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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史上的光辉历史!早在明代,绍兴诸暨就开创了“河长制”


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市)党委或政府出台了文件,在全省(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浙江省就是其中之一。


其实,“河长制”在浙江有着悠久的传统和历史。早在400多年前,在绍兴市的诸暨,一个叫刘光复的知县,就开创了“圩长制”。作为“河长制”的前身,这一制度在诸暨治水历史上有切合实际、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治水史上有崇高地位,对如今全国实施的“河长制”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绍兴市的诸暨之地,历史上不乏治水贤良,其中尤以明代知县刘光复最为人们所崇仰,其治水功德世代传颂,尤其是所开创的圩长(即河长)制沿至今日并传为美谈。诸暨各地,曾建有63处刘公祠。


一、明代诸暨浦阳江水利形势


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偏北,浦阳江中游,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低山丘陵地区。古代浦阳江诸暨段河道纵横曲窄,源短流急,曾有著名的“七十二湖”分布沿江两岸。这些湖泊,当时主要作为蓄水之地,有滞洪涝减灾害的作用。之后,泥沙淤入,湖泊浅显。至隋唐时,沿江开始兴圩造田。宋明两代,人多地少,沿湖竞相围湖争地,到万历早中期围垦湖畈达117个,导致湖面减少,水失其所。由此而引发洪旱涝灾频仍,洪涝尤重于干旱。所谓“暨处万山之中,四承上流之水,山田苦旱,湖田苦潦。旱不必酷,潦不必霪。《志》载:‘五夜月明来告旱,一声雷动便行舟。’”


诸暨水系湖畈图


 刘光复,字贞一,号见初,江南青阳人。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冬任诸暨知县,二十九年(1601)复任,三十三年(1605)第三次连任,先后历时八年。


刘光复到任诸暨后,深入实地考察,对诸暨浦阳江的水患有了较全面认识:“上流澎湃而来者不知几千百派,中之容受处仅一衣带,下之归泄处若咽喉然,骤雨终朝,百里为壑,十年而得无灾害者,亦不二三,暨民盖无岁不愁潦矣。”第二年诸暨又适遇暴雨成灾,四处倒埂,湖畈多淹,湖民“居无庐,野无餐,立之于沟壑四方,每见埂倒,老幼悲号彻昼夜”。刘光复深感,“则暨之所重与思所以重暨民者,可知先务矣!”因此“意欲竭三冬之精神,图百年之长计。第有大益必有小损,而便于众或不便于独。”决意把治水当作为政第一要务。


二、刘光复圩长制的主要内容


刘光复的治水方略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和开创性。


刘光复组织全面踏勘诸暨七十二湖,对沿江的地势、水势、埂情、民情作了深入调查,因地制宜的提出了“怀、捍、摒”的系统治水措施。(“怀”即蓄水,“捍”为筑堤防;“摒”是畅其流。)绘制了《浣水源流图》《丈埂救埂图》,按照地形,因势利导。还采用多种治理及调洪办法,使洪水危害得到减轻。又全面开展清障,并制定严格管理制度。


刘光复组织河长丈埂救埂图示


刘光复更重要的创新之举是实施圩长制(即河长制)管理水利,内容集中在刘光复纂集《经野规略·序》《疏通水利条陈》11条和《善后事宜》34款之中。归纳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实施目的


刘光复在治水实践中认识到“本县湖田既广,淹没时有,民亦习为故常。怠人事,徼天幸。”“埂不固而易败者,往往坐此。卑县于白塔、朱公、高湖等处,虽稍示规条,而各湖犹未画一,事无专责,终属推误”。因此,治理诸暨的水患,防汛抗洪,从实际出发,除了要采取工程措施,更需要落实人的责任。于是创造性的采用落实责任制,均编圩长、夫、甲,以开展有效的工程建设和管理。所谓“均编圩长夫甲,分信地以便修筑捍救”。


综上,也可见实行圩长制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责任、提高防洪抗灾能力、加强日常管理、协调水事矛盾。


