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卫风·硕人》
序 闵庄姜也。庄公惑于嬖妾,使骄上僭,庄姜贤而不答,终以无子,国人闵而忧之。
□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有鱼】 第一章言硕人(庄姜)乃齐侯之子,嫁卫侯为妻。又是东宫太子之妹,嫡夫人所生,姊妹且为诸侯夫人,身份贵重。第二章言庄姜容貌之盛。第三章言庄姜乘四牡之马舍于卫之近郊,卫侯郊迎。第四章言齐地物产丰饶,庄姜陪媵众多。齐庄公、齐僖公为春秋小伯,齐国强盛;卫武公辅佐平王平戎有功,被命为公。齐、卫俱为当时东方之大国。此次卫齐联姻,姬、姜通婚,礼仪皆备,强强联合,是一场几乎完美的政治联姻。美中不足者,庄姜无子。
〇注释见文章“左传赋诗 | 卫风·硕人”。
〇其他见文章“【春秋女子】庄姜、厉妫、戴妫”。
《诗·邶风·绿衣》
序 卫庄姜伤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
□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 絺兮綌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有鱼】 此诗争议相对较少,说卫庄公宠爱嬖妾(州呼之母),庄姜伤己不被宠遇。
《诗·邶风·燕燕》
序 卫庄姜送归妾也。
□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有鱼】 〇依《序》及《史记》,归妾,桓公之母戴妫也。州吁杀桓公,戴妫于是大归。〇此诗有争议,其他说法主要有:一、定姜送媳说,此说源自《列女传·母仪传·卫姑定姜》,卫姑定姜者,卫定公夫人也。二、送嫁说,又有卫君送女弟出嫁说、卫君送情人出嫁说。
《诗·邶风·日月》
序 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于困穷之诗也。
□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
□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
□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
□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
【有鱼】 〇此诗有争议极大。一说作于州吁之乱时,一说作于卫庄公之时。〇报者,《左传·宣公三年》曰:“文公报郑子之妃,生子华、子臧。”杜注:“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之妃。”《邶风·雄雉》孔疏引服虔曰:“报,复也,淫亲族之妻曰报。《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
《诗·邶风·终风》
序 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见侮慢而不能正也。
□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
□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悠悠我思。
□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愿言则嚏。
□ 曀曀其阴,虺虺其雷,寤言不寐,愿言则怀。
【有鱼】 此诗有争议。毛传云:人无子之道以来事己,己亦不得亦母道往加之。孔疏曰:以本由子不事己,己乃不得亦母道往加之,故先解莫来,后解莫往。毛传、孔疏均以母子之道解此诗,然观诗之意,以夫妻之意解之似乎更为合理。
【有鱼拓展】 ·
【春秋婚制】 春秋时期,除实行“同姓不婚”外,同时存在者所谓的媵妾侄娣婚,即侄娣陪嫁制。《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姪娣从。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左传·成公八年》:“凡诸侯之女嫁,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杜注:“古者诸侯之娶,嫡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考之《左传》,“同姓媵之”是,“异姓则否”非,“诸侯不再娶”、“媵妾制”存疑。侄娣婚中,夫人之侄娣可立为夫人、侄娣之子可立为太子、国君。特殊婚姻如“烝”婚、“报”婚所生之子仍可立为太子,如晋献公太子申生、郑文公太子华。其他如大夫之女所生之子亦可立为国君,如鲁庄公之子般。
【附表:先秦嫁娶情况统计表】
【有鱼】 据《左传》,卫庄公先娶庄姜,庄姜美而无子,而后庄公又娶陈女。而据诗序,庄姜州吁之乱时犹存。并后匹嫡,乱之本也。或卫庄公先于庄姜而娶陈妫?
