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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新政:财税[2013]106文与37文的对比
昨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整理了一个关于财税[2013]106文与37文的对比表,内容太多,请下载附件查阅。

主要内容:
1.新旧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对比表
2.新旧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的对比表
3.新旧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规定的对比表
4.新旧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的对比表
5.新旧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的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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