母的福,我在外贸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这时候,接触的女孩子虽然多了,但是我那种老是大大咧咧的样子,可能吓退了很多机会。

  直到有一天,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见马路对面走来一男一女。那男的什么样我根本没注意。只见那女的,披着一件军外衣,挽着裤腿,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比划着和那个男的边走边说。那不是小燕子吗?大眼睛还是那么水灵灵的,红扑扑的瓜子脸变成了白里透红的鹅蛋脸。哦,当年娇小玲珑的小燕子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七仙女又出现了,董永当年的感觉也出来了。可我只是在暮色中默默地看着他们渐渐远去。

  偶然的一天,我在一位初中同学的家里,谈起当年一起讥笑小燕子的偷鸡舞姿时,那同学说,他现在和小燕子一起在市团委的理论学习小组工作。通过这位同学我了解到,小燕子当了中学的老师,是临时被抽调到市团委的,好像还没有对象。后来,通过这位同学,我经常听到关于小燕子的消息,还知道小燕子偶尔也向我的这位同学问过我的情况。可是,我只是把这些消息作为茶余饭后消遣的话题,没有太往心里去。

  终于有一天,我刚出家门,在宿舍的大院里迎面碰到了小燕子。我低着头假装没看见她,眼睛的余光却感觉到她那轻盈的身影直冲着我飘过来。我只好抬头看她一眼,她正盯着我,看我抬头,便大大方方地和我点头,说道:“你好!好多年没见了,还记得我吗?”我就顺便停下来,装出惊讶但又还记得的样子,和她聊了一会儿。她说她是来找和我住在同一幢楼的同学的,碰巧遇到我。打那以后,我们经常在院子里碰到,她都是找她的同学,但是每次她都停下来要和我聊一会儿才走。这时我才知道,我们两家其实住得很近,相隔不过几百米。原来七仙女根本就在凡间,董永心里踏实多了。

  没多久,我们家又搬到东区去了。我也在单位的安排下,到西郊的外语学校学一年外语,一周才回家一次。我和小燕子好象又要断线了。可是,在我学习快毕业的时候,她突然找到我,说想找个时间到我们家聊聊。我当然欢迎了。果然,不久的一个星期天,她来了。在我家里,她没有说太多话。只是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她要带队去知青农场,问我能不能和他通信。我说可以,但心里却直嘀咕,不知她来信要说些啥。

  过了漫长的一个星期,我终于收到她的信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有点像男孩子写的,但是很漂亮,很流畅。她在信中的一句话——“知足者贫亦乐,不知足者富也愁”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认定这辈子就是她了。两地飞鸿帮助我们打开了心扉,马大哈终于赢得了小燕子的芳心。

  七仙女嫁给了董永之后,才向董永透漏,那些巧遇其实都是七仙女精心安排的。七仙女早就看上了董永,经过几年的明察暗访,多方考证,认定董永这个马大哈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汉,才上演了这一幕一幕的喜剧。马大哈能落入这么精明能干又这么漂亮美丽的小燕子的圈套,也不枉此生了。吾愿足矣!

这就是我的初恋,也是我唯一的一次恋爱,平平淡淡却让我回味无穷。

3、雪地上的红玫瑰

 解语花

 在一本浅蓝封皮的日记里,我曾写过这样一句话:“……那才是世间最纯净的组合:白雪与红玫瑰——毫无纤瑕的纯白与艳红相映。可是它们的纯净之美又是多么的难以把握啊!雪易融、花易凋……”这段话写于7年前,不知就里的人许会以为这是我欣赏一幅精美图画之后的赞溢之辞。其实,那幅画便是一段青春,是青春里的一个梦,是梦里一个隐约的身影……

 7年前,大学毕业后,因为残腿的缘故,我迟迟找不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从流火的七月等到飞霜的深秋,又等到落雪纷纷,一颗心也如季节的变化,日复一日寒苦而沉重了。在那段寂寞难耐而又忧心如焚的日子里,我只能用音乐、书、笔来打发时日。所写的东西都是极沉重极感伤的。写我凄凉简陋的小屋,小屋壁上那盏哀伤的眼睛般的蓝色壁灯,还有马斯奈的小提琴曲在我心灵及心灵以外的空间盘旋,将我封入溺水般深重的忧伤……我想那样一颗无助女孩绝望的心是很容易打动人的。有几篇稿子发表后,就有一封封充满关切的信翩然而至。我却不回信。我害怕回信会很容易地被别人看穿自己的心思。可是我是喜欢读信的,每每读至赏心悦目处,心头就有一点炭火似的亮色闪烁起来。因为远方吹来的一丝儿温暖的风……

 那一丝风其实是绿色的。从县区一所军营里吹来。在那些零零落落、地址常常不确定的信中,只有他的信赴约似的定期而至。他的信写得很优美。写他的半山坡上的军营,写他的吉它,还有一只像他一样孤单的小狗;夏天时飞过草尖的蜻蜓,秋天 枝柯上空房子似的蜂巢……还写他对我的想像:是个因残疾而略显拘谨的女孩。每一封信我都要读上好多遍,可是我仍旧不回信,心里有一丝恐惧,我害怕他的优秀。如果一个残疾的丑女孩,爱上了一个英俊而有才气的男孩,那么对于这个女孩将意味着什么呢?我只能远远地欣赏他,心里充满了忧伤。

 春天来了,我的工作有了着落,心境渐渐开朗起来,也暂时扔下了书和笔,让忙碌代替更深的期待。他仍然有信来,可是信却越来越少。终于,整整一个月未收到他的信后,我忽然害怕起来,害怕 他的信再也不会出现了。于是,我试探性地给他写了一封信,找了许多借口解释自己一直未复信的原因。他很快就回信了,他说他回老家黑龙江探亲去了。他说,他走在故乡小镇的街上时忽然很想念我,尽管我们从未见过面,可是离我更远的时候,他有一种乡愁似的思念……我们就这么朦朦胧胧地诉说着,信就越写越厚了。

 转眼到了秋天。我又渴望又惧怕的事终于发生了:他在信上约我在星期日的上午9点钟在市中心的劳动公园门前见面。接到他的信时已是周六,已不容我回绝了。他说届时他将穿紫红色毛衣、水磨蓝牛仔裤、白色旅游鞋。他还说要为我弹唱一首特意为我写的歌。他说如果你不来我就一直等下去,等到深夜再等到天明……我说不清自己到底是想去还是不想去,可是我已不由自主地翻起衣柜来。要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和那个穿紫红毛衣、牛仔裤的他相配呢?最后,我选了一件白毛衣和一条蓝色背带式牛仔裤。我依稀记得那时镜中的自己挺清纯的,短短的头发,活泼而有朝气。