(二)圩长主要职责


1、防汛准备。“欲于初夏令圩长夫甲各计埂之多寡,预备竹簟几片,松杉竹木几株,惟寄附埂人家。旧袋几十百只,锄箕索篾人人毕具。辽远者谅立稻蓬几所,以避风雨,驻足埂边。多坑荡水深者,即备门板船只待用。”


刘光复河长水利牌


2、组织抗洪抢险。一旦出现洪涝险情“圩长执锣,夫甲执梆,夜各高揭灯笼一盏巡视。遇有警急即鸣锣击梆,声柝相闻,齐力救卫,钉桩护泥,囊沙截水。人力胜天,亦未有不济者。”


3、日常巡查。如对“捕鱼罾埠”,“屯堆木捆江口”等危害河道行洪顺畅的行为,以及堤埂破损情况要及时发现和处置。


4、收取管护费用和物资。防汛物资“价值听各圩长夫甲公估,不得虚报”。


(三)圩长的产生及管理


1、范围。“田几十亩编夫一名,一夫该埂若干丈,几夫立一甲长,几甲立一圩长。大湖加总圩长几名,小湖或止圩长一二名,听彼自便。” 


2、人选要求。“圩长必择殷实能干、为众所推服者充之。”“必择住湖田多、忠实者为长,夫甲以次审编。其田多、住远者,圩长夫甲照次挨当,恐管救不及,令自报能干佃户代力。”


3、日常管理。(1)给圩长以一定待遇和优惠。“各湖圩长夫甲,有催集之烦,奔走之苦,量其田亩多寡,稍免夫役,亦不为过。”(2)明确任用年限。“圩长大略三年一换。”“圩长各退顶役,须在八月大潮之后,对众明审的确。”(3)确定更换交接要求。“圩长交替时,须取湖中诸事甘结明白,不致前后推挨。”


4、监督处罚。(1)对圩长实施公示制。“每湖刻石紧要处所,备载埂尺夫甲之数,自某处至某处,某人修筑督救。本县仍类刻一册,印给各湖。夫随田转,埂以夫定,则分数昭如指掌。”(2)对圩长实行官民两级监督。“官便稽查,民绝规避。暇则合力通筑,急则悉心救护。官又亲行湖土,别勤惰,明功罪,用示劝惩,人心自尔鼓舞不怠。”在日常巡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圩长含糊不举,并治。”(3)对抗洪救灾不力者进行严厉处罚。“人夫一名不到,计所种之田,每亩罚工一日,埂倒则倍之。圩长夫甲不到,每亩罚工二日,埂倒又倍之。桩木等项不备者,亦如例罚。圩长夫甲仍以失事大小杖责,枷号埂所示众。”


诸暨湖畈抢险


5、纪律要求。(1)要到现场办事。“湖中有事,故委勘差督,类多虚应,须亲行踏勘,相地势,察舆情,权轻重,而酌其宜。毋为甘言所乘,毋为浮议所夺,方能底绩。”(2)不得扰民。“临湖须轻舆寡从,自备赀粮,预度该餐之所。先使一人备饭给食。从役庶无留行告困,断不可扰费闾里。”(3)把握有度。“湖民多怠玩,须明功罪,信赏罚,方克济事。慎毋以私意行喜怒。至役人弄法索诈,又当时时察治。查工必先计本。湖之田若干,该工若干,每工可挑土若干,或量田中泥方,或相埂上土迹。奖有功,惩虚冒,庶无欺掩。”


(四)官吏相应责任


为形成官民河长体系,刘光复对县一级的官吏都明确分工负责:刘光复是诸暨总河长,对清障及重要水事必到现场:“芟锄两江碍水竹木笆埂为治湖第一义。每年断要亲行巡视,执法毋挠。”对之下官员:“窃欲尽将概县湖田三分之,县上一带委典史,县下东江委县丞,西江委主簿,立为永规,令各专其事,农隙督筑,水至督救。印官春秋时巡视其功次,分别申报上司。”


(五)提倡和谐治水的风尚


作为一县之长,针对诸暨民风,刘光复要求圩长通过水利凝聚人心,提倡和谐治水之风。“暨俗尚气,多雄长不相下。有争论湖中事情者,固须分别可否,以帖服人心。尤宜掩瑕宽过,毋重伤民和。盖协同攸济,角力罔功,此又联人心、厚风俗而集事机之微权也。”


