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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用卷一
用卷简介
  命理学说的学术构架中的体用关系:“体部”以法相为体、理相为用,“用部”以理相为体、法相为用。前者依据自然规律,后者应用自然规律。
  用部篇的形成就像设建楼房那样,由体部的四局八辩为基础,至封顶是层层承载而建立起来的。理如筋骨,法如脉络。法理互乘,自然伸展。也就逐步形成了前后的次序,即每层都承接于前层,同时又是后层的基础。从而,纲领气脉条达,理理筋骨俱通,法法脉络皆圆。
  以理为筋骨,设五行制化论成败,顺立辩证观为总基础。即第一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理相而展开的。
  以法为脉络,设性情。即第二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法相而展开的。
  以内在机源为脏腑,设隐藏。即第三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地盘法相而展开的。
  以格局势象为四肢百骸,设功能。即第四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命造的四柱法相而展开的。
  以反制遁形(五行反欺)为内乘,设精神。即第五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生旺墓绝的法相而展开的。
  以际遇为外境,设六亲。即第六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理相的对势机理而展开的。
  以变数为总趋势,设大运、流年。即第七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六十花甲子的法相而展开的。
  以乘道为升华,设归趣。即第八章层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共乘十大时空维次的世出世间法相而展开的。
  用部全篇共分八个章层,层层衔接为一用,也就有了层次的顺序。故特以“层”来提醒学人,不可越层而读。尚若前章层的内容不能应用纯熟的话,那么后章层就暂不要深学了。只应用前面的内容也可,或熟后再学。即在浏览全篇的基础上再逐层而学,其学习效应最合乎学术脉络的层层递进的规律感。
  第一层为总的基本功,乃重中之重的基载。一至三层为系统的基本功,或称地盘功。第四层为整个命理体系的枢纽,应用纯熟则登堂入室。往后其它四层,再学起来就轻松了。
  要特别强调的是,学习应用效果的优劣,取决于基本功的深浅。尚若基本功松散的话,那么后章层学的再多,也是空中楼阁、花拳绣腿,甚至断章取意、否认理说。
  在学习应用的过程当中,要抓住命纲、紧扣命眼,两头断事、一彼一此,互表而论。简断三言两语、直击要点,精断要有道不完的功夫。人生百态,方方面面,一生杂程,浅说深表,各有所呈,就是因为有了命纲,才能全面透彻而有序。故此,不可抛开命纲而跟着大运、流年跑。骑驴看唱本,拨弄流水账,事如不会站的幼儿大都喜欢先跑。即便算的凶吉也对,但人家总是不信服,原因就是没能抓住命纲。
  没有命纲者,为学术中的错失。拨弄流水账者,为应用中的错失。此二点错失,是命学理论和学习应用中的通病,学者当知之戒之。
  另外,有时前章层会稍微带后章层的内容。一种是必要的,另一种是无法避免的,请留意区别即可。
  总之,时空一说的命理学,其理性的生克制化为筋节骨架,其法性的性情为脉络神经,其辩证相的纲领为全局灵魂。学好初层的“以理解物”的认知世界观而打开“众妙之门”,则辩证得纲。学好前四层的地盘功而抓牢命纲,则登堂入室。学好八层再省出味来而契入命理学的道门,则包罗万象、应有尽收、无机不触、万法归宗。至此,人生百态、前缘后更、内情外结、世出世间自在一说之中,天道泄尽也!

  命理学的学术架构,以法理分设,共为八层。以学习进展的程度,可分成十个阶段。第一层之前独含三个阶段,后七层各为一个阶段,学满共十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体部的《易学新解》,至用部的第一层第一品《判旺衰》。
  第二阶段:第二品《开局设命》,至第四品《用忌互辨》。
  第三阶段:第五品《推演预式》。
  也就是说,学至用部的第一层《五行制化》,打牢初层基础就学成了命理的三个阶段。
  第四阶段:第二层《性情》。
  第五阶段:第三层《隐藏》。
  第六阶段:第四层《功能》。
  第七阶段:第五层《精神》。
  第八阶段:第六层《六亲》。
  第九阶段:第七层《大运、流年》。
  第十阶段:第八层《归趣》。

释名


日月企轮,开极乘驾。
天遥地坠,时驰空纳。
横布穷际,竖拔呈崖。
四图启机,蕴泽欲发。

伏息待育,世内朴华。
斗转星移,应外牵挂。
互默依正,邃尽灵塔。
垂规司律,承顺造化。

年更岁替,荣枯真假。
生老六趣,契缘潜达。
沉浮若令,休咎似码。
圆通游戏,知命了法!

  命理学发乎法界观,行于法理辩证思想。由于契应了十大时空维次的共相共性,也就含纳了万事万物的共因共则。
  所谓佛与众生不二,指的就是共相共性乃芸芸共具的共因之故(三相、四性)。佛性源于见、闻、知、觉的本性,或称根本智,即起于聚、散、动、静的四性。众生的心性源于四性加欲行,即起于五行之后的六合处(第六意识)。二者的相、性本无差别,由于起心的处所不同,就导致了佛与众生的区别。心所起于智则为觉,心所起于合则为迷。因此,佛属觉悟了的众生,众生属迷失了的佛。其实,前者的心性处在了恒常不变的四法性之上,生命现象就呈现出了契应十大时空维次共相共性的不生不灭的恒常状态,即称之为佛。后者的心性处在了欲为趋势的五行之后,生命现象就呈现出了契应下六道时空维次类象别象的生灭流转的状态,即称之为众生。
  由法相延伸出理相趋势所形成的生命流转的过程,为命理学说所要描述的生命易象,即缘聚缘散的规律。可见,命理学是由芸芸共具的根本智所延伸出来的法理而形成的预机性学术。故而,它能够包罗世出世间一切法的恒常、幻化的类象。
  辩证相、法相、理相三组合,既能描述生命现象各种类型的别象,又能展示生命流转过程中的大道理、大总程、大趋势。尤其,理相的操作性使辩证相、法相具足了可视性、远瞻性、预机性。将以人为本的共因共则得以无限的伸展,张扬道法,匡正人性。它能最大程度地启发人们的反省自塑,树立起符合自然规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而,使人们以正知正见的觉悟心而面对世出世间法。尚若常持正用则能善待祸福,以达到随缘乘道、解放心身、道法盎然的目的。

