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体的骨肉和神气,形容字的造型美与生命力,妙不可言。
人没有骨骼就站不起来;房屋没有骨干地基也无法建立;字体没有骨架、结构就不能成型。没有肉的人是皮包骨、是瘪三、是瘦皮猴,虚浮无力,经不起风吹。肉太多的人则是痴肥症、是肉疾,在字体必粗俗,是墨猪。骨来自指腕,指实腕活则运笔骨体必坚而不弱。肉来自毫端,用笔有深度,犹如人的肉体外形,丰满有致,肥瘦相宜。肥字要有骨,瘦字要有肉,肥不剩肉,瘦不露骨,才是好字。
筋是笔锋的转折处,是人体四肢的筋络,有弹性,提按之间,牵骨带肉。提笔使筋动,顿笔使肉触。藏骨包筋,骨肉相称,始得刚柔相济。够包含筋骨,筋连接骨肉,若筋络不通,则如行尸走肉。字生与水,水就是血,墨色墨韵的浓淡枯润,与人的血色肌肤一样。没有血色,生命不久。因此血法通墨法,水太渍肉散,水太燥肉枯,墨太浓肉痴滞,墨太淡肉瘠薄。有血没有气会窒息。需需要氧气使氧化血红素循环全身,使人体有气脉精力,血气顺畅。筋骨血肉,其气充之,才有力量,才有生命,才有气势。气势象是人的气概、气魄、活跃矫健,使人呼吸顺畅自然,使字一气呵成。有了气势,还要辅之以章法、布局,如用笔的方圆、曲直、轻重、刚柔、快慢、枯润、肥瘦、长短、谦让、承接、呼应、顾盼有致、映带牡
天机意趣,犹如佳士美人一样。
人体以骨最坚硬,肉最柔软,筋最强韧,血最流畅,字体亦然。毛笔的毫,同时可以表现出骨的果敢,肉的稳重,筋的含韧,血的通畅,气的灵动,神的饱满,造成生命力,举世用笔之妙,惟中国书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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