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见习记者 王学鹏
记者一行日前来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强广场施工工地,只见工地入口处工人正在洒水湿地,按照规定尺寸设立的围挡把工地“包围”了起来,主次道路均铺设了水泥路面,路边还设置了绿化带,扬尘防治监督栏、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标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级责任制一字排开公示上墙。
“我们公司专门成立了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的责任,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通过严格落实洒水、绿化、车辆清洗等规定,基本控制住了扬尘污染。”华强广场承建商中建八局华强项目部负责人李玉波告诉记者。
华强广场施工工地只是历下区建筑工地综合防治扬尘污染的一个缩影。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在扬尘污染防治中从源头抓起,从细节做起,多部门联动,系统化管理,实行三级挂牌,力促监管动态化、常规化、精细化,探索出一条全过程综合防治扬尘污染的路子。
□坚持提前介入
■严格源头把关
历下区扬尘污染防治起步早,行动快。历下区委、区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把10项防治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落实到责任书中,做到污泥不落地、黄土不裸露、马路不起尘、工地不扬尘、渣土运输不撒漏、沿街屋顶平改坡、花坛树穴不露土、拆迁工地勤喷(洒)水、强化大环境绿化,重拳出击综合治理扬尘。
“今年,各类工地成为全区扬尘污染防治的重点,主要抓好超过1万平方米的72处建筑工地、71个市容市貌整治项目及21处拆迁施工工地。”历下区环保局局长夏武军告诉记者,解决扬尘污染首先要控制住污染源头,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抓预防、抓审批、抓监管,实行全过程监控。
防治扬尘污染坚持提前介入,历下区规定,招标单位在对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当要求投标单位提交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和运输物料、渣土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项目开工前,区环保局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投入,并指定专人负责。
为严格把好环境审批关口,历下区充分运用行政审批手段,加强对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的管理,出现问题既追究乙方的责任,也追究甲方的连带责任,把二者利益捆绑起来,督促双方共同抓好扬尘管理。
历下区还把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与13个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每月由区委牵头,对各办事处进行考核,对施工工地、渣土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扣分处理。
□开展联合执法
■保持高压态势
扬尘污染防治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特点,仅靠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管理模式很难防治。为此,历下区建立了扬尘污染防治联动和通报制度,多部门联动,明确街道办事处职责分工,通过严格管理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房屋拆迁、渣土运输,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历下区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环保局对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建立全区降尘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区建委重点抓好全区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区城管局加大对道路的保洁力度,使用机械作业和洒水作业,杜绝因道路保洁质量不高或保洁方式不当造成“二次污染”。区园林局、拆迁办、水务局和国土分局负责对专业施工的管理,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勤洒水、常覆盖、不起尘。执法局和交警大队加强渣土运输整治,落实渣土运输密闭化措施,严厉打击撒漏乱倒行为。
历下区还积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月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案件严肃处理。同时,积极探索日常执法的有效形式,通过自动监测、日常抽查、群众来电等渠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始终保持扬尘污染防治高压态势。
□实行分类挂牌
■进行量化打分
在历下区的每一个施工工地上,都竖立着很多块公示牌。公示牌不仅标明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责任人员、施工规范等内容,最引人注目的是扬尘防治监督栏,详细列出了扬尘污染控制量化指标,并设置了红、黄、绿标志牌的粘贴处。
这是历下区为防治扬尘污染,实行的红、黄、绿分类挂牌和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源督察,根据《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量化赋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实行动态管理。量化指标对扬尘污染源围挡及防尘网设置、道路硬化、车辆维护以及建筑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应采取的防尘措施做了详细规定,通过量化打分,评出红、黄、绿牌,实现了分级管理,促使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常规防尘措施。
在实行分类挂牌制度的同时,历下区还积极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环境监理试点。监理企业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将环境保护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按照《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济南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要求,现场监督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并如实记录建筑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情况,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月报。监理单位负责检查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中出现的污染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报相关单位和部门。监理企业未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有效监督,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