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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政策披露示例(系统集成)--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四十四)

系统集成就是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系统集成应采用功能集成、BSV液晶拼接集成、综合布线、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多种集成技术。系统集成实现的关键在于解决系统之间的互连和互操作性问题,它是一个多厂商、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体系结构。这需要解决各类设备、子系统间的接口、协议、系统平台、应用软件等与子系统、建筑环境、施工配合、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相关的一切面向集成的问题。

 

系统集成项目通常需经过设计、建设、试运行、验收等环节,时间跨度比较长,甚至跨越多个会计期间,上市公司对于这类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存在差异。部分上市公司按收到验收报告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即按销售商品确认);部分上市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业务收入(即按提供劳务确认)。

 

此外,此类业务的销售涉及收取质量保证金,承诺在一定期间内系统或软件若存在运行问题将予以赔偿或免费维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承诺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但部分上市公司在销售系统或软件时将收取的质量保证金的全额确认为收入;部分上市公司则在质保期结束后才确认质量保证金收入(证监会《2014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一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第十五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实务案例

 

300047.SZ 天源迪科

 

收入确认原则:

 

1)应用软件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用软件开发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公司软件开发收入的确认依据、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如下:

 

软件开发收入: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的本地化需要,对应用软件技术进行研究开发所获得的收入。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为定制软件、不具有通用性。除公安综合应用类的综合查询比对系统软件产品外的电信和公安行业应用软件均为定制软件。

 

a.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软件开发项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项目完工进度)确认软件开发收入。

 

具体确认依据、时点和确认金额:取得委托方的完工进度证明时按合同金额×完工百分比后确定的金额确认软件开发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方法:按照己经提供的工作量占应提供的工作总量的比例确定。由于公司计算的已提供的工作量需要委托方认可,故公司实际采用委托方认可的完工进度证明作为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i. 软件开发项目在同一报告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则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方式为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验收分初验和终验的,取得初验报告时,完工进度为100%,而终验报告只是对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核查后形成的总结报告,不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不分初验和终验的,取得验收报告时,完工进度为100%

ii.软件开发项目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报告期间的,则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方式为双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证明。

 

b.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软件开发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开发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是指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所获得的收入。该应用软件产品的特点是通用性强、不需要进行本地化开发,通过产品配置、技术培训就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应用需求。公司软件产品仅包括公安综合应用类的综合查询比对系统软件。

 

公司在软件产品使用权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软件产品使用权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具体确认依据、时点和确认金额:如销售合同规定需要安装验收的,在取得客户的安装验收报告时按合同金额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确认为销售收入;如销售合同未规定需要安装验收的,则在取得到货验收证明时按合同金额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确认为销售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技术服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实现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专业IT 技术服务、业务咨询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等。

 

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具体确认依据、时点和确认金额:每个报告期末按合同金额和已提供服务期间占合同期间的比例确定的金额确认收入。

 

3)系统集成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系统集成销售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实施系统集成项目时,应客户要求代其外购硬件系统并安装集成所获得的收入。

 

系统集成项目软硬件系统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其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与销售该软硬件系统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

 

具体确认依据、时点和确认金额:取得客户的验收报告时按合同金额扣除增值税后余额确认为销售收入。

 

合同中涉及两项以上业务时,如销售合同中能明确区分各项业务合同金额时,按上述123 确认方法分别确认收入;如销售合同中未能明确区分各项业务合同金额,则全部视同系统集成业务,按系统集成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000681.SH *ST远东


1.系统集成收入


系统集成主要是指机电一体化、动态仿真、机械结构以及多媒体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公司直接采购或自制硬件、软件、特技系统、影片系统等并进行安装、调试和销售。

在系统集成项目中,为使设备达到客户要求的可使用状态,公司需要提供设备调试、布线等服务,由于用户需要的是整套可使用的设备而非单独采购这些服务,因此这些服务的金额通常只占合同总金额很小的部分且无法与软硬件采购分离出来单独向用户提供。根据集成业务的上述特点,系统集成项目本质上属于销售商品,附带的服务只是为了使销售的商品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而必须提供的简单劳务。系统集成企业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

