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残疾、读书不多的余秀华,生活很艰难。她出去打工挣钱,但工作并不好找。没有办法,只有回到家乡的余秀华,并没有多少事能做。33岁的她,拿起笔,开始写诗了。写诗毕竟不需要力气,只要会写字就行。
余秀华(图片来源于网络)
估计余秀华自己都知道,自己写诗也不会写出个什么名堂,可能她写诗,就是为了打发打发时间而已。但是,五年以后,也就是2014年,余秀华的诗竟然登上了《汉诗》,正式发表了出来。因此,她也靠写诗挣到了第一笔钱。
最大的惊喜还在后面,还是2014年,余秀华的诗竟然登上了“唯一的中央级诗歌刊物”《诗刊》,这标志着余秀华真正成了诗人。因此,后来一系列的读书会、诗集出版、当选地方作协副主席、出席各种活动就纷至沓来,余秀华成了最“红”的诗人。
余秀华(图片来源于网络)
《诗刊》刊登余秀华的9首诗,编辑正是刘年。刘年对于余秀华的诗歌评价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刘年对余秀华诗的评价是褒是贬?“杀人犯”、“烟熏火燎”、“泥沙俱下”、“血污”,这样一些字眼好像并不是褒奖的意思。没有夸人用“杀人犯”的,更不会用“血污”。难道刘年是贬义?那为何他又将余秀华的诗编辑发表出来了呢?
刘年(图片来源于网络)
刘年这里的“杀人犯”是跟“大家闺秀”对比的,“泥沙俱下”是跟“涂脂抹粉”相比,“血污”是跟“喷着香水”相比。也许,这些词一比较,可以看得出来刘年的一些褒奖意思。
“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学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着重量和力量。”刘年的这段评价,充满了褒奖之意,也因此,余秀华“脑瘫诗人”的标签也确定了下来。
刘年自己也是诗人,他的诗没有“涂脂抹粉”,也没有“喷着香水”,但是也没有“泥沙俱下”和“血污”。后来,刘年就离开了《诗刊》,成了自由诗人。他骑行到西北,甚至到菜市场卖诗集,可谓是“烟熏火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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