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的录取方式是什么?
答: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
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5-6月。发放形式为快递或者自取等形式,具体形式可与学校沟通。
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点?
答:相同点:
1、统一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
2、教学质量坚持统一标准。
3、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不同点:
1、全日制学生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考生灵活安排上课时间。
2、毕业证书将注明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