【有鱼】 戴妫为夫人之娣,身份仅次于夫人,不同一般媵妾,其子可立为太子、可立为国君,公子完不需为庄姜之子而后乃可立为太子、国君。
【嬖人】 嬖人者,《左传》中嬖有“外嬖”“内嬖”“嬖人”“嬖臣”之称。大夫称“嬖”者,如郑国大夫公孙楚、宋国司马向魋tuí、楚国大夫伍参(伍氏之祖)、卫国大夫弥子瑕,此类“嬖”之地位不卑。小人称“嬖”者,如易牙、竖貂。天子、诸侯之妻妾称“嬖”者,如褒姒、王姚、骊姬、辰嬴、敬嬴、婤姶等,此类“嬖”为“内嬖”,州吁之母即为卫庄公内嬖。嬖人地位虽“贱”,但有嬖人立为王后、夫人者,如褒姒、骊姬、弃等;有嬖人之子立为太子者,如公子荼、公子荆;有嬖人之子立为国君者,如鲁宣公、齐景公、宋元公等。然嬖人及其子之立,国人多有责难,内乱多发。
【附表:先秦“嬖”统计表】
【有鱼】 公子州吁虽为嬖人之子,特殊情况下,可立为嗣。
《左传·隐公四年》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〇修,治也,报复。杜注以为隐二年郑伐卫之怨(“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然庄公、桓公以上各君之时,郑、卫之间未必无怨。〇求宠,讨好。和其民,安定百姓。杜注:“诸篡立者,诸侯既与之会,则不复讨,故欲求此宠。”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〇君害,指宋穆公之子公子冯,欲与宋殇公争夺君位者。〇赋,军赋,总指战争之力物力而言。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〇于是,于此时,在这时候。〇《邶风·击鼓》可能因此役而作。
《左传·隐公四年》 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〇众仲,鲁大夫, 公子益师(见隐元年)之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fén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jí,将自焚也。〇棼,纷乱。〇阻兵,仗恃武力。安忍,安于残忍。〇济,成功。〇戢,藏兵,收敛。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〇务,致力。〇令,善也。
【有鱼】 此处成语典故有:治丝而棼、阻兵安忍、安忍无亲、众叛亲离等。
《左传·隐公四年》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书曰,“卫人立晋”,众也。〇逆,迎接。〇邢国,国名,姬姓,周公旦之子邢侯之后,在今河北省邢台市。〇众也,得众也。〇按例,新君即位必在旧君死后的第二年,此不待第二年者,孔疏:“贼讨乃立,自继前君,故不待逾年也。”
【补逸】 ·
《史记·卫世家》 桓公二年,〇前733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〇前722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〇前719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弑桓公,卫人皆不爱。石碏乃因桓公母家于陈,详为善州吁。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晋于邢而立之,是为宣公。
【有鱼】 据《卫世家》,卫桓公即位次年(前733年),州吁因骄奢而被绌,州吁出奔,与夺权失败而流亡在外的共叔段相交为友。后州吁收聚“卫亡人”袭杀了桓公。
【有鱼】 《左传》中“亡人”一词出现多次,昭二十年,卫灵公曾多次以“亡人”自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亡人之忧,不可以及吾子;草草莽之中,不足以辱从者”。昭三十一年,荀跞以晋定公名义慰问逃亡在外的鲁昭公,鲁昭公对曰:“君惠顾先君之好,施及亡人,将使归粪除宗祧以事君,则不能夫人。己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亦以往人自称。华向之乱“张丐不胜其怒,遂与子皮、臼任、郑翩杀多僚,劫司马以叛,而召亡人”,庆封曾经“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故反卢蒲癸”,卢蒲癸返国后与王何“不攻庆氏”。亡人多指出奔逃亡的贵族,亡人本罪臣,而因亡人作乱者多,故与“盗贼”论处。郑西宫之乱“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盗者,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之徒,郑在野之大夫也。
【附表:春秋时期贵族出奔情况统计表】
《左传·隐公五年》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〇牧,郊外;杜注以为卫地,在今河南汲县。
《左传·隐公五年》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〇郕,《公羊传》作“盛”,《史记》和传世器作“成”,国名,姬姓。始封君为周文王之子成叔武。本西周畿内国,后东迁,地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一说在河南省范县)。
《左传·桓公三年》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〇胥命者,诸侯相见,约见而不歃血。〇蒲,卫地,在今河南省长垣县稍东。
《左传·桓十六年》 初,卫宣公烝zhēng于夷姜,生急子,属zhǔ诸右公子。〇夷,或是国名,疑即隐元年“纪人伐夷”之夷,姜姓。〇急子,《卫世家》《邶风》等作“伋子”。〇属,使傅之。〇右公子,名职。杜注谓“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孔疏谓“此左右公子,盖宣公之兄弟也”。
【有鱼】 烝,旧注“上淫为烝”,指父亲去世后,儿子可娶非生母的诸母。《左传》中关于“烝”婚的记载共有五例,此处及闵二年“齐人使昭伯烝于夷姜,不可,强之。”庄二十八年“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僖十五年“晋侯之入夜,秦穆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黑要烝于夏姬(见成二年“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王予之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被烝之人地位近于夫人,其所生之子可立为太子、夫人、国君,则“烝”婚在春秋时期的一种特殊婚姻形式,本非淫也。
