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二年(761年)的时候,梓州刺使段子璋叛乱,独据一方自立了梁王。同年五月十六,崔光远手下的部属花敬定带兵平反,花敬定虽然年轻,但还真的大胜叛军,收复了东蜀。
却没想到打退了叛军的花敬定调转头来,放纵士兵在百姓间大肆劫掠,传说有次在路上他看到路过女子手上戴了个金镯子,心里喜欢便过去强要,遭到拒绝后竟然让手下的士兵砍断女子的手腕,这么生生取走了金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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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么一个嗜血的恶霸,百姓们苦不堪言,当时在蜀地的杜甫更是气愤,立即写了首《戏作花卿歌》:
成都猛将有花卿,学语小儿知姓名。
用如快鹘风火生,见贼唯多身始轻。
绵州副使著柘黄,我卿扫除即日平。
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
李侯重有此节度,人道我卿绝世无。
既称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
尤其是“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这一句,被后世评:功已烈矣,而气则傲睨,誉亦假托。结语亦于言外见非重用之器,即赞为贬。使笔如骇鸡之犀。
后来花敬定返回成都后,居功自傲每天在府中饮宴,还用的天子礼制的歌乐。于是杜甫骂一次不解气,又接着写出了更狠的这首《赠花卿》: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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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断章取义”经常用后一句形容乐声美好宛如天籁,而实际上在成诗之时,读到此诗的人大概都会觉得解气。
《旧唐书》记载,唐高祖李渊即命太常少卿祖孝孙考订大唐雅乐,“皇帝临轩,奏太和;王公出入,奏舒和;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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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乐制并非仅是骄傲自大的无知表现,而是紊乱纲常,甚至有谋反的暗意。对于这件事写诗嘲讽,的确是杜甫为人做事的风格。即使当时的花敬定正是如日中天前途一片大好的时候,杜甫也无谓其之后的打击报复。而这首《赠花卿》,也给之后的唐诗留下了让人心生敬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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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这么一个人,在“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的恶劣条件下,经历了依然还来偷自己屋顶的毛贼之后,写出的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但面对草菅人命的纨绔权贵时,平时儒雅的诗人以诗为剑,这才是“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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