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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有充分依据!谈话函询适用于所有的监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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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7月25日。 



浅议谈话函询适用对象的延伸


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谈话函询是第一种形态中最基本、最有效的实现形式,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载体。


经过近些年探索,各地纪委在应用谈话函询过程中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办法。当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督对象已成倍增长,谈话函询对象能否扩展到新增的监督对象上,进一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原则,是摆在各级纪委监委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积极探索谈话函询适用对象的延伸。


延伸谈话函询适用对象,是监察法明确赋予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都是中国特色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体现党内监督手段的“四种形态”核心要义是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监察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国家监察工作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第十九条规定:“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笔者认为,上述规定的要旨是使监察工作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相匹配。监察工作应使谈话函询适用于所有的监察对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延伸谈话函询适用对象,体现了“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必须从小处、日常抓起,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行为的监察对象,应依法进行谈话或者要求其说明情况,避免其滑向职务犯罪的深渊。比如,在村一级,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已成为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诱发村“两委”成员腐败的重要因素。其中,部分村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法行为也是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对此类行为,抓早抓小显得更加迫切。因此,对监察对象进行谈话函询就非常必要。


延伸谈话函询适用对象,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对党员干部适用“四种形态”,彰显了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包含了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上高度一致,对犯错误的公职人员,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只要没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可给予改正的机会。针对公职人员,在其行为还未达到违法、犯罪时,也可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函询,取得提醒、震慑、警示等效果。对问题反映不实的,也应及时还原事实、澄清是非,并引导监察对象正确对待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延伸谈话函询适用对象,要着力在提高操作性、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谈话函询是关键的一步。做好了,就能让监察对象认真对待自身存在的小毛病,及时纠治和改正。要把谈话函询做细做实,注重方式方法,如实说明问题,必要时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切实戳到被谈话人的“痛处”,使其真正“红脸出汗”,从而达到及时收敛的目的。要对谈话函询工作进行规范,深入分析适用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特点,健全完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包括制定谈话函询工作方案、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谈话主体、内容、程序、地点、时间、笔录及安全措施等;向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发出通知书,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谈话函询工作安全及效果;要求谈话函询对象签署真实性承诺书,对其所作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监督等。要做好谈话函询的结果运用,加强对谈话函询结果的处置管理,将谈话函询相关情况形成档案材料;仔细甄别情况说明和谈话内容的真伪,对谈话函询对象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分析,对说明不充分的要求进行补充说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欺骗对抗组织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体现法律的权威。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谈话函询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的激励作用、教育警示作用及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任祎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往期回顾

「监察」监察法释义①: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监察」监察法释义②:监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和监察工作指导思想
「监察」监察法释义③:监察委员会性质和职能
「监察」监察法释义④:监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及制约机制
「监察」监察法释义⑤:监察工作原则
「监察」监察法释义⑥:监察工作方针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⑦:各级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
「监察」监察法释义⑧: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和组成人员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⑨:地方各级监委产生、职责、组成人员以及和权力机关、上级监察委员会关系
「监察」监察法释义⑩:监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
「监察」监察法释义⑪:监察委员会职责

「监察」监察法释义⑫: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设置和领导关系

「监察」监察法释义⑬: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职责

「监察」监察法释义⑭:监察官制度

「监察」监察法释义 ⑮:监察对象范围

「监察」监察法释义 ⑯:监察机关管辖原则

「监察」监察法释义⑰:监察事项指定管辖和报请提级管辖原则

「监察」监察法释义⑱:监察机关收集证据一般原则

「监察」监察法释义⑲:监察机关运用谈话措施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进行处理

「监察」监察法释义⑳:监察机关要求被调查人陈述和讯问被调查人的权限

「监察」监察法释义㉑:监察机关运用询问措施调查案件

「监察」监察法释义㉒: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对象、适用情形

「监察」监察法释义㉓:监察机关运用查询、冻结措施调查案件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㉔:监察机关如何运用搜查措施调查案件

「监察」监察法释义㉕:监察机关如何运用调取、查封、扣押措施调查案件

「监察」监察法释义㉖:监察机关运用勘验检查措施调查案件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㉗:监察机关如何运用鉴定措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调查

「监察」监察法释义㉘:监察机关运用技术调查措施调查案件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㉙:监察机关如何运用通缉措施追捕潜逃的被调查人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㉚-㉜ | 限制出境、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相关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㉝:监察机关收集证据相关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和管辖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㉟㊱:处理报案、举报的规定,监察监督管理总体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㊲: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要求

「监察」监察法释义㊳:关于监察机关进行初步核实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㊴:立案的条件和程序、立案后处理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㊵: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要求

「监察」监察法释义㊶: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的程序性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㊷:执行调查方案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㊸:留置措施的审批权限、期限、执行和解除

「监察」监察法释义㊹:关于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以及被留置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㊺: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的六种方式

「监察」监察法释义㊻-㊿:复审、复核、移送、逃匿、死亡等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51-53:反腐败合作、人大监督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54: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55: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

「监察」监察法释义56: 监察人员守法义务和业务能力等

「监察」监察法释义57: 办理监察事项报告备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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