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叶梦得不仅是一位出色的文学家,同时还是一位优秀的断案能手。1115年至1117年间,叶梦得曾在蔡州(今河南汝南县)做过知州,其间他亲自审断过一起沸沸扬扬的杀子案。
有一天,叶梦得的下属报告蔡州城西发生一件杀人案。案情大致如下:一个平民昨夜将儿子错认成强盗,失手把儿子误杀了,事发后这位父亲主动来官府投案,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据下属分析,从宋朝律法上来讲,这件案子不是故意杀人,应该定性为误杀,不能判那个父亲的罪。
人命关天,大意不得。叶梦得放心不下,他决定亲自过问一下这个案子。他首先查看了死者的尸体,发现死者身上的伤痕很多而且深浅不一,这说明死者生前曾有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和反抗。他又来到那位父亲指认的案发地,却发现凶案现场并没有激烈的打斗痕迹。叶梦得的内心开始有个大大的问号。
他疑惑地同手下负责此案的人员说:“如果是夜里缉拿强盗,下手肯定要快、狠、准,而对方肯定也会激烈反抗,可从死者身上的伤来看,应该打了很长时间,怎么会打了这么久,对方没有逃跑没有反抗,还没能认出是自己儿子这样的事呢?”于是,叶梦得命人把这个父亲抓回来,重新审理这起案件。
那位父亲见到叶梦得后很是紧张,头上不停地渗出汗来,只顾磕头如捣蒜,反复地说“青天大老爷要为小民做主啊!”叶梦得仔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注意到他神色间只有慌张和不安,却不见痛失儿子的悲伤和难过。叶梦得又把他的老婆传来问话,更加确信了自己的判断——是父亲故意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原来,这个人在前妻死后又娶了一个,他非常宠爱这个小老婆,不论对错,都对她言听计从。但是,这个继室对前妻留下的儿子却有诸多不满,认为是个大累赘。为了讨继室的欢心,这个父亲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活活打死,还狡辩说以为是强盗,以此来掩盖自己的罪行。
案件事实查清后,这个杀人犯不得不俯首认罪,最终被打入死牢。蔡州老百姓得知后无不拍手称快,夸赞叶梦得的智慧和公正。叶梦得感慨地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虎毒不食子,这个案子真是罔顾人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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