 星期天的早晨,我犹犹豫豫地出了家门。先到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枝初绽的玫瑰,然后就乘上了公共汽车。汽车一站又一站地逼近了劳动公园,我机械地玩弄着玫瑰花梗,手心已沁出汗来。“劳动公园到了,有下车的乘客请到前面来。”乘务员话音刚落,我已看到了公园门前的那个身影:紫红色的毛衣,水磨蓝的牛仔裤,白色旅游鞋,肩上还斜斜地挎着一把吉它。而他的手上竟也拈着一枝鲜艳欲滴的玫瑰……他果然是个英俊的男孩,高大,帅气,皮肤微黑的脸上,五官搭配得很和谐。我忽然不知所措了,走向车门的脚停了下来。不,我不能让他见到我——残疾的我。我一动不动地站在车门口,汽车重新启动了,我看见他失望地向启动了的汽车张望着,他的目光甚至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汽车渐渐加速,我已错过他了,越来越远……车窗模糊起来,整个世界都模糊起来,泪水大滴大滴落在玫瑰花蕊里。我的心痛极了。有一首已不怎么流行的歌在我耳边响起来: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他不再写信来了。那个没有信的秋天凄凉极了。数着树上越来越少的叶子,我对自己说:一切都会过去的,这些青春梦里的泡沫转眼就会消失殆尽的。

 12月的一天,我正守在窗前看雪,邮差将一枚我再熟悉不过的暖米色、狭长的牛皮纸信封递到我手上。是他的信。他说: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退伍返乡了。要离开这座城市时,我忽然惆怅起来。我曾设想过留下来的:当一个出租车司机、租一间小屋,再娶那个可爱的女孩为妻……可是,也许是我配不上她吧。她是个大学生,而我只是一个兵;她会写漂亮的文章,我只会信手涂鸦……我已看不清下文了,手一抖,一朵精致的干花从纸页间飘落出来——是玫瑰,必是他站在秋风里固执地握在手中的那一朵……

 我的心久久地浸在一种透明的情感里,却没有遗憾,真的没有。我知道大多数的初恋都是短暂而美丽的,像洁白的雪,像我们手中的玫瑰……这正是初恋的意境。也像一首诗,一幅画,完成了,心灵充溢着恬淡与平和。所以,每每想起那段经历,我只是在心里说:情感真好,感受过,就是一种清风拂面般的享受;珍存着,又如一眼清泉,是一种自然而又偶然得来的财富。  

4、再说初恋 

窗 子

初恋,仿佛是代表纯洁、美好、朦胧、羞涩还有紧张。人们回忆初恋,难免不会因隔着岁月的层层纱缦而觉得朦胧美丽,仿佛美人脸上的斑点,因为隔着纱帘一点也看不到了,只剩下美妙。

其实,我的初恋只是一种迷离恍惚的状态,心仪着幻象中的一个人,其实,那个人是谁并不重要,甚至全不相干,我真正迷恋的是少女怀春时幻化的完美情人,以及独自偷想的美妙。

但我还是给自己的幻象一个具体的形态,他是我中学的同班同学,成绩很好,圆脸,肥白可爱。关于他的出生、家庭一概不知,只因曾在一次无意的回眸间碰到他凝神的目光,就怦然心动了。通共不过三次与他的目光无意间碰撞,足够了,整个少女时期,都在他的目光中了。直到青春逝去,对他的怀想,才如一个幻梦消散。至今,仍对他的家事、生活一无所知,甚至从来没有一句交谈。他大学毕业后去了哪里,也从不曾打听过。一切的波澜全在心底。这大概就是典型的初恋了吧?

岁月飞逝,初恋的情怀不再,曾经有过的,那么羞涩,那么渴望、梦想甚至激情,都一去不返。一切都是过往不再。

而曾经历过的,全是永恒!

5、我的初恋 

西江月

初恋,其实非常盲目。

刚上大学的时候,正是情窦初开。

进校后半年,我就暗恋上了一个高我两届的男生。他和我是一个系的,都在系学生会,他是体育部长,我是体育委员。同样,我们又都是院篮球队的队员。那时我喜欢喜欢个子高高的清瘦的男生,喜欢鼻子上架一副眼镜的男生,喜欢比我能干的男生,他就是这样的,所以当时觉得他真是帅呆了。

他对我确实照顾,大凡系里的活动,他首先就会通知我。然后和我商量如何组织。系里组织篮球赛,只要我请他当教练,他一定会辞去别的班的邀请。他在学校的“体育圈”里,算得上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比赛的时候,裁判都会因为他给我们班一点小小的照顾,加上班里加我一共有三名院队的队员,大一下学期的比赛,我们就把第一给拿下了。而此前,系里的第一一直是他们班的,他们班里,也有三名院队的队员。保持了三年的第一被小妹们拿走,他们班的女生真的非常不服气,只骂他胳膊往外拐。

那时每天吃过晚饭,我最乐意的事就是到球场边散步,因为他在那里打球。见我在,他每投入漂亮的一记,都会冲我得意地一笑。而我打球的时候,他也会站在篮球架下,在我投不进球的时候他就会比划一个动作,告诉我哪里没有做好。

除了篮球,他的田径也非常好,学校的百米赛和跨栏的纪录都是他的。他跨栏的姿势也是帅呆了,为了这个,我上体育课的时候专门在跨栏上苦下了一番功夫,在腿被磕出无数道青红的痕迹之后,我学会了。跨栏的感觉真好,像飞。

大二上学期末的一天,系学生会的主席来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我说那是没有的事,我只喜欢看他打球。告诉别人喜欢上了一个人,似乎是件非常没有面子的事情。那位系学生会的主席和他是一个班的,我不知来问我,是否是想了解我的想法。

那天之后,我竟然见不到他在球场上打球了。见不到他,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一整天的觉得失魂落魄的。一天在走道上见到他,我感觉自己是在红着脸问他怎么不打球,他说要毕业了,学习特别紧张。

大二下学期开学,又是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我报名参加了跨栏、跳远和标枪。这三个项目都是他每年必参加的。我的成绩还算不错,跳远拿了第三,跨栏拿了个第六,标枪拿了第八,都为系里团体总分增添了光彩,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在看他跳远的时候,我看到了他身边冒出来一位漂亮的女孩,给他擦汗,给他端水,非常亲密。我感觉心在乱跳,从胸口跳到了肚子里,鼻子就跟感冒了一样,堵得我直想流泪。

连续好几天我都在想那位女孩,并在联想自己。

她属于娇小型的。而我,非常壮实,几乎高她一个头。

她站在他面前,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而我,每天早上球队训练都扛着杠铃在沙地上跳,随时都带着可以把人摔倒气势。

她在他面前显得那么温柔,时时带着微笑面对他。而我,野得没个边,外出到其他学校玩,坐在自行车后衣架上的,绝对是班里的男生而不是我。

她白白净净的,脸上几乎连个雀斑也看不到。而我,脑门上时时挂着一两颗青春痘。

后来又得知,她只上了高中就工作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而我,却上了一个一点也显不出一点点女孩子可爱之处的工科大学……