【附表:春秋时期特殊婚姻统计表】
《左传·桓十六年》 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〇《诗·邶风·新台》序云:“新台,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生寿及朔。属zhǔ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〇左公子,名洩。〇宣姜,齐僖公之女。〇构,构陷,谓进谗言以挑拨离间。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shēn,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〇莘,卫地,为卫、齐两国边界,在今山东省莘县北。〇行,逃走。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〇《诗·邶风·二子乘舟》序云:“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二公子故怨惠公。〇二公子,指右、左二公子。
《左传·桓十六年》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〇公子黔牟,卫宣公之子。《公羊传》何休注“卫朔背叛出奔,天子新立卫公子留。”公子留即公子黔牟,为周庄王所支持。
【考异】
《史记·卫世家》 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悦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
【发明】 按《史》,则夷姜乃宣公夫人也。《左氏》以为烝,恐非。
【有鱼】 夷姜虽为宣公所烝,但应为夫人。相关见文章“【春秋女子】夷姜、宣姜”。
【正文】
《左传·桓公十七年》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〇黄,齐地,在今山东省淄川县东北。〇齐欲灭纪,桓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纪又随鲁、郑等败齐师,故鲁居中调和齐、纪关系。〇桓十六年,卫立公子黔牟,卫惠公奔齐,齐欲纳之。
《春秋·庄公五年》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〇齐人、宋人,《榖梁传》谓即齐侯、宋公。
《左传·庄公五年》 冬,伐卫,纳惠公也。
《春秋·庄公六年》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〇正月,《公羊》《榖梁》俱作“三月”。〇王人,周王室之官。〇此为《春秋》书救之始。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〇成十八年传曰:“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以恶曰'复入’。”朔为诸侯所纳,不称归而称入者,惧失众心,以国人迎逆来告也。
《左传·庄公六年》 六年春,王人救卫。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〇放,放逐。〇宁跪,卫大夫。据《世族谱》,为宁速之子。
《左传·庄公六年》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诗》云:'本枝百世。’”〇衷,适当。意谓凡立君而能固其位,必于立其人之先,揣度其本末,而后选择适当方法、适当时机而行。《正义》引刘炫云:“度其本,谓思所立之人有母氏之宠,有先君之爱,有强臣之援,为国人所信服;度其末,谓思所立之人有度量,有智谋,有治术,为下民所爱乐也。”〇不谋,不为之谋。〇所引诗自《诗·大雅·文王》篇。本,本宗;枝,支子。
【正文】
《左传·闵公二年》 冬十二月,狄人伐卫。〇狄,杜预《后序》引《竹书纪年》云“卫懿公及赤狄战于洞泽”,则狄为赤狄。卫懿公好hào鹤,鹤有乘轩者。〇轩,曲辀(zhōu,车辕也)而有屏障之车,大夫以上乘之。〇鹤乘轩者,汪中《述学·式三九中》云:“谓亦卿之秩宠之,以卿之禄食之也。”《贾子春秋》云:“卫懿公好鹤,鹤有饰以文绣而乘轩者。”则以鹤乘轩者实有其事,恐不可信。又有谓鹤指鹤邑之人为懿公之外嬖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〇受甲,即授兵。古者兵器藏于国家,有兵事则颁发;事毕,仍需缴还。
玦在新石器时代及商周、春秋战国墓葬中常有发现,多置于死者的耳部,当为耳饰。古人配玦还有很多含义,如表示有能力决断事情、表示决心等。早期的玉玦一般无纹饰,形体较小,出土时多在人头骨的耳部,但也有兽形玦,形体较粗大,有的缺口处仍相连。玉玦不仅有装饰作用,而且具有强大的礼仪功能,古人认为可以通过玦来听从上天或神的指示。(源自故宫博物院)
《左传·闵公二年》 公与石祁子玦jué,与宁nìng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〇石祁子,石骀仲之子,石碏之后。〇宁庄子,据《晋语四》及《世族谱》,为宁跪之孙,宁穆仲静之子,名速。据《世本》,宁氏出自武公。〇玦,玉的一种,环形而有缺口者。矢,箭。杜注:“示以当决断;矢,示以御难。”〇赞,助。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〇孔婴齐,孔达之父。孔达见文元年传。《礼记正义》引《世本》云:“孔庄叔达生得闾叔谷,谷生成叔烝鉏,鉏生顷叔罗,罗生昭叔起,起生文叔圉,圉生悝。”顷叔罗,《世族谱》作“须叔羁”。据哀十一年,孔文子以孔姞妻太叔疾,则孔氏为姞姓,异姓大夫也。〇荧泽,在黄河之北。〇不去其旗,指不藏其旗。〇甚败,惨败。《吕氏春秋·忠廉篇》云:“翟人至,及懿公于荧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左传·闵公二年》 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〇古人视祭祀与祭器极重,故太史为此言以骗狄人。乃先之。至,则告守曰:“不可待也。”〇待,抵御。夜与国人出。狄入卫,遂从之,又败诸河。
