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合作时,往往会签订合同来确定双方应履行的具体内容、义务和责任。而合同的签订也是不仅是双方利益的保障,也是发生纠纷后维护自身权益的凭证。有的马虎者忘记填写日期了,那这份合同是否会有效呢?
回答是:有效的
一、从合同只要满足四点就可以成立的条件来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对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时没有写日期则是有效的。
二、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质量;
(三)价款或者报酬;
(四)数量;
(五)标的;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三、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没有写合同的日期,不属于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所以,该合同是有效的
四、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双方签订的合同都是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而且双方也都是同意的,没有损害社会的利益,也没用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的,,所以,就算是没有写签订合同的日期,该合同也会死属于有效的。
综上所诉,如果合同双方签订时没写日期,还是有效的。合同日期在法律规定中不属于必备生效内容。后期可以进行补签日期来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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