完了我。

伤心了一段时间后,他毕业了,我也没有再想他。

十年后,我见到了他。

那天就在我宿舍楼下。我没认出他而他认出了我。叫我一声之后,我楞了十多秒钟才看出来是他。他一点没变,只是脱了眼镜。

他朋友租用了我们楼下的商铺开公司,他是给他帮忙的。

那天有采访,寒暄了几句我就走了。我只奇怪,认出是他之后,我居然没有心跳的感觉。过后,我还暗笑自己,当初会那么深沉地爱上这样一个人。这时候觉得他,真没有一丁点帅气。

当年的那位学生会主席后来也和我在一个单位,是总务处的处长。一周后我得知,他毕业后两年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经营得还不错,后来因为离婚而把公司关闭了。那位小鸟依人的美貌女子和他实在没有共同的语言,他把公司的财产变卖后分了一半给她而换来了自由。

过了些日子,我接到他的电话,约我去喝茶。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借故没去。约了几次后,他再没约。

一年后,又接到他一个电话,说他重新把公司开起来了,说希望我去帮忙。我只说在我空闲的时候,一定去他公司里看一看,只不过,我不想干以前的专业,而只想一心从事电视。

这以后,他又消失了。现在,他连电话也换了。

我们的那位处长师兄说,他又结了婚。“男人不能没妻,你说是吧?”——这位师兄的原话。

6、我的初恋 

铁珊瑚

问世间,情为何物?

我至今不敢肯定自己已经懂了爱情,不知道何谓恋爱,因此我的初恋当从何时算起仍是一个问题。

小学六年级小伙伴们老把我和班长说成一对,甚至在后山的野芦荟叶子上刻着“某某和某某在谈恋爱”,于是直到上了初中每次看到班长都还禁不住心跳加快。这算不算初恋呢?

高中的时候班里有个高高帅帅的男生,有一次无意中发现他在盯着我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但是以后总是大老远就能分辨出他的歌声,每次都是Beyond的《海阔天空》,至今仍记得他那拖得很长很长的鼻音。仅此而已。所以这大概也不能算是初恋。

还有高一的英语老师,很高很瘦,脸部轮廓很分明很酷的那种男人。那个时候我是英语科代表,每天早读课要去他那里拿收音机放英语磁带给同学们听。他的英语口音很重,同学们都不是很喜欢,可我觉得他的课讲的特别好,每次都恨不得把他说的每一个字都记下来。可是他总是记不清我的座号,我是三十七号,同桌三十八号上了一个月课就退学了,可是他每次提问还总是喜欢叫三十八号。一直到那一年的学校元旦联欢会,有个很有灵气的小主持人是初中部,坐我旁边的同学低声告诉我:“看我们英语老师的女儿多厉害,真是教育有方……”她后来还说了什么我就没听到了。

然后就到了大学。人家都说大学是谈恋爱的黄金季节,而我那个时候的恋爱好像跟大学没什么关系,那是发生在网上的故事。网恋在那个时候很流行,向来自命清高的我居然也跟了一次潮流,是因为年轻吧。

认识他是在伊氏的英语俱乐部,他有个很有味道的名字——尘封,我还记得跟他说的第一句话是“Beautiful name!”他回答了一句什么,我现在居然想不起来了,可见岁月真的能冲淡一切。还记得我们开始交往以后我还常常拿他这句话开玩笑。

之后的发展就像所有的网恋故事,我们从俱乐部的留言到Email到QQ到每天一个小时的电话。他的声音很低沉很好听,我很喜欢听他说“你等一下,我去拿个烟灰缸。”每次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前都会浮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灰色的男人斜倚在黑色的办公椅上,周围弥漫着一圈一圈灰色的烟雾。

我没见过他,但是听他说过他不是帅哥,他常这么调侃自己:“我很自豪的一点就是我长得很像葛优,除了一双眼睛比葛优的死鱼眼好看。”因此我也没跟他提出过要见面,并不是因为他不是帅哥我就不见他,只是我总隐隐约约的能感觉到他自尊背后的自卑感。我是个好女孩,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而他因为英语四级没过连大学的毕业证书都没有拿到,他配不上我。他没这么说,可我能感觉到他在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一直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也因为有了距离所以一直保持着很美好的印象。我们还是保持着每天一个小时的电话和三到四封的email。那些email我一直保留着,他的文笔很好,有点灰色的幽默感。他一直都是灰色的,喜欢王家卫的《花样年华》,喜欢唱“好男人不会让他心爱的女人守一点点伤……”

而最后我才知道他并不是为我在唱这首歌。他心爱的女人是以前的女朋友,虽然已经成为别人的新娘,可他依然爱她。这是他告诉我的,可我不相信。我知道他只是在为我们的结束寻找一个说的过得的理由。说结束也许都有点牵强,没有开始拿来的结束?他说“你的爱是理想的,而我的爱已经越来越现实”。他比我大六岁,快三十的人了,爱情对他来说也许就只能是婚姻的前奏了。

而我那个时候确实是低沉了一段日子,没有了他的声音电话机也显得了无无生气。至今很怀念他的声音。前不久QQ遇到他,说起他那句“你等一下,我去拿个烟灰缸……”我依然有点心动。我喜欢的也许就仅仅是他的声音。就想窗子说的,青春期的女孩子需要爱上一个人(原话是怎么说的我忘记了,大概记得是这个意思),而我就把那个人往他身上套而已。我并不了解他,因此我爱的也只是自己的梦中情人。

写完了才发现我现在都写不出条理清楚的文章了,很惭愧,大家就权当流水账看吧。

7、我的化学老师 

ice

初恋应该是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我上中学时的事情。严格的说这不是初恋,甚至不能说是一种单相思,只能算作一种少女怀春时爱的朦胧,但是它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悄悄地在我的心中涌动。

那是初三的时候,来了一位年轻的老师教我们化学。他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眼睛上架着一副黑边的眼镜。他的课讲的非常好,枯燥的化学被他讲的妙趣横生,听他的课成了我的一种享受。每次上课,我的眼睛都随着化学老师的身影在转动,但是不要以为我就因此而荒废了学业,反而因为喜欢化学老师更加喜欢化学这门课。我们学校是省重点中学,我也是佼佼者。作为学习委员兼化学科代表的我,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这位化学老师。我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在做完化学实验时,同学都离开了,我留下来帮助老师整理实验用具,整理完以后一路和老师聊天回家。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化学课考试,我又是第一名时,老师欣慰地看着我的眼神。

 因为喜欢化学老师,甚至摹仿他的一举一动,他戴着一副黑边的眼镜,我当时不近视,但是却借来同桌的眼镜戴上;他喜欢经常用手扶一下镜架,我也养成了这个习惯。于是,一个本不近视的我,硬是生生的被我戴成了近视。