《左传·闵公二年》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〇杜注:“卫宣公以隐四年立,桓十二年卒,终始二十年耳。即位之后,乃纳急子之妻,生寿及朔。朔既有兄,知其盖年十五六耳。”〇齐人,指齐僖公。〇昭伯,据《史记》,卫宣公之子,急子之弟公子顽。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〇齐子,《会笺》云:“齐子谓嫁于齐者。僖十七年'齐侯好内,多内宠。长卫姬,生武孟。’齐子即长卫姬也。”宋桓夫人,即宋襄夫人之母。自惠公之立自此四十年。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适齐。
【有鱼】 关于长卫姬与齐子之辨,见文章“【春秋女子】齐桓公妻妾”。
《左传·闵公二年》 及败,宋桓公逆诸河,宵济。〇夜渡,盖畏狄师也。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gōng、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〇共,卫邑,即今河南省辉县。〇滕,卫邑,今不详所在。〇庐,同旅,寄居。〇曹,卫邑,在今河南省滑县西南。〇《经》《传》皆云十二月狄入卫,卫人东徙渡河,收集离散,乃立戴公。此年之末,文公即位。计戴公为君不过十数日耳。许穆夫人赋《载驰》。〇《载驰》,见《诗·鄘风》。《毛诗序》云:“《载驰》,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覆,自伤不能救也。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露于漕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shèng、甲士三千人以戍曹。〇无亏,齐桓公之子武孟,其母为长卫姬。归kuì公乘shèng马,祭服五称,牛、羊、豕shǐ、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kuì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〇归,馈赠。〇乘马,驾车的马匹。〇门材,为门户之材。〇鱼轩,装饰鱼皮的车子。〇重锦,锦之熟细者。三十两,三十匹。古代布匹,每匹四丈,分为两段,两两合卷,故谓两;若匹偶然,亦谓之匹。
【补逸】 ·
《吕氏春秋·忠廉》 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于使。翟人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禄者,鹤也;所贵富者,宫人也。君使宫人与鹤战,余焉能战?”遂溃而去。翟人至,及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至,报使于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襮bó。”〇襮,本意是绣有花纹的衣领,引申为外衣。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〇内,纳也。桓公闻之曰:“卫之亡也,以为无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于楚丘。弘演可谓忠矣,杀身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命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
【有鱼】 此处典故:弘演肝、弘演纳肝、纳肝人、纳肝卫演。《韩诗外传》卷七、《新序》卷八亦载此事。
《史记·卫世家》 初,翟杀懿公也,卫人怜之,思复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后,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寿又无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尝代惠公为君,八年复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为戴公。戴公卒,复立其弟毁为文公。
【有鱼】 《史记》谓黔牟、昭伯为太子伋同母弟。
【正文】
《左传·闵公二年》 僖之元年,〇前659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〇前658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〇夷仪,在今山东省聊城县西。僖元年经曰:“(春王正月)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〇楚丘,卫地,在今河南省滑县东。僖二年传曰:“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〇忘亡,忘其灭亡之困。
《左传·闵公二年》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〇大布,粗布。大帛,大白,粗帛。示俭也。〇孔疏:“务材,务在植材用也;训农,训民勤农业也;通商,通商贩之路,令货利往来也;惠工,加恩惠于百工,赏其利器用也;敬教,敬民五教也;劝学,劝民学问也;授方,授民以事,皆有方法也;任能,其所委任,信能用人也。”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〇季年,末年也,杜注以为在僖二十五年。
【增补】 ·
《鄘风·定之方中》
序 美卫文公也。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齐桓公攘戎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得其时制,百姓说之,国家殷富焉。
□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
□ 升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焉允臧。
