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读书笔记】春秋左传•文公十七年

公元前610年。周匡王三年、晋灵十一年、齐懿三年、卫成二十五年、蔡文二年、郑穆十八年、曹文八年、陈灵四年、杞桓二十七年、宋文元年、秦康十一年、楚庄四年、许昭十二年。

【关键词】扈之会;郑子家告赵宣子;侯宣多之难;臧文仲。

【经】

17·1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正义》引《释例·班序谱》:“自隐至庄十四年,四十二岁,卫与陈凡四会,卫在陈上。庄十五年尽僖十七年,三十五岁,凡八会,陈在卫上。”与陈之班次,或卫在陈上,或上,因事而异也。
17·2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癸亥,四日。声姜,《公羊》作“圣姜”。音近通假。

17·3 齐侯伐我西鄙。〇传云“齐侯伐我北鄙。”或谓字误。或谓齐两次来伐,一伐北一伐西西鄙书而北鄙不书。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穀。癸未,二十五日。〇穀,齐地,在今山东东阿县。

17·4 诸侯会于扈。〇扈,齐地。

17·5 秋,公至自谷。〇无传。

17·6 冬,公子遂如齐。

【传】

17·1 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〇宣元年传载:“宋人之弑昭公也,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晋取宋宋文公曾受盟于晋。《宋世家》云:“文公元年,晋率诸侯伐宋,责以弑君。闻文公定立。”卿不书,失其所也。所,立场。〇《春秋经》书“晋人、卫人、陈人、郑人”而不书诸国将帅姓名,这是由于本来是为讨伐而往,反而立之而还
17·2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〇声姜去世于去年八月辛未,至此九月,“诸侯五月而葬”(见隐元年传),故云。

17·3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穀。杜注:“晋不能救鲁,故请服。”

17·4 晋侯蒐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黄父,一名黑壤,在今山西翼城县东北。〇扈,齐地。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〇书“诸侯”,言“复合”,知与十五年会扈诸侯相同。杜注:“刺欲平宋而复不能。”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〇子家,公子归生,郑国执政。见于文十三年。〇执讯,通讯问之官。孔疏:“使执讯,使之行適晋也。与之书,与此执讯书,令持以告宣子。

曰:“寡君即位三年,即鲁文公二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〇行,朝晋也。敝邑以侯宣多之难,〇杜注:“多既立穆公,恃宠专权。”郑穆公为侯宣多所立,侯宣多恃宠专权。僖三十年传:“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及宣三年传:“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〇减,绝也。克减,消灭。十二年六月,〇郑穆十二年、鲁文十一年、前616年。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〇夷,指郑穆公太子,后为郑灵公。相关见典故“染指于鼎”。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chǎn陈事。〇蒇,完成。蒇陈事,完成陈国从服于晋的工作。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〇往年,郑穆十七年,鲁文十六年。烛之武,郑大夫。名武,居住/食采于烛。事见僖三十年传。〇朝,使夷往朝于晋。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〇谓郑事晋殷勤,陈、蔡不敢专事楚。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〇免,免罪也。襄,晋襄公。,晋灵公。孔疏:“一朝于襄,三年十一月也。再见於君,十四年七月、往年八月也。”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〇孤,孔疏:“礼,诸侯与臣民言,自谓寡人,小国之君自称曰孤。臣与他国之人言,称己君为寡君。……此言孤者,盖郑伯身自对晋,或自称孤。归生因即以孤言其君也。〇二三臣,谓烛之武、归生自谓也。绛,晋都。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〇虽,唯。谓唯有我小国之事晋,无能再加于此了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逞,快。敝邑有亡,无以加焉。我郑国已竭尽其力,再相诛求,则我小国唯有被晋灭亡,不能再有所加矣。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馀几?’〇喻郑北畏晋,南畏楚。又曰:'鹿死不择音。’〇音,“荫”之通假,指休憩荫蔽之所。或指声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〇小国事奉大国,若大国以德相待,则小国以人道事之;若不以德相待,则小国将如鹿之慌不择路,急走险地。此言晋如不以相待,郑将投楚铤,急走貌。命之罔极,亦知亡矣。此言晋国的责备没有止境,郑国亦知将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tiáo,唯执事命之。〇此鯈,在晋、郑边境。杜注:“言欲以兵距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〇郑文公二年六月壬申,即鲁庄公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〇强令,大国施加压力命令。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〇巩朔,晋大夫,亦称士庄伯、巩伯。〇赵穿,晋卿。据杜注“赵夙庶孙”,赵穿为赵盾从父兄弟。晋襄公女婿。见十二年。公婿池,晋君女婿而名池者(又或公婿为氏)。见文八年传。

17·5 秋,周甘歜败戎于邥shěn垂,乘其饮酒也。〇甘歜,甘氏,名歜。王子带之后。邥垂,周地,当在河南洛阳市南。〇杜注:“为成元年晋侯平戎于王张本。”

17·6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〇石楚,郑大夫。

17·7 襄仲如齐,拜穀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〇食鲁之麦,谓将伐鲁也。将,殆也。可能,也许。偷,苟且。〇臧文仲,即臧孙辰臧僖伯(公子彄)曾孙、臧哀伯(臧孙达)之孙。

注释依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左传《郑子家告赵宣子》原文|注释|译文|鉴赏
郑子家告赵宣子 | 品经典
春秋分纪 卷四十六一 ~ 卷五十
文公十七年
【闲话春秋】之一百二十: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
文公·文公十七年 郑告赵 郑国外交 诸侯会于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