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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有句隐语,是破译作者“一把辛酸泪”的金钥匙

红楼梦开篇有诗云:

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

都言作者痴,

不解其中味!

这“其中味”是什么?解开了这“其中味”,就理解了“一把辛酸泪”创作《红楼梦》的真正原因。

新红学诞生一百多年来,把江南织造的被抄,理解成《红楼梦》的悲剧故事。把贾宝玉的原型认定为江南织造曹寅的孙子曹天佑。从而使作者的“辛酸泪”又白白地多流了一百多年。

一百多年来,由于没有正确认识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小说所表达的真实意思,导致有的人把《红楼梦》当历史看待,有的人把《红楼梦》当诗词歌赋看待,有的人把《红楼梦》当茶余饭后的消遣品看待,有的人把《红楼梦”看成研究其饮食文化礼仪规范的教科书,更有甚者把《红楼梦》看成男欢女爱的乐园。每个人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汲取营养,就是解不开作者辛酸泪的味道。

按曹雪芹是曹寅之孙的判断,作者辛酸泪的味道是永远解不开的。

要扭转这种局面,首先要根据小说原著,把作者及其创作小说的原型和社会背景搞清楚。只有搞清楚了作者是谁或大致是谁,搞清楚了作者的大致经历和创作动机,这“其中味”自然就解开了。

其实只要认真阅读小说原著,这个问题是非常容易解决的。

早在1915年,蔡元培先生按照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思路,通过《红楼梦》中反映的社会内容,利用“索隐”的方法,提出了《红楼梦》是政治小说的科学论断。认为“贾宝玉言伪朝之帝系也。宝玉者,传国玺之义也,即指胤礽。”

他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康熙废太子胤礽。虽然,蔡元培在索隐《红楼梦》其他人物时,有些牵强。但认定《红楼梦》是政治小说,“宝玉即胤礽”这个论断是对《红楼梦》研究的重大贡献。废太子胤礽的宫廷生活是任何“贾宝玉”所无法比拟的。可以说,除皇太子外,任何贵族子弟都达不到也不可能达到贾宝玉这样的待遇。

后来胡适打着考证派的晃子,嘲笑挖苦蔡元培。在没有科学考古发掘和充足可靠文献记载的前题下,个人臆断,张冠李戴,提出了《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江南织造曹寅之孙的所谓“新红学”的论点。胡适所搜集到的所谓证据,逻辑混乱,漏洞百出,每遇到自相矛盾处就说材料的作者在这里出点“小错误”。由于胡适在国内陆位不断提高,新红学逐渐压倒旧红学。一部反映康乾盛世的高品位的政治小说《红楼梦》,也就变成了反映没落家族纨绔子弟的“青楼梦”了,难怪俞平伯晚年知道上了胡适当之后,骂胡适“腰折了《红楼梦》,是罪人”。

《红楼梦》不只是中国人的文学作品,它是世界级文学杰作。中国大陆对新红学的认可了,对蔡元培的“索隐”封杀了,但索隐派对《红楼梦》“政治小说”论断在国际上并没有消亡。港、奥、台以及国外对《红楼梦》政治小说的认可度仍然很高,对康熙皇太子胤礽创作《石头记》的认可度远远高于胡适的曹寅家族说。

关于《红楼梦》作者的问题,我们看看新红学派考证的逻辑。

北京有个敦诚的朋友,姓曹名霑号雪芹。只因“雪芹'为号,与《红楼梦》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同名就说成曹霑就是《红楼梦》的作者。

我们先看看曹霑是干什么的?敦诚、敦敏的诗歌往来,以及曹霑的《废艺斋集稿》、《曹雪芹画册》等文献资料,基本勾画出了他的人生。

他是穷困潦倒的一介书生,能诗善画,是北京著名的手工艺人。他三十五岁后主要以制作风筝和卖画为生,好酒,馀酒账成习惯。主要代表作是《废艺斋集稿》,四十岁就去世了。

他创作《红楼梦》既没有生活阅历,又没有经济和物质基础。他去世前几年,暂寓在一个曾经得到过他赞助的老妇人家中,并经常几十天在外地扎风筝不回家,哪有时间创作长篇巨制?

