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二、工程施工期限:
合同约定总工期共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元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50%付工程款的 %,
2、工程完成100%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 %,
3、余款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 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国家的工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合同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正常情况。负责处理地方有关情况。如出现工程款未按合同期限及方式支付造成误工延期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
1、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不得要求承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九、合同生效: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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