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无我篇
A 第三十七章
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B 现代汉语
自然大道永远体现在客观事物中,不要尝试去解释。管理国家,如果遵循自然大道,社会方方面面都会自得其行;每个方面都得到发展,而这种发展是以客观事物的本身形制来约束,就是遵循自然大道原则;用客观事物的形制约束,事物的发展会遵循自身的规律,不会以人的主观意识而改变;人不以主观意识去改变,就是保持自己的个体安静,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那么社会不同方面终将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进入良性发展。
C 各家注释
1河上公注:道以无为为常。言侯王而能守道,万物将自化效於己也。万物以化效於己也,复欲作巧伪者,王侯当镇抚以道德。
2王弼注:顺自然也。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
3杜光庭注:人君之理天下也,以实教齐君子,以权教伏小人,以无为之道统权实二教,以为化本。夫实教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礼乐仁信,以正万方。人君与君子服而行之,垂法四海。小人者进不亲於仁义,退将陷於刑章,若不以权道诱之,改恶为善,因而沦丧,斯为弃焉。
4王安石注:言道之主,故曰万物将自宝。言道之变,故曰万物将自化。万物将自化于道,故无不为也。
5吕吉甫注:万物皆有名也,而道常无名,则有名者,莫不为之宾,故言万物将自宾,则以无名言之。虽然,此知无为而已,无为而无不为,则未尝有夫无为也,故万物将自化。自化则我与万物莫非道也,孰知万物之宾与其所以宾哉?故方其自宾也,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者,复於无名之朴而已。
6苏辙注:无所不为而无为之之意耳。圣人以无为化物,万物化之,始於无为而渐至於作,譬如婴儿之长,人伪日起
7时雍注:常然之道,无为也。天地之道,无为而无不为也。然天地法道,为出於无为,故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法天地,若能守道以御世,则万物化之
8邵若愚注:治天下之道,常处事於无为,而天下无不为治也。侯王若能守无为,万物将自化。化而有欲作起也者,吾将镇安也以无名之朴。
9王夫之注:藏朴者,终古而有器之用;见朴者,用极于器而止矣。故无名与有名为侣,而非能无也。畏其用而与有名为侣,故并去其欲。婴城以守国者,不邀折冲之功;闭阁以守身者,不为感帨之拒;知物之本正,而不敢正之以化也。
10林虞斋注:无为无不为,自然而然也。侯王若能守此无为之道,则不求化万物,而万物自化矣。天地之间,万化欲作之时,吾但峡无名之朴镇之。
D本注
1本篇为无我篇之二十三。讲述王道之六,阐明王道之重,管理国家,化解来自地方诸侯的力量。如何化,形制以用,非求之以名;用则无名归于朴,为朴则民安军正,以静矣。
2道恒无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循于大道而不颇。循大道而民生无忧,无忧则身安,身安则军静 ,军静则民安,所以王侯者,贵在守无名也。
3天地之本,为静,非静寂如死,实为各自按照自身发展规律去运行;外来之物,特别是人的主观形态的任何干涉,都将违反客观事情本身的发展规律。物守其静,物物各守其静,阴阳随物而化,此为静也。故可以天生地就,万物不二,何愁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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