 这段少女怀春,我想它给我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一直对那种个子高高的,瘦瘦的戴一副眼镜,具有儒雅风度的人有好感,究其原因,大概还是来自于那位化学老师的形象。

 当然,内向的我从来都是将这份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里。今天看来,当时的我很幼稚,但是,这份感情很纯洁,她不容亵渎。

 这段少女怀春随着我考入了高中而渐渐的淡漠,一晃20年过去了,那位化学老师年龄也不小了。虽然我也知道他仍然在我就读的中学任教,但是从来没有找过他。因为它成为我生命历程中一段不成熟的但是美好的回忆,我宁愿它尘封起来。

    由此,我又想到,作为一名教师,教师的人格魅力是影响学生的无形的力量。

8、初恋一

一才

不曾拥有,哪会知心底的那一份惆怅与痛苦,又哪会凭添这无尽的泪水和深深的失落……

春绿了,秋黄了,花开了,叶落了。

日复日,年复年,岁月那粗糙的手扯去我们多少的梦与理想啊……

现在的我们还剩下的,除了这点执念,还有什么?

在不经意里,我们在等待里意外的重逢,这或许是缘吧,而在红尘中无奈的分离那或许就是命了。

当直面十年里未曾有一天放下过的执念,当十年里只有在午夜梦回时才能见到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时,我却嚅动着嘴角发不出一个音节,似乎,那无数的思念早已经习惯在心里流淌而忘却了如何用嘴来发音。

初夏的夜,满天霓霞缀着闪烁的星光,夜风似有竹音之韵,自苍穹飘落,溅入我心而我又一次为情所伤,仰面长空,想捕捉一颗星,镌刻上你的名字,放飞九天。

在初夏的风中,在爱与哀愁之中,我顿悟了,快乐来之不易,幸福转眼即逝。只希望你会知道,思念已经在心里化成了恒古的景致,等候却长成了两棵不死的老松,一棵是你,一棵是我,一个浓而不烈,一个清而不淡。

窗外的花开了十次,叶落了十次,而在感情里数度轮回的我们,却依然无法逃脱。当思念尘埃落定,化成一尊无言的雕塑时,你却随着那偶尔掠过的轻风把我唤醒。

蓦然回首,在毫无准备的缱眷中,我还能清晰的忆起你双唇的温暖,脸颊上的那一抹羞红和长发的飘逸。那一刻我们笑了,我们哭了,我们祈祷,我们叹息。可终究,快乐总是短暂,痛苦却是长铭,梦想太远,我们不得不去习惯长久的寂寞,现实太近,象刀一样一点点的撕割着我们刚刚在心头滋长的梦想。

原是循着那十年的梦回来寻访旧日的足迹,在黑冷的夜里曾企盼时钟不要带走那虚幻的欢颜,想用传说中古老的咒语把那长街延至永远……

终于,要在疲惫中停息,我最亲爱的可爱的你呀,你就这样悄然而去,本欲遣晓风相行,托朝曦相伴,可你却这样,一个人走了,那冷艳,那孤傲,那矜持,那凄婉化为我心底永远的痛,随落月远遁只留下寂寞如我,踽踽独行……

我欲乘风追去,可我知道,无论怎样奋力追赶也难在见你渐行渐远的身影,也无法再回到那最初相识的地方……

风起来,天明了,渴望中渴望再次被喧嚣的现实淹没,终于,在无言的无言里,又开始漫长的守候……

请用孤独的手语告诉我,你的心不曾离去…… 

9、初恋二 

一才

去年五·一,一场非典把全国上下闹的人心惶惶,在这样的气氛了,我和十年前就初恋情人在不经意中重逢,十载春秋,物换星移,昔日青春少女现已为人妇……

一番交谈后,一才差点把持不住任由旧情复燃……在道德与情欲之间徘徊良久,最终止步与悬崖之边……过后感触颇多,便有了这一篇文字……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所有的人

离开我的时候

你劝我要耐心等候

并且陪我度过生命里最长的寒冬

如此的宽容…………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有好些日子了,赵传的这一首歌总在耳际萦绕。这不过是音乐,我安慰自己说。但是在那些熟悉旋律里我老是看见你的影子。

我知道,你走了,是的,走了。在十年前那个阴雨的午后,在我送你上车的时候,看着你流下的泪水,我挥一挥手送你远走,也送走了我的爱情……你可知道就在转身的一刹那,我曾想对你说:亲爱的,请留下伴我。话到嘴边又咽下。哪知道我这一次转身就是和你分别十年的开始,十年再见伊人,早已经人是物非,再无机会说出口了……

在后来无数个一个人寂寥的日子里,那一个送别的午后常常飘入心头,自己傻傻的想:亲爱的,今后的路上,山一程水一程,谁将伴你同行?风一更雪一更,谁将在寒冷的冬夜聆听你的心声?在分离的日子里,你的心里是否还有落英缤纷?在分离的日子里,谁会将你的秀发盘起,谁会轻吻你如樱的香唇?

日子依旧在繁忙中流淌着,岁月也不因为我们的分离而有过一瞬的停留。蓦然回首,旧时的时光已是不堪历数,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早已经永久的尘封了,没有谁能使她延续,包括你,包括我……往事如烟,在我们心中升起却又旋即消散,我爱你,过去、现在、将来,也被你爱过,这就是一切,我不再奢望还有比这好的。

现在,将来,生命究竟还有多少时间留给我,我不知道。而我的生命里将要有的时间,究竟有多少和你关联,我不知道。但曾有过的和你关联的时光却永世无忘……

那我们嘻戏过的老灌塘,相思河畔,在草地上看黄昏来临,看红的太阳一点一点从山那边遁去,然后在一个你我都想不到的瞬间蓦然天地变成一片漆黑,在那样的黑里,我看到你忽闪的眼睛,看到你眼里闪动的泪光,那一瞬,我渴望一份宁静,我想你也是罢……

我想,或者,我们的快乐与幸福有时候需要一点泪水来点缀的罢,不然快乐与幸福会慢慢的升温沸腾,甚至燃烧,继而化为灰烬。那样你如烟般散去,留我却一人独立徘徊追忆着凭悼着往事。我睁大了眼睛,努力地回想著,才残酷地发现,你我早已面目全非。时光如一个雕刻师,它雕琢了我们的相遇,用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心灵,於是,只剩两具空空的躯壳,在寒风里招摇著…… 

“当所有的人

靠近我的时候

你劝我要安定从容

似乎知道我有一颗永不安静的心

我容易蠢动”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这首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用一些扑朔迷离的文字来宣泄自己的心绪,让每天纷至沓来的感触来捕捉一些虚无的安慰,冥冥中期待着一种惊喜,一种改变,一种默契,一种心领神会,可最后却总是失望。