  命者,生灭外象也。因起于五数的理相之后,故千变万化,缘聚缘散。天渊巨微,幻化流转。生灭无常,了不可得。所以,它显现出的凶吉祸福、财官名利,一人一别,不能衡同,如梦如幻,逐演一场。
  道者,自然规律的本性也,或曰道性、佛性。因起于数四的法性,故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寂寂如如,无始无终。所以,它虽能生万法万象,却不着于法,也不着于象。公平无私,一真无碍。贫富一律,强弱一待。千差共临,万别同仁。真实不虚,永恒常住。
  道为体,命为用。以体显用,以道示命。此乃自然规律所赋,故命象附道而生,附道而灭(道性本无生灭,所谓附道而生的命象,为人们宿世造作的业因,经道性的蕴化,翻转变成现世的果象。实属自作自待,道性只是起了平等的媒介作用。)。这种以法显理、以理解象的过程,即命理学的道法。
  排八字,道门开。天地人,三象在。观本性,应世来。察休咎,定成败。论沉浮,料聚散。评高下,断未来。指方向,引徘徊。化苦结,解迷哀。际如梦,因果环。宣法理,扬圣贤。区邪正,辨恶善。授鸿志,抚弱矮。示命业,启心怀。本分心,平常态。省世人,结善缘。此乃他用也。
  然而,命象所呈,千差万别,难免勾出人们的庆幸心、悲哀心、无奈心。起伏跌宕,忧乐相连,了了不休,开脱失禁。其实,凶吉一源,祸福一家。生之必死,聚之必散。来之必去,得之必失。苦乐不过一感,喜恼不过眼前。所有的凶吉祸福及其它们之间的差别都是相对存在的。
  由之可鉴,命理学所描述的生命现象,为流转幻化中的假象。而世人以幻为常、以假为真,却难能自觉。孰不知,唯恒常的道性才是生命现象流程中的共因真相。因此,学命知命,在明了凶吉祸福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地懂得命理学的方法论及其目的,即学命而明理、知命而明法、通命而明道。明了法理则觉而不迷,明了道法则悟而知行。是故,生命流程融入自然规律的道法之中而行持恒常的道性,才是生命现象的不朽意义,也是契应时空、共享法界的预期所在。
  理为体,法为用。以理循法,以命乘道,此乃应用自然规律而契应道法。因持拥了道性,故能知命而尊道、明理而乘道。芸芸万象,上冒下流,无一可乘。唯道法一真,持之可载。它既不在外、也不在内,本来如是、人人具存。逆之则失,乘之则拥。浆养修正这种以假乘真、崇理尚道的世界观、人生观,既是实践实现生命意义的最佳前提,也是出世入世的究竟道门,这正是命理学的宗旨和目的。体用互承,法理呈轮,辩证得纲,明理乘道,使学命、知命者掌握了得力的处所,由之入道乘道则方便可行。
  一触三家,万法兼容。易通三世,法理为凭。入世拥方,出世明法。知命了业,善待因果。得失流转,苦乐并行。明了生死,不畏其黑。谛解祸福,不被其惑。解放心身,不为其累。乘于真俗,不着其象。志趣情操,发乎本性。行为造作,契应先天。一举一止,自生风骨。一呼一纳,自存气节。启之于命,乘之于道。此乃自用也。
  总之,以认知自然规律中的恒常命相而善待祸福为究竟说,以了解把握命相运程中的变化象而随缘乘道为方便说。前者言命,后者言运。究竟于善待祸福,方便于随缘乘道。一体一用,相应相承。所谓“命由我立,福自己求。”先立后求,内定外变。

  《道德经》云:“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类活动之所以能够成为宇宙中四个伟大的现象之一,就是因为人类可以拥有认识自然规律而回归自然规律的智慧。利用自然规律的道法而融入自然规律的造化之中,唯有以定轴为宗要。定在则慧生,轴在则与道法天地同轮、日月星辰共乘。外可和谐周方,内可升华灵性。人性显于恒常,则与十大法界一契。故而曰之,人亦伟大!
  倘若,人心无定轴,则随习奔流。为所欲为的意识,内无人性可显,外无章法可循,逐于任迁叵测,应于幻化流转。本性迷失,恒常不顾。漠视法理,不屑造化。行为做作与法界相背,“人”岂能与天地并提,何来伟大呢?
  或者说,易学说所表达的法界共相共因,为本具的自然规律,谓之本来如是。具备了“一举百应、万法同程”的命理道法,则为利用了这个自然规律,谓之入道、乘道。前者属于“本来如是的道性”,后者属于提取了“本来如是”的共相共则而契应之。前为道之体,后为道之用。法法乘圆,理理趋通,世出世间相谋共轮于一道。它不但