痉湿病脉证第二/湿病/证治/麻黄加术汤证(寒湿在表)
下面就讲有关于外湿关节疼烦的一些方子,这几条全都是一类条文,20、21、22、23、24条,共五个条文。
涉及到了六张方子。
先看第20条,麻黄加术汤证。
《金匮要略》“ 20.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
这个实际上是要讲寒湿在表,表实证,治疗用麻黄加术汤。
“湿家”- 我已经说过了。(就是患湿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的病患。)
“身烦疼”- 这是它的主症,烦是应为疼痛剧烈而烦扰不宁。
我已经讲了寒湿和风湿有别,区别在寒湿有寒邪的性质,寒邪属阴邪,它主收引,主疼痛,因此,疼痛不仅剧烈,而且固定不移,这里,它必须还得有湿邪的重浊,所以既有痛剧,又有重浊,因此是病人烦扰不宁。疼痛剧烈又重着不移。
“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为宜”- 只是见到身烦疼,就敢用麻黄加术汤吗?
不是,这是一种省文的形式,还得以方测证,如果用麻黄汤作底方的话,除了身体疼痛剧烈,还得有重着不移这个主症,之外,它还必须兼有太阳伤寒的无汗表实证,见,发热、恶寒、无汗等症状,这一系列的表证。
《金匮要略》“麻黄加术汤方 麻黄(三两,去节) 桂技(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白术(四两)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复取微似汗。”
麻黄加术汤的组成,麻黄汤是发汗峻剂,但是一定要遵照“微发其汗”的原则。
现在我们是在治外湿,治骨节疼烦,所以,别看用的是麻黄汤,也得是遵从“微发其汗”的原则。
怎么能够达到微发其汗的效果呢,怎么使麻黄汤的发汗力减弱一些呢?
这就是讲《中药学》,讲《方剂学》时,说这张经方的配伍叫做麻黄得术,随发汗而不至于过汗。不仅是麻黄单味药和白术配伍,是这种关系,麻黄汤里加上白术也是使麻黄虽发其汗而不至于过汗。
这个术是白术,而且这也等于标本兼治,因为白术是健脾祛湿的,而麻黄呢,正好开腠理,汗法,使它又符合微汗的原则。
反过来说,白术得麻黄,可以并行表里之湿,既然是一个微汗法的代表方,还是应该是微微似欲汗出,这是一个具体方法的具体应用,保证它风湿俱去。
既然麻黄加术汤治疗寒湿在表,而且一定兼有表实证,它的功效就应当是,通过微汗的方法,达到发汗解表、散寒除湿的作用。
这里在配伍的妙用上,张仲景独具匠心,所以不管讲《中药学》还是讲《方剂学》都要引用这个麻黄和白术的配伍关系,麻黄得术,虽发汗而不至于过汗。这是为了达到微汗法的要求。术得麻黄,则并行表里之湿,使湿邪、寒邪随之而解。
禁用法:第一要禁用大汗。第二禁用火攻。
“慎不可以火攻之”- 有人觉得汗法不够劲,尤其是关节疼痛,民间也是这样,又拔火罐,又刮痧,强迫汗出,或者是火针,更不得了了,这个一定要注意。
比方说,简单拔一下火罐,不令大汗出,确实它能够松解,疼痛减轻,真是有临床疗效,但是反复这样的强迫出汗就有弊端了,所以这里他告诉你“慎不可”,不是说绝对不用,你可以用,但是要谨慎,不可强迫汗出。
强迫汗出会使这种湿邪变生它证。《讲义》中举例,有两种变证容易发生,
* 一种是容易发生黄疸,
* 再一个就是容易出现衄血。
不是湿盛了,就是热盛了,湿盛了就发黄,热盛了就衄血。所以要避免变生它证。
它的病因是寒湿,征候特点是在表,表实证,当然病位也是在肌肉、关节,...,为什么疼痛剧烈?前面讲过了(寒邪属阴邪,主收引,主疼痛,湿邪重浊,故疼痛剧烈又重着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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