这个世界确实很古怪,真的是古怪透顶,就在这一刻,就在我写下一个字的时候,就在我听着这首熟悉的快烂掉的歌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这世界真的很古怪。就象在听一首歌时,你会总是期待着有精彩的高潮和完美的结束,可是音乐却嘎然而止,没有精彩的高潮,没有完整的结束,甚至没有美丽的谢幕,就这样嘎然而止,就象兔子受到猎人的枪声的惊吓,仓惶逃窜,瞬间无影……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依旧听着这首陈旧而寂寞的歌,我带着我的影子又一次走在这样的迷乱中,就象我的文字一般凌乱,我甚至不知道我写下的是些什么,只知道它们组合以后却成了我一如窗外这阴雨淅漓的雨季的我的心绪……

生命是由无数的离合所组成并延续的,所有的离合都包藏着无数的悲哀与欢乐。任由心绪回到十年前那个送你离去的午后,站在你走后空寂得让人胆颤的屋前,把门窗打开,让冷飕飕的风浩浩荡荡的扑进来,吹拂我面。以为思念能让寒冷的温度温暖一些,哪知思念越烈心却越冷,冷到无声无息……回忆渐渐淡却我却依然孤独。

今夜,阴晦的天空一如十年前你走后的那个午后,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叫做离愁的气息,闭上眼睛,仿佛又见伊人对镜,轻描朱唇淡扫眉,深深吸气,慢慢回想有你的日子里的缠绵。

其实,一直想对你说:无论爱过的结局如何,只要曾经一起走过,就不再后悔。在夜色里。似乎又见你迷朦的眼,那样的深,那样的美,却已山远水远,当爱已不可为,就让我们挥挥手,让曾经的爱情远走……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10、无法释怀

 难诉相思

                     云岭之巅,

                     为什么走了小燕?

                     像飘零的叶子,

                     悄悄流落他乡。

                     横山脚下,

                     为什么又有兰江?

                     夹着两行清泪,

                     滔滔涌向北方。

 多年以前,当肖健离开这里,调到省城工作时,我偷偷写下以上文字,作为对这份情感的最后祭奠。    

 小燕是肖健的乳名,而江是我。

 他走了,我甚至连远远看他一眼的机会也没有了。

 我以为,从今往后,这个男人的影子会完全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这些年来,我自认为把这份感情埋得很深。我完全适应了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在医院,我兢兢业业,尽心尽职,成了学科带头人;在家里,我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成了有口皆碑的贤妻良母、好媳妇。

 我似乎已经把以前那段刻骨铭心的恋情给淡忘了。

 只是,在记忆的深处,偶尔还会蹦出这个让我心疼不已的名字,还会出现他的音容笑貌。

 宁儿的电话又将久远的往事拉回到眼前。这个大学时的死党知道我的许多秘密,包括我对肖健的那份感情。

 “告诉你,我上礼拜到省城开会碰到肖健了”!

 “是吗”?回答淡淡的。我希望自己心如止水。

 “我和小个子、阿龙、肖健一起到湖滨茶室聊了一个晚上呢。我们提到你啦。没想到肖健这小子还挺关注你的,问我现在和你还有没有联系,他还说去年同学会你对他态度不冷不热的,是不是他哪儿没做好让你生气了”。

 “那你怎么说”?我不得不承认我挺在意他们之间的谈话。

 “我说人家才不会那么小气呢,再说了上大学期间人家对你还挺有好感的呢”。说完这话,宁儿坏坏地笑了,旋即为出卖了好朋友而主动道歉,以至于我都没有骂她的机会了。

 “那还不是你牵的线。没有你,我怎么会认识你班上的老乡?怎么会傻乎乎地在每个学期末跟屁虫一样跟着他挤火车回家?”我无理地责怪她。

 宁儿和我虽不同班,却同寝室。大学第一个寒假,我想找个伴一起回家,于是宁儿把她班上的帅哥介绍给了我;于是,我的青春期的悸动真正开始。

 那一年,我十七岁,他十九岁。在我眼里,他高大,帅气,浑身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他的眼神只消无意之间向我一瞥,就把我的魂儿给勾去了,我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抵御这样的眼神。从那以后,每天每天,生活在甜蜜的憧憬、痛苦的相思和无望的期待中。大学五年间,最大的奢望只是能够经常见到他,哪怕只是匆匆看他一眼。

 “我还问肖健,那时候你有没有向他表白呢,我想你那么浪漫的人一定会找机会完成这一壮举的”。

 “他怎么说”?我有些沉不住气了。

 “没想到他矢口否认了,他还说听了我的话他有些意外,他一直觉得你看不上他呢”。

 我松了一口气。他总算顾及我的面子,没有把我在大三时给他写情书被他回绝的事给抖露出来。

 “哎,怎么样,咱姐们给你和他牵个线,搭个桥,让你们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行不”?宁儿的口气怪怪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指使她,我猜想这是今天她打电话的主要目的。

 “瞧你出的哪门子馊主意,你想让我红杏出墙呀”?

 “人家这不是爱护你这个小妹妹,想帮帮你嘛。既然你有情,他有意,为什么不可以呢”?

 哼,帮忙也不是这样的帮法。我和肖健若要出事早出事了。每年他总会回来帮忙做一些手术,指导一些业务。而我如今分管医院的医疗业务这一块,无法回避和他的交往。去年秋天,和他的一席推心置腹的谈话,让我们都明白了自己该做的和不该做的。我感谢他对我的情感和爱护,我们彼此欣赏,但绝不出轨。

 “小丫头,你倒是说话呀”!二十年前的亲热称乎现在听起来还是那样亲切。

 “你非要我表态的话,我会告诉你,我这辈子不能保证永远不做出格的事,但我能保证我绝不会和他做出格的事。因为他是我这一生最美丽的梦。我不会破坏她,宁姐,你明白吗”?