本集团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系统集成中的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件产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系统已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安装调试、取得了买方的验收确认,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对于周期较长(项目周期1年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本集团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收入。

2.影片制作收入

在已将所制作的影片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影片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影片销售收入的实现。

3.设计费收入

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设计方案,该方案经买方验收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603019.SH 中科曙光

1)硬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硬件产品主要包括一般硬件产品和定制开发的超大型硬件产品。

对于一般硬件产品,公司在其包含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定制开发的超大型硬件产品具有定制、定向、生产周期长(通常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单位价值高等特点,对该类产品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

2)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软件产品包括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和定制开发软件产品。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指公司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定制开发软件产品指公司根据买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定向开发的软件产品。

对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公司在软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对于定制开发软件产品,根据合同约定验收条款,经客户验收确认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对于嵌入在硬件产品中的软件产品,按硬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在系统集成中的软件产品,按系统集成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3)系统集成收入确认原则

系统集成包括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及安装。

对于系统集成,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系统集成中的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硬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系统已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安装调试、根据合同约定验收条款取得了客户的验收确认,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4)技术服务、运维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技术服务、运维服务是公司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系统维护、运营维护等服务内容、完成客户委托的专项科研服务等形成的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经客户验收确认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或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按期确认收入。

000948.SZ 南天信息

系统集成:按照项目要求采购系统设备,硬件设备直接由厂商发送到客户,由客户验货并歉收,公司集成人员按合同要求调试安装设备,客户验收后,与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已转移给客户,并确认收入。

软件开发: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项目组开始实施,按照合同条款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服务业务: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项目组提供技术服务,按照服务的期限分期确认收入。

000997.SZ 新大陆

具体地,本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方法依据:

 A、系统集成项目收入:一般系统集成项目为一次性确认收入,即服务已经提供,并经接受服务方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的收款依据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按工程项目服务已经提供,接受服务方或并工程监理第三方,根据工程进度检验情况确认工程结算报告,公司据此开出结算票据取得相关的收款依据时确认收入。

B、技术服务项目收入:主要是指为各类系统集成项目提供后续的维护、改造及支持服务。收入确认的原则方法:根据服务合同,在服务期内维护及支持服务已提供并验收合格,公司开出结算票据或已取得收款的依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C、软件开发:根据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项目组开始实施,按照合同条款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5)房地产相关收入的确认依据

A、本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为:房地产销售收入在售房合同已经签订,商品房已经完工验收并且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时予以确认。

 

B、物业管理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物业公司在收到开发商拨付的物业启动金时予以确认收入;房屋交付使用后,物业公司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电梯等公共设施水电分摊费及提供其他配套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经当地物价局批准)确认收入。

 

600271.SH 航天信息

 

本公司主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及相关设备销售: 产品交付购货方、安装调试结束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②电子(含税控收款机)及通讯设备:按照合同约定以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③管理软件:按合同所约定软件已经提交或服务已经提供,在软件安装、调试或检验工作完成后确认收入。④IC卡:按照合同约定以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⑤系统集成:系统集成包括外购商品、软件产品的销售与安装。一般系统集成项目一次性确认收入,即服务已经提供,并经接受服务方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的收款依据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复杂的系统集成项目根据合同的约定,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完工比例确认收入。⑥POS 机产品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以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POS 机租赁:按照合同约定以收取的租赁费,在提供租赁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300002.SZ 神州泰岳

 

收入确认原则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收入确认原则

 

1)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则


软件产品包括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和定制开发软件产品。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指公司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定制开发软件产品指公司根据买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


对于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公司在软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取得明确的收款证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对于定制开发软件产品,经客户验收确认,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对于包含在系统集成中的软件产品,按系统集成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公司签署该类业务的合同一般为约定验收条款的合同。


2)技术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


技术服务包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与IT 运维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系统维护、运营管理等服务内容。


公司在已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取得明确的收款证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进度确认收入;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认的,根据客户验收情况确认收入。公司签署该类业务的合同包括约定服务期限的服务合同和约定验收条款的合同。


3)系统集成的收入确认原则


系统集成包括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件产品的销售及安装。


对于系统集成,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系统集成中的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系统已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安装调试、取得了买方的验收确认,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完工比例确认收入。

