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浚《对秦问》行仁术、施仁政
在经学方面,范浚撰有《诗论》、《易论》、《书论》、《春秋论》、《月令论》等。其中《诗论》戒穿凿,似针对郑樵而言;《易论》鄙象数,则似针对陈抟而设;又有《读周礼》一篇,亦为针对王安石而发。这些对于经术颇为有功。其《春秋论》尚载唐卢仝所注数条,为儒者所罕传,亦足资参考。又特撰《书总论》以专论《尚书》诸篇之义,包括《尧典论》、《汤誓仲虺之诰论》、《伊训论》、《太甲三篇论》、《咸有一德论》、《说命三篇论》、《洪范论》、《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论》、《君牙景命吕刑论》九篇。
在历史观方面,号称“婺学开宗”的范浚,就撰有多篇史论,开创了以史为鉴的传统。其《对秦问》针对“秦始皇帝焚《诗》、《书》以愚天下”之问,答云:“天下不可愚也。始皇之愚天下,是自愚也,愚其子也,非愚天下也;其焚《诗》、《书》,非焚《诗》、《书》也,焚其国也。……《诗》、《书》既焚矣,而秦之纪纲日以隳败,天下豪俊圜睨并起,皆知拟神器,逐走鹿,其有为焚书而愚者,几何人哉!……计能远筑长城以捍边鄙,而不知荆卿匕首接于肘腋,博浪之椎近起于属车之下,是非自愚乎?始皇既没,胡亥嗣世,自幽深宫,不分马鹿之异,阎乐之祸,已侵肌骨,而犹不自知,是非愚其子乎?亥之愚,赵高劫之;高之奸,子婴诛之。秦君秦臣,内相吞噬,而国随以亡,虽有咸阳宫室,曾不足以供楚人三月之火,是非焚其国乎?自愚其身,又愚其子,又焚其国,此始皇所以取讥万世而不已也。天下其何愚之有哉!”阐发了天下不可愚,焚书即焚国的道理。其《秦论》云:“秦得兼天下之数,而失所以守天下之道。”
范浚引经据典,引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术士,即儒生)"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焚书坑儒”一词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同时秦始皇焚书并未焚烧医学,农牧等技术实用书籍。
秦的暴政——秦短命而亡的根本原因:
1、社会矛盾产生:秦统一后,百姓渴望社会安宁。秦朝统治者却忘乎所以,十余年间,不断动用民力:筑长城、修驰道、戍五岭、造阿房宫、建骊山墓等,征用劳力数百万人。丁男不足,就征发女子承担转输的苦役。
2、秦律名目繁多,诛罚苛刻,一人犯法,亲戚邻里都要连坐。秦朝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已远远超出社会所能承受的限度。
3、社会矛盾激化:秦朝统治者是大一统的胜利者,在长期群雄角逐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并不完全适合统一后社会发展的需要。秦朝统治者不能审时度势,改弦易辙,仍一味重功利、恃酷法,最终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造成普天之下民怨沸腾的局面。
4、统治阶级内部:秦始皇死后,少子胡亥受亲信赵高的唆使,伙同城乡里斯,篡改遗诏,夺取妄为,是为秦二世。秦二世继位后,各地的反抗起义已风起云涌,然而统治者仍忙于宫廷争斗,大肆诛杀宗室朝臣,加速了秦朝的覆灭。
范浚《对秦问》,全篇旨在通过秦国兴亡的历史教训,劝导当局必须以行仁术、施仁政作为平治天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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