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显示为:车牌:晋MKY380,时间:2018年4月5日 16:23,地点:中条大街七一路口南30米。违法: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 记分:3分 已缴费"。可是王先生车牌号并不是晋MKY380,而且他不但没有听过"中条大街",也从未去过那个地方。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当日下午,王先生便驱车赶往就近的运城市盐湖交警大队禹都中队查询。在禹都中队窗口查询后被告知,自己的驾照确实被扣了三分。王先生向工作人员反映:"这个车不是我的,我也不认识车主,它怎么能拿我的驾驶证处理违章呢"?工作人员:"我们这查不出来,只能显示还有多少分。"王先生:"像这种情况需要在哪里处理"?工作人员:"你可以到盐湖交警大队秩序科反映和咨询"。
4月18日,王先生来到盐湖区交警大队秩序科。工作人员:"你的违章处理地点是垣曲县公安局公安巡警大队西峰山中队。违章行为发生地在哪,就哪处理。"王先生:"咱们这块不处理违章吗"?工作人员:"我们这儿不行。你只能找事发地,谁扣了你的驾照分,你就去找谁。现在处理违章扣分,都有现场录像,你过去找他们核实吧。我们这不受理你反映的问题。"
对于自己驾照莫名被扣分的情况,王先生很是不解和气愤:“驾驶证一直在自己身边,为何却能被远在百里之外的垣曲县西峰山中队扣分?按照规定,即便是自己亲自去处理,也得签字和拍照留证。到底是谁冒用了自己的身份处理的违章?西峰中队在处理此次违章中,是否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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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处理违法行为必须要驾驶证本人到场。
1、需要携带的资料:驾驶人身份证、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违法行为时,可以对违法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者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固定证据,对驾驶人依法处罚。不得对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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