刘光复的《疏通水利条陈》及圩长制也得到了上级政府的肯定和支持:“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分守宁绍台道按察司副使兼左参议叶批:湖田事宜,规画堤防,备极周悉,真地方百世之利。求民瘼如该县者有几哉。该府既经覆议,仰令着实遵行。刻石通衢,用垂永久。”


三、成效与影响


万历三十一年(1603),刘光复在全县全面推行圩长制。统一制发了防护水利牌,明确全县各圩长姓名和管理要求,钉于各湖埂段。牌文规定湖民圩长在防洪时要备足抢险器材,遇有洪水,昼夜巡逻,如有怠惰而致冲塌者,要呈究坐罪。这样,各湖筑埂、抢险,都有专人负责和制度规定。他还改变了原来按户负担的办法,实行按田授埂,使田多者不占便宜,业主与佃户均摊埂工。同时严禁锄削埂脚,不许在埂脚下开挖私塘,种植蔬菜、桑桕、果木等。



刘光复著《经野规略》


圩长制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群众拥护和肯定,在诸暨各湖畈区得到全面、顺利实施。以白塔湖为例,明万历年间(1573—1620),设立的圩长管理制度,36亩夫田为1名,210名为1总,立大小圩长分管埂务。全湖共5总,5总中有1总圩长,全湖有关水利决策,由5总大小圩长商议定案。培修采取“分埂受夫,照夫出费,夫随田转,埂以夫定,培埂时对埂取泥,不给其值。5总内备载埂尺夫甲之数,自某处至某处,某人修筑督理”。水利工作有条不紊,洪涝灾害、水事纠纷也减少。这一编夫定埂制度沿传300余载,并逐步修正完善。


刘光复严格执行圩长制,奖惩分明。据《经野规略·白塔湖埂闸记》载:“己亥岁仲夏,予亲踏勘,犹登舟穿湖,游抵大蛟缺,令舟人度之,莫测其底,不胜愕然,曰:此一方殆哉!拘旧圩长督责勉励,明示功罪状,始大惧”。旧圩长伏罪,数日后,便组织将缺漏填堵完成。之后,连日降雨、洪水高涨,旁边湖畈马塘埂倒坍受灾,而白塔湖安全,没有遭受灾害。湖边村民受到好处,更加重视水利建设,其地连年丰收。


刘光复治水,洪涝旱灾明显减少,成绩卓著,带来仓实人和。后人撰文说:“池阳刘大夫,国器无双,治暨不三年,庭可张罗,卧犬生聱。”他还把《疏通水利条陈》、《善后事宜》、各埂《丈量分段管修清册》、各埂闸《示禁》及重要水利工程纪实等汇集编成著名的《经野规略》,以供后人借鉴。被称作“《规略》者,先朝见初刘公治暨之政谱也。”



诸暨白塔湖湖畈


清代至民国,诸暨防汛组织机构基本沿袭明制,湖畈仍采取分段插牌之成规,由圩长管理。各埂段圩长自行组织岁修与筹集器材,洪涝发生时圩长率田户巡视防救。民国34年(1945)以后,各乡镇、湖畈,按防洪区域,陆续成立水利公会(民国37年改称水利协会)。防护方式亦逐步改为“全埂为公,救则出全湖之民以救之。筑则派全湖之钱以筑之”,是为刘光复圩长制的传承和进一步完善。如 1948年东泌湖首任水利会,为了管好大埂,将全湖分为“仁、义、礼、智、信”五蓬,每蓬设圩长10人,分段维修管理。


时至今日,水利会仍是诸暨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基层组织,充满着生机活力,为人们交口赞誉。


原白塔湖斗门刘公殿有联曰:“排淮筑圩万古浪花并夏禹,筑坝浚江千秋庙貌是刘公”。是为诸暨人民对刘光复承禹精神,治理水患成就的极高评价。


刘光复所创立的圩长制不但在诸暨治水历史上有切合实际、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治水史上有崇高地位,在今天全国实施的河长制治水管理中的新时代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并将不断传承弘扬。


来源: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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