 “懂了,你这小丫头,让我好生羡慕”。宁儿的语气中有一些无奈。

 我挂断电话,把自己埋进椅子,双手蒙住眼睛,似乎想驱散刚刚侵扰的纷乱思绪。肖健,肖健......我喃喃地唤着他的名字。   

 我知道,今生今世,我无法释怀。

11、难以再续的尘缘

 迟桂花

                                              梦/南京

  昨天,在一个市里组织的笔会上我再次遇到了她——十年前我的初恋。这次笔会是市作协组织的,主要是为本市业余文学爱好者提供一次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场所,会议结束前请了几位作家和编辑给我们上课。当最后一位给我们上课的人出现时我一下惊呆了。只见她三十六、七岁左右,穿着一身得体的职业装,长发披肩,面部经过淡淡的化装显得那样的高雅。她美丽而不妖艳;谦虚而不清高;成熟而不老成;自信而不骄傲;典雅而不造作;浑身上下透着中国优秀知识女性的那种成熟、典雅、自信和美丽。再仔细看时,又发现她在自信和美丽的外表下掩藏着淡淡的忧伤。当她走到讲台时,只听主持人说:“现在欢迎×杂志主编兼作家梦欣小姐给我们讲课!”“梦欣”?!这个叫梦一样的名字和梦一样的女人又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到她感觉既面熟又生疏,既亲切又隔膜。历历往事又梦幻般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那年她二十二岁我二十三岁,我们同在一所综合大学上大三,她学的是医学,我学的是管理,虽然我们学的都不是文科,可我们同是业余文学爱好者。我们是在一次学校文学沙龙活动中相识的。我记得当时她的一篇散文吸引了我,我的一篇小说让她感动,之后我们就经常在一起讨论文学。我说我最喜欢朱自清的散文,他的文章清新自然,文字华美,读起来感受到自然美的享受。她说她最喜欢冰心的散文,文章中充满朝气和爱心,读起来就感受到亲切温馨。我说我喜欢高尔基的文章,她说她喜欢沙士比亚的作品。只有一点我们是相同的就是都喜欢三毛的小说,特别欣赏荷西和三毛对爱的真诚和执着。我们多少次一起含着泪水读着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故事;多少次一起勾画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她说她将来一定要像三毛一样做个小女人,但要比三毛更温柔更体贴;我说我要像荷西那样做个男子汉建设好家,但要比荷西更有作为更关心自己的妻子;我们都说要爱对方一辈子照顾对方一辈子!那时,校园、图书馆到处留下了我们俩在一起的脚印和相依相伴的身影,认识我们的同学和老师都羡慕我们说是天生的一对。可是好景不长,就在毕业前夕,她父母知道我们俩相爱后对她大发雷霆,说她这个干部家庭的小姐怎么能随便嫁给一个农民的儿子?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南方某市的一个市长的“千金小姐”。没有想到进入九十年代了还因为门不当户不对我们这一对相亲相爱的恋人还是被世俗拆开了。这是毕业后我才知道的,毕业前学校曾答应让我们俩分配到同一个城市工作,可拿到分配通知时才知道她被分到南方她父亲工作的城市,我被分到北方老家小镇。后来我才知道是她父亲动用关系找到学校领导改变了分配方案,本来凭我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可以分配到大城市工作的,她父亲为让她彻底死心才让学校这么安排的。后来我也知道,她为了找我准备来我所在的北方城市时她母亲以死相威胁才使她就范;我也知道不久她在她父母的催促下嫁给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公子哥,但不久又离婚了;我也知道她离开了她父亲为她安排的机关工作当了自由拟稿人后又被南方某杂志社聘用。而我在北方老家的小镇干了两年被市里调用,现在又因用人制度的改革我在南方这个大城市的一次市局级领导干部公开招聘中应聘到了这座城市。

 现在我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担任局级领导,可我还是爱好文学,还是做着我的文学梦。

也许世界上的事情总让人不得安宁?正像我们一样,当年我们爱的死去活来的时候,我们却天各一方不能相守;现在我们生活平静了,却在这里我们相遇了。

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想身边的妻子要是换成她该会是怎样的情景?是否她的眼中还会有忧伤?是否她的生活比现在幸福?

有人说:怀旧是一种幸福。可我再次遇到她,却平添了许多痛苦和不安,特别是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我的心更是无法平静。这次见到她,当时我想找她叙叙旧、聊聊天,可又怕她产生误解,或者怕伤害她的自尊。所以,我没有同她相见。虽然我们尘缘难以再续,但我在心中默默地祈祷着,祝福她我曾经的恋人:生活得一天比一天好!

12、八月的追忆

云鸿

(缘起:虽已是夏末八月,头顶白白的烈日,不绝于耳的蝉声,仍让人觉着暑热难消,慵懒十分。随手翻出往日的《休闲札记》,首篇就是写我的一位初中老同学的,且内容还与梨花水的征文《初恋》有关联,细瞧当时成文日期,前年的八月某日。于是,一切照录,交与斑竹。意在既追思同窗,又权为完成作业,虽不太切题,也算了门心事……)

正文如下:

久不联系的初中陈同学打来电话报噩耗:同班同学向立繁因患肝癌病故。

心下一惊。随之浮上一个念头:我辈亦到“送行”之年了麽?

追悼会是去不了,原因多多,心理的身体的以及其他种种…..唯能写点回忆文字释怀。

初中那几年,我一直是班上的文体委员,对立繁印象并不深。他,一张娃娃脸,眼不大,但眉眼里时时溢满笑容。只是有件事记忆犹新,初三上学期我们在一起演过一个节目《不忘阶级苦》,我饰母亲,他饰父亲(当时,只是做戏而已,真没想到会成为他下乡插队时追我的内心理由)。

三年后,知青上山下乡洪流掀起,我第一批去了山区。春节回家时,还留在宜昌的立繁与另一位男同学来到我家,专门询问山区的情况,我据实一一相告。没想,他第二批也到了山区,在距我几十里开外的另一个公社,后来还上我们这个知青点玩过一次。刚下乡时,知青之间互相串门太寻常了,我根本没在意。依稀记得,他接着就给我来了一封信,信的末尾写道:我们如果能像当年在学校时演戏时那样该多好啊!

正处在情窦初开年纪的女孩怎会不懂他话中有话,但对这个像个小弟弟般的小个子同学,我真的没有半点感觉。我没回信,并按照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处理问题的通常方式:疏远了他,远远避开了他。于是,他的单相思(也许也是他的初恋)被深深埋葬。

后来,他招工回城,我留在山区就业,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

再后来,到了九十年代初,社会上一股“同学聚会热”将我们初中同学聚集到一起。记得立繁初见我时,脸上竟泛起与他年龄不相称的腼腆的笑,我也只轻轻点了点头。

老同学相聚,自是欢欣非常,晚餐时大家都饮了点红酒。舞会上,他“三步踩”跳的棒极了,并落落大方地邀我下了舞池,舞曲响起的那一刻,他轻轻地说了一句:“现在我才知道,当年我们好幼稚啊!”(可不是吗,初恋时,我们都不懂爱情啊!)

又是整整十年未见,没想,斯人竟就这样辞世。电话里打听立繁近几年生活情况,陈同学告知:不太清楚,只听说厂子早垮了,一直在外打工……

心里很不是滋味,想着理应到他家去悼念一番,接着又打了几个电话询问另外的同学,竟未打听到他家住址,也只有作罢。

只得留下这些属于自己的文字。

(于2003年8月4 日)

13、为文消得人憔悴

手心

  初中三年级的时候,从外地转来了一个扎着羊角辩的年龄不大的女教师,看样子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好笑,一笑两个好看的酒窝,让我们这些年龄也渐长的男学生们深深地吸引住了,说真的,她看起来不像我们的老师,而像是我们的姐姐,不过她也让我们叫她姐姐的,就是她,一个唤做姐姐的老师,引导我走上了文学之路.