公司签署该类业务的合同一般为约定验收条款的合同。


注:完工百分比=(项目已发生工时/项目总工时)×100%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合同一般为两类:约定服务期限的服务合同和约定验收条款的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以及系统集成合同。针对上述合同,公司的收入确认采用如下具体方法:


1)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进度确认收入。

公司的这类合同,主要包括飞信运营支撑外包服务合同。飞信运维支撑外包服务每月确认收入的具体公式为:


每月确认收入金额=活跃用户数(A)×收费标准(B)×95%C)。


A:以中国移动飞信运营主体确认的活跃用户数为基础


B:飞信运营支撑服务合同规定的单位活跃用户数的收费标准


C:该比例为发行人对飞信业务提供运维支撑服务以来,每月最低考核得分对应的支付比例


2)约定验收条款的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以及系统集成合同:


①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质保金的,在确认收入时,先扣除质保金部分,然后按如下方法确认收入;质保期届满后,再将该质保金确认收入。


②取得初验报告开始确认收入。

公司的销售合同一般包括软硬件设备的配置、采购与到货验收、软件功能的开发、现场安装、系统测试、移交、系统培训、联网测试、初验、系统试运行和终验等环节,其中初验和终验是客户对系统运行情况作出的评价,也是公司与客户结算的主要依据和环节。在初验阶段完成时,围绕项目的大部分工作均已完成,之后只是在试运行期间可能进行部分系统功能的修改,所涉工作内容很少、工作量也不大。因此,公司在取得初验报告后开始确认收入。


③初验确认收入的比例。


由于公司的销售合同主要依靠项目实施人员及自有软件技术的整合来实现,因此,公司以投入工时为计算基础,以完工进度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根据历年已完工典型合同统计,初验时项目投入工时约为80%左右,因此,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孰低的原则确定初验收入的确认比例:


A 初验时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等于或高于80%,则以80%确认收入;


B 初验时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低于80%,则以合同约定的比例确认收入。

公司每年年末会根据当年完工合同情况,对初验完工进度进行复核。


③终验时的收入确认:取得客户终验报告确认时,公司扣除初验已确认的比例后,将其余部分确认收入。


600590.SH 泰豪科技


1)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是指销售不需进行二次开发即可直接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所获得的收入。该类产品的特点是通用性强、不需要进行本地化开发,通过产品配置、技术培训就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应用需求。


公司在已将所销售的软件产品使用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软件产品使用权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


销售合同未规定需要安装验收的,在取得客户到货验收证明时确认为销售收入;销售合同规定需要安装验收的,在取得客户的安装验收报告时确认销售收入。


2)软件开发项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软件开发项目收入: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的需要,应用软件技术进行研究开发所获得的收入。该类业务通常是按客户需求定制,可复制性低、研发周期长。


由于软件开发项目收入实质上属于提供劳务,适用收入准则中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公司对软件开发项目收入的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即:在软件开发项目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项目开发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项目开发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软件开发项目收入。


当期软件开发项目收入=合同金额×累计完工进度-已确认软件开发项目收入


软件开发项目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方法: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的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工程进度则按软件项目的实施环节确认完工进度,即公司取得项目实施相关环节的文档并得到客户确认后,
确定工程进度。



3)系统集成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系统集成销售收入是指公司应客户要求使用自制软件及外购软硬件,并进行设计、安装、集成所获得的收入。由于系统集成业务有涉及产品数量多、种类繁杂、工程需在客户现场实施等特点,故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其收入,即:系统集成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系统集成项目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项目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系统集成收入:

 

当期系统集成收入=合同金额×完工进度-已确认系统集成收入

 

完工进度=(项目累计实际发出商品成本/项目预算总成本)×100%

 

但若系统集成项目施工周期小于三个月或项目合同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下,为简化会计处理程序,公司在取得客户收货/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4)军工装备及其他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

 

公司与购货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了不同种贸易方式,公司将根据贸易方式判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5)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6)建造合同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或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注:致同的分析成果是基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致同不对各公司的会计处理发表评论,专题引用的内容也不表明致同赞同或不赞同其做法。《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系列》不应视为专业建议。未征得具体专业意见之前,不应依据本系列专题所述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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