他还有两个号,一个是种芹人,还有个号叫废艺斋。这两个号一个是在画册上的落款,一个是自己著作的命名,对他本人来说这两个号是十分重要的,但各种《红楼梦》批阅本中都未曾见过。可见脂评本中的雪芹、芹溪未必就是曹霑。曹霑没有富贵生活的阅历自然写不出《红楼梦》。但新红学家便把敦诚的《四松堂集》中发现的“雪芹曾随先祖寅织造之任”的小注视若珍宝。认定曹霑就是曹寅的孙子,他小时在富贵之家生活过,因此有创作《红楼梦》的生活阅历。

其实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一是这个小注是敦诚去世后,有可能出版商临时贴加上的,原文根本就没有这个注解,而且这个注解矛盾百出。寅织造到任时,曹天佑的父亲还未过继给曹寅遗霜,寅织造去世三年后曹霑才出生。拿这个注解来增加曹霑阅历岂不贻笑于大方?

再说江南织造与江宁织造都是五品衙门,家中仆人不过八九十人,与《红楼梦》中描写的五百仆人的规模(与康熙朝宫廷仆人规模相当)相差甚远。既使曹霑少年时期在寅织造家生活过,那已经是曹頫“带罪”了,曹天佑出生年,就是曹頫被“软禁”的那一年,如果硬把曹天佑说成曹雪芹,那他根本没有过上过富贵生活。

那我们再看看假定《红楼梦》的作者为废太子胤礽,宝玉是传国玉玺,《红楼梦》中的一系列疑问都有合理解释了。作者的“辛酸泪”,我们就容易理解了。

《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胤礽是康熙正宫长子,排行老二,是名付其实的“宝二爷”。他一下生就有继承皇位的命,满周岁后就立为太子,成为法定的皇帝继承人。这不是“含玉而生”吗?他多次替康熙执掌政事,并主持祭祀,到三十八岁时被废除太子,禁于咸安宫。这不是经历过一场“梦幻”吗?这段“梦幻”,就是与“玉玺”的一段相遇缘份。以石头记的形式记录下来,不正是《石头记》吗?因这段经历不敢明写,所以才真事隐去,假语存焉。

在胤礽创作《石头记》的前题下,我们看看《石头记》的创作动机就知道《石头记》是最确切的称谓,叫《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皆不切题。

我们看第一回中还有这样一段文字:“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段文字十分重要,我们逐层意思分析一下。

所谓“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正是奉天承运成为太子,享受宫廷最高层次的礼遇。

所谓“父兄教育之恩”“师友规训之德”,自然除了康熙亲自在东宫教育培养外,还选拔第一流的名师李光地、汤斌、阎世绳等作为东宫讲官为太子讲学。阎世绳是康熙朝《大清会典》的编纂官,为太子讲授康熙朝的各种典章制度,为太子后来创作《红楼梦》作用很大。所谓“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对普通人来说是不犯法的,不犯法何来罪?但皇太子不一样,他是法定的皇帝接班人,如果“一技不成”如何执掌天下。那当然是罪过。这句话说得很明白,作者非皇太子莫属。

下面我们重点分析一下下一句隐语,下面这句隐语就是破解作者“一把辛酸泪”的金钥匙:

“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就明白地告诉了读者写作《石头记》的动机和目的了。

作者自己承认自己有罪,可接受任何处罚,但必须把书写出书来,以告世人:我闺阁中人是没有错误的,不能因作者本人的罪行而珠连他们。或者说既使他(她)们受到牵连,也要把他(她)们的事迹记录下来。这便是作者创作《石头记》的真实用意。这是以前我们阅读《红楼梦》一直没有引起重视的地方!

历朝历代凡有争夺皇位的,败者其家族中人都是受牵连的。胤礽自己被废后,他知道自己死局已定,他更知道历朝历世为争夺帝位滥杀无辜的血腥历史。他把自己的命运早已置之度外,这时候他挂念的却是自己家人的命运。如果离开皇宫争储的环境,放在其他家族,这种事情可能不会那么残酷!

所以在以后的文字中,小说主人公极力说自己闺阁之人的好处,其目的就是自己被杀后,希望对手不要对自己的家人滥杀无辜。在难保他们的性命的前题下,要把自己闺阁之人作为传记留传后世。所以作者说,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至此,我们明白了小说的创作动机和目的了,这样就知道作者为什么这样痴,为什么以字字看来都是血的心情为闺阁作传记了!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曹寅家族是因为曹寅、曹颙、曹頫的罪名。曹寅的孙子没有罪,曹家被抄,与曹寅之孙没有任何关系。何况曹家被抄家之时,曹寅之孙还处儿童状态,没有妻妾成群丫环绕身的年纪和地位,他何必十几年痴痴地为其闺阁流下这“一把辛酸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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