□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有鱼】 定,即定星,又叫营室星,北方七宿之一。方中,定星昏中而正,意思是定星在黄昏时分出现在天空正南方。定之方中表明时间在夏正十月,周正十二月,此时小雪前后,农事已毕,土壤未冻,适宜夯土。《左传·庄公二十九年》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水,即大水、定星。栽,筑墙立板;或即载,夯土。
《清华简·系年》 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设出宗子,以作周厚屏,乃先建卫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余民。卫人自康丘迁于淇卫。周惠王立十又七年,赤翟王峁虎起师伐卫,大败卫师于睘qióng,幽侯灭焉。翟遂居卫,卫人乃东涉河,迁于曹,焉立戴公申,公子启方奔齐。戴公卒,齐桓公会诸侯以城楚丘,归公子启方焉,是文公。文公即世,成公即位。翟人或(又)涉河,伐卫于楚丘,卫人自楚丘迁于帝丘。
【有鱼】 睘,即《左传·闵公二年》之“荧泽”及《竹书纪年》之“洞泽”。公子启方,即卫文公。公子启方,即公子开方。
【正文】
《左传·僖公十八年》 冬,邢人、狄人伐卫,围菟tú圃pǔ。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于訾zī娄。狄师还。〇菟圃,卫地,在今河南省长垣县境。〇众,国人。谓使国人共议于朝。〇燬,卫文公初名辟疆,后改名燬。〇訾娄,地名,在今河南省滑县西南,与长垣县接界。
《左传·僖公十九年》 秋,卫人伐邢,以报菟tú圃pǔ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〇为祭祀山川而占卜。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〇《诗·周颂·桓》云:“绥万邦,屡丰年。”孔疏云:“《桓》诗者,讲武类祃之乐歌也,武王将欲伐殷,陈列六军,讲习武事,又为类祭于上帝,为祃祭于所征之地,治兵祭神,然后克纣,至周公、成王大平之时,诗人追述其事,而为此歌焉。”祃mà祭,行军时在军队驻扎处举行的祭祀。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〇伯,长也。齐桓公已死,无霸主也。
《左传·僖公二十年》 秋,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〇卫难,指去年卫伐邢。僖二十一年经:“春,狄侵卫。”杜注:“为邢故。”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卫人将伐邢,礼至曰:“不得其守,国不可得也。我请昆弟仕焉。”乃往,得仕。〇守,官守,此指邢国守城正卿国子。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春,卫人伐邢,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〇二礼,礼至与其弟。掖,挟人臂。赴,仆。此谓二礼随从国子,出其不意,左右挟持其臂,然后仆以投诸城外。正月丙午,卫侯燬huǐ灭邢。同姓也,故名。〇丙午,二十日。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〇莫余敢止,即“莫敢止余”,没有人敢来阻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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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高士奇】 国家之患,莫大于骄淫。骄淫,由于宠昵。欲动情肆,而不能裁之以礼义,鲜不酿无穷之祸,而寝至于败亡。州吁,嬖人之子也,庄姜恶之,与武姜之爱叔段相去远矣。武姜欲立叔段,武公弗许,犹足以致乱;况州吁之凭宠好兵,庄公弗禁,石碏之切谏,弃若罔闻。州吁卒杀桓公而自立,安忍阻兵,毒流四国。卫之祸,庄公为之也。宣公烝于夷姜,又纳子伋之妇,淫昏无道,史册罕闻。寿子急载旌之难,而惠公不能容一黔牟,连五国之兵,抗王官以入国。《柏舟》之诗,何不闻焉?昭伯复烝于宣姜,生二子与二夫人,而其由则自齐人使之,廉耻丧矣。上烝下淫,卫于是灭伦伤化者再世,何怪桑间、濮上相习成风而不可止耶?〇桑间、濮上,卫地,此指淫风。《礼记·乐记》曰:“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汉书·地理志下》曰:“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三卫之诗即《邶风》《鄘风》《卫风》内容多涉男女情爱,后世斥之为“桑间濮上之音”。孔子序诗备录《墙茨》、《鹑奔》诸什,于《春秋》历纪夷姜、宣姜中冓之事,以志卫为狄灭之由。〇二诗见《鄘风》。《墙有茨》序云:“《墙有茨》,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鹑之奔奔》序云:“鹑之奔奔》,刺卫宣姜也。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〇中冓,内室,指闺门以内。后指闺门秽乱。福善祸淫,其应响。而或以懿公之亡国,缘于好鹤,其亦未之察矣。弘演报使于肝,以身为曝,千古伤之,而《左氏》失纪。卫当东渡,遗民男女仅七百有三十人,康叔、武公之祀不绝如线矣。夫人堕《载驰》之泪,公子下庐槽之甲,而戴公短祚,国烬仅存。非文公崇帛冠、布衣之节,务材、训农,敬教、劝学,以励精兴复为事,安能举訾娄之师,而靖邢、狄之难哉?夫一衡也,曩nǎng以骄淫败,〇曩,以往,从前。后以勤俭兴,斯亦古今得失之林,而有国者所宜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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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 高士奇.《左传记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9.
[3]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M].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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