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说||默默(121):实体法与程序法,哪个更重要?
第一,一定是先有实体法后有程序法,即“有实体法是制定程序法的前提条件”。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从法学理论的层次角度看,实体法是直接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关系,及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消灭的法,而程序法则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以及保证司法公正的程序法律。例如《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适用/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正确应用法律的规定。刑法规定了何为犯罪,民法调整民事主体的权力跟义务,民法的规定不明确,程序法执行的再完美也无法实现实体正义。实体法的清晰明了,让程序法有了它的执行目的。由此可见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第二,实体法相较于程序法更能够塑造人的道德与价值观。刑法规定了何为邪恶,民法规定了为人处世的准则,而程序法能做到吗?不能。第三,实体法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远远高于程序法。国家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并且是一个典型的实体法。而且在七个法律部门中有六个是实体法,只有一个是程序法。表现上实体法具有推定犯罪构成体系的能力,让执法者有法可为依,给程序诉讼问题提供指导作用,实体法所表现出来的重要性也比程序法大的多。可见,实体法的实用和地位断然不是程序法所能超越的。
小作者简介:默默,2008年10月生,初中一年级好问少年。周一专栏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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