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老街及城墙,清代县城街道及部分城垣,位于安康市石泉县城中段南部,北依秦岭山麓,南接巴山北坡,地处汉江北岸一级台地上。
石泉老街。
石泉老街是清至民国时期石泉县主街道,呈东西走向,两端各置城门一座。街道以石条掺碎石墁铺,总长约500米,宽4.2米。原街道两侧分布有县衙、商铺、油坊、铁匠铺、染布坊、客栈、民居等,为当时石泉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1980年代,县域经济重心北移,老街渐失往日繁华,原房屋多有拆除或改建。2009年,地方政府划拨专款对老街进行维修保护。现街道两旁保留有梁氏民居等44处具有清至民国时期风格的民宅和店铺。
石泉县城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城“周围三里三分,高三丈三尺”。成化十七年(1481)毁于洪水,正德十三年(1518)补修城垣并开凿护城河,万历六年(1578)和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两次重修。清道光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1844~1849)修葺、完善城墙格局。时有东、西街(今合称“石泉老街”),东、西关,瓮城子,西关尾子等六条街道和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及瓮城;东城门上设有魁星楼,其余城门上亦有建筑。抗战时期的1940年代曾加固城墙。1980年代,随城市扩建,大部分城墙及附属建筑被陆续拆除。现残存南城墙200余米,东城墙20米,以及东、西、南城门等,总占地面积约1050平方米。城垣墙体大部分以片石立砌而成,局部以片石45度斜砌或水平横砌而成,片石间掺杂碎石;三种砌法的墙体互为弥补,可能体现了城墙的断续修葺和沿革,或是工匠工艺不同所致。城门台座为内实夯土,外甃青砖,墙面与城墙墙垣迥异,盖因功用有别,取材截然不同。
2008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石泉老街及城墙”为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1)老街:南临滨江大道北边,西到城门楼外5米,东至东城门外3米,北以老街民居檐水各外延3米。(2)城墙:城墙内外3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四面外延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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