 初三年级,年龄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那个时候的我们反正有点青春的朦胧期吧,可那时候的我们根本就不懂的这些啊.反正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师生恋,我们那时候也不懂,总而言之,我每每一看到姐姐老师,看到她那一对好看的酒窝就想谁要是娶了她这样的,一定会幸福一辈子的.她那时候爱好文学,平时也好写写画画的,她来到我们班上的时候,她建议我们班里的同学们凑钱而订了<<中国青年报>>还有<<青春>>文学杂志.八十年代初期的青春杂志,那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刊物,当时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有好几篇都是从<<青春>>杂志上入选的.所以我那时候初中毕业的时候,在家里没有事,业余写作,我每写好一篇小说都好往<<青春>>杂志投稿的,也许是那时候我的写作水平非常稚嫩,每次往<<青春>>杂志投稿,都犹如石入大海,不见回应.时至年已而立,更至不惑,才在<<青春>>杂志上发表了短篇小说<<坏手>>还有散文<<苏北,我的苏北>>,说起这些成绩,都应该归功于我的姐姐老师.好了,不扯这些了,一扯这些,就扯远了,言归正传,还是说说我们的姐姐老师吧.

 我那时候,说真的,学习上是不算好的,可我偏科,喜欢看一些闲书的,从小就喜欢看一些<<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好打好斗的小儿书,并且我还有些调皮,好去离我们不远的沭河边上去游泳,那时候我们把游泳不叫游泳,叫洗澡,当然学校里是禁止我们去沭河里洗澡的.每次我们只要从河里回来,学校都派人在门口把门,然后发现如果要是怀疑有学生洗澡的话,就会让那个学生把胳膊伸出来,用指甲一刮就能看的出来.那时候姐姐老师也是站在门口把门的老师之一,可我是真的怕我的姐姐老师看出来我洗澡啊,可姐姐老师的眼却很历害,她一眼就能看的出来我下过河洗过澡的,这样我挨她的批评是在所难免的.说真的,我很喜欢她批评我,站在她的面前,我就能感觉她的批评的一言一语都带点温柔(当然,那时候我根本不懂得温柔),我那时候站在她的面前好低着头,我一低着头,她有时候好用她的手指抚在我的脑门上,说真的,那时候的我感觉真的好幸福啊,可我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那样默默地站在她的面前.毕竟我那时候也有十四五岁了吧,青春朦胧期的感应让我站在姐姐老师的面前,我真的还有些害羞呢.

 姐姐老师,不知道现在的你做的是什么工作,你还爱写写画画吗?你的比你小不了几岁的一个叫张守新的学生他如今婚姻上不如意,事业上不成功,只是在文学创作上发表过几篇不成器的文学作品.现在的我仍然喜欢看一些文学刊物,你如果要是喜欢写作的话,我也许会在刊物里看到你的作品的,可我期待着能看到你的文学作品啊,可我就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也许现在的你也被家庭和一些琐事所困吧.

 现在的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联系到你,我现在向你汇报一下我的成绩吧,说起来我的所谓的成绩可真的不能算是成绩的,人已入不惑之年,才在<<青春>><<春风>><<小小说选刊>>以及<<中国民政>>还有<<盲人月刊>>等一些报刊发表一些实在是属于微不足道的作品.

14、打开尘封的相思 

沉岩

 伟半倚在那张陈旧的已经发红的藤椅上,右手习惯地托着下巴。小屋内弥漫着难闻的烟味。伟也不知抽了多少支香烟,桌子上那像小锅似的烟灰缸里已经存满了烟头,左手却还在冒着丝丝的青烟。

倒霉的天气闷的人喘不过气来,窗外黑呼呼的,时而出现一道闪电,照在那很久没有开启过的窗户上,阴森森的,刹是害怕。一会,声声炸雷而起,大雨瓢泼而下。

伟走到窗台边,看着窗外那一道道闪电,听着那哗哗的雨声,不由地升起无限的感慨,今天的夜晚多像那天的夜晚啊!

伟打开了那尘封多年的窗子…….

二十七年前的一个夜晚,伟不顾一切地行走在泥泞的小路上,没有手电,凭借着阵阵闪电的余光,雨伞被狂风撕得粉碎, 瓢泼大雨浇得伟浑身湿透。伟顾不得这么多,他要去找厂长,要厂长出来说话,要厂长出来摆平。

到厂长家的那三四里田间小路,伟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有几次还险些滑进水田边的水塘里。当伟敲开厂长家的木门时,厂长老婆开的门,随着吱的一声,伟看到麻厂长坐在灰暗的灯光下端着小杯在喝酒,小油灯被伟进门时所带的风一吹,忽飘忽飘,厂长那小有酒意的古铜色的麻脸有了一个个紫色的坑,坑旁还有点点汗珠。伟气不打一处来,一把夺过厂长的酒杯“别喝!别喝!”,麻厂长似乎知道伟的来意“嗬嗬嗬!不要急,慢慢说。”,“现在厂里传得满城风雨,说琴是我的对象他们的师娘,你怎么办!你要给我清白,明天开会跟我去宣布,必须这样,要不我马上走人!”,麻厂长显得很有城府,脸上堆着微笑“不要这样嘛,你到底喜欢不喜欢琴,实际上琴没什么好的,好吃懒做,比她漂亮的姑娘厂里边多的是,要她干吗,我给你介绍两个”。我更来气“不要说这些,你明天给我开会就行了!”说完我就冲出了门外,厂长老婆要给我雨披我理都没理她。

回到住的地方,伟洗都没洗就躺到了床上,几天的压抑释放完了,感到一身的轻松。可不知咋的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和琴的一幕幕又映在眼前……

几个月前的四月,师傅将伟从车间叫过去,有个叫新寨的大队也要办工厂,那里很穷,起名新寨也就是要变成新大寨,要伟所在的工厂支持他们办厂脱贫致富。师傅说他们全厂的人明天就来参观,要伟明天也就跟去当师傅。伟欣然服从。

第二天一早就来了二十多个人,除麻厂长、供销副厂长和一个比伟小的男孩外,其他全是清一色的姑娘。当他们知道20岁的伟是厂里派去的师傅时,姑娘们窃窃私语,麻厂长露出不屑一顾的眼神。只有供销副厂长是老江湖,他明白里边的道理,他好像知道伟跟师傅的关系不一般,以后的产品不愁销不掉。

上午参观完后就出发到新寨去了,三十多里地除路过几个村庄外全是田间小路。四月的江南格外秀丽,春风拂面,喜上眉梢。走在路上伟开始注意上一位姑娘,细白的皮肤,大眼睛,高鼻梁,扎着两条不长的马尾辫,一身的服装与众不同,透着城里姑娘的气质,伟便不自觉地走近了她。是姑娘们那特有的敏感还是伟的举动太过明显,看到伟的接近,她们的步伐也加快了起来,伟也紧跟而上。于是你快我快她更快地你追我赶起来,田间传来姑娘们银铃般的笑声。其他姑娘开始用手顶她的小腰,她红着脸也用手去赶打着她们,笑声又不断地传出。伟意识到了什么,顿时收敛了起来。他欣赏起美景,麦田里绿浪滚滚、油菜田香气扑鼻、姑娘们穿梭在绿浪黄花之中,真是美不胜收。

