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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 虚假诉讼罪 假儿子充被告

被告人:曹某,北京市人,小学文化,无业,因涉嫌虚假诉讼罪,于2017年5月4日被丰台分局刑拘,同年6月3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12日经检察院决定,曹某被丰台分局逮捕。

检方指控:2016年9月28日,曹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到丰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出庭应诉,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明知被告是假冒的而未提出异议,认可被告答辩,致使原审遗漏当事人,实体处理错误,后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2016年9月21日,曹某到丰台法院立案起诉其儿子曹小林(化名),要求将已经去世的妻子齐某名下的本市丰台区某小区内的一楼房全部归其所有,案由为法定继承纠纷。

2016年9月28日上午,曹某与一名年轻男子来到丰台法院第五十一法庭出庭应诉,该年轻男子持有名为“曹小林”的身份证,在法庭核实当事人身份以及开庭审理时,该年轻男子均自称是曹小林本人。被告人曹某明知该男子不是其子曹小林但未提出异议,认可被告答辩内容,与冒充曹小林的男子就齐某遗产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致使法院因此当庭做出(2016)京0106民初20444号民事调解书。

经鉴定,被告人曹某作为该案原告,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中关于“齐某死亡时间和子女情况”的派出所证明系伪造。

宣判结果: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5千元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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