这样走了两个多小时便来到了新寨的工厂,一排旧厂房坐落在一个三面临水的田边。里边简陋的要命,连着车间的西边用七拼八凑的东西围了间小卧室,用几张小学生用过的破桌子拼了张床,这就是伟要工作生活的地方了。伟感到有点心酸,长这么大还没受过如此待遇呢,不过有她的在伟心中又甜滋滋的。

安顿下来麻厂长马上就开会,首先是介绍情况,麻厂长是个农民,挺淳朴的,也不大会说话,几句话后就逐个介绍起人来,这也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我知道了她叫琴。当麻厂长介绍到琴时,伟发现琴低下了头,脸也更加红了(其实当介绍到每个姑娘的时候,她们大都害羞地这样,但伟没在意)。

第二天伟就开始了传授,当起了真正的师傅。伟很认真也很严肃,他确认这些姑娘们如果不严肃地面对她们,嘻嘻哈哈将一盘散沙。于是姑娘们一见到伟就像老鼠见到猫,尽管年龄都相差无几,有的比伟还大,但她们都很敬重他。这也是伟一生都得以自豪的。

开始麻厂长安排伟到附近的一户农家去搭伙,可吃了几天伟怎么也不习惯,便自己在厂里做起饭来。看到师傅自己开伙了,有几个姑娘从家里拿来了蔬菜和咸鱼咸肉,琴也从家里拿来鸡蛋。可伟只从心底里感谢琴,琴是全家从常州下方到新寨的,伟的情况与琴相同,心愈加靠近了。伟并没有向琴说过一句爱的话,琴也没有,只是一种心灵感应,他们都知道心中有对方。

一天伟问琴家里有没有钢铁是怎样炼成得这本书,伟想打发夜晚的寂寞。第二天琴拿来了,还又加了几十个鸡蛋。几天后伟将书还给琴时,要琴回家看看××页,其实那××页里夹了张纸条:以后有困难就找我。第二天琴来上班时,伟发现琴那本来就白里透红的脸上更加青春了,伟也一样。

这样过了两月,有天下班了琴还不走,伟问她,琴将脸转过去,避开了伟的视线红着脸说“我妈明天请你去吃饭,不去她会生气的”,说完就一溜烟地跑了。咳!你怎么知道我会不去?去!第二天下了班,等人家都走了,琴便带着伟向她家去。琴走前伟走后,好一幅妹在前面走啊,哥在后面跟啊的画面。琴的家离麻厂长家不远,跟伟家的房子差不多,三间瓦房收拾得挺干净,琴的母亲正忙着呢,看伟叫了声伯母后她又去忙着做菜去了。一会琴端来了一碗水泡蛋,三个,个个完整,里面还加了红糖。伟是最怕吃这玩艺了,一咬淌蛋黄,又是甜的。可没等伟皱眉头琴就发话了“一定要吃,而且要吃完!”硬是拿着筷子逼伟吃完了这三个鸡蛋,琴笑了,伟乐了!一会又开始吃饭, 琴是又夹鸡又夹鱼,伟都招架不住了。这天是他们最亲密接触也是最开心的一天,也是维一的一次。

没过多久,厂里开始传出风言风语,起初伟并不知道。有一天加夜班,那个小男孩说不回去了要跟伟一起睡。晚上那小男孩对伟说“师傅,你知道传言吗?”伟说不知道, 小男孩说厂里都叫琴师娘了。伟开始害怕了,一怕家人,二怕师傅。伟的家教非常严,书香门弟,又是大家庭。伟特害怕被祖母知道,哥哥姐姐也都是不到二十五岁不谈朋友的,我这最小的怎能破这个例,丢不起这个脸啊!师傅派我来是做好工作的,又怎么能谈朋友呢。伟立马就下了决心,找厂长,没有这事!

第二天小男孩就把伟知道了告诉其他人,大家都不说话,他们本来就怕伟。伟也开始不理琴,不跟她说话也不主动教她了。第二天琴没来上班,第三天有两个跟琴和伟都较近的姑娘带着琴来找伟,琴的眼睛都哭肿了,两眼红红的。她们根本不敢跟伟提琴与伟好的事,只说伟为什么不理琴,“琴叫你师傅,你都不答理,琴很伤心。”伟已经铁了心,过分的懦弱和过分地考虑家人。他失去了爱,不!是他自己丢掉了爱!唯心的,也害了琴。

又过了两月,伟要回他自己的厂了,大家都依依不舍地来送伟,也各自买了很多礼物。伟在厂里是认真的、勤奋的、跟大家也是和睦的。这一年厂里还赚了钱,新办厂一开始就不亏是很不容易的。

临走时琴没来送伟,伟感到一丝伤感,心是痛的,因为他深爱着琴。

伟回家后没几天,突然琴和那两个姑娘来到伟家。祖母和母亲也热情地招待了她们。祖母还有意地问这问那,就好像知道了什么。这使伟更加地害怕露出马脚。琴走时,伟也没送出多远,更伤了琴的心。也给了她一个错误的信号:伟并不爱她。

后来伟也去过两次琴的工厂,琴不理他了,看到伟就把头转过去。她是否知道伟其实是专门去看她的。

77年恢复高考,伟上了学,离开了家乡。后来下乡返城,估计琴也离开了那伤心的地方,也不知回常州还是就在本地市。

前两年省电视台有个情感之旅栏目,帮助那些失散的无法联系的有情人重现。伟也曾想去找她,告诉琴他是爱他的,既然爱就勇敢地说出来,心中也好坦然。但细想想,不能,不能影响人家的生活,不能让她再伤心。也许人家也早就忘了。爱就埋在心中吧。但愿这次的选择是对的。

又一声炸雷惊醒了伟的回忆,哎,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真是尘封的相思啊!伟又关起了那久违的窗子,感到轻松多了。

注:琴的全名叫琴伟,我用了她的第二个字作为我的名。

     初恋大约是我收到的征文里文章最多的,那几年真是热闹啊,许多网友天天以网上相会,以文会友,敞开心房,写出许多美文。 尤其说起初恋,大家更是有话想说。

     我写初恋的诗,是源于一位网友的初恋故事,那故事感动了我,为他写下他的初恋故事带来的联想小诗。

     现在想来,那真是真好的时光啊,那些时光多么美好。许多热烈的心灵在那一方网络的论坛里交汇、唱和、欢喜。

     过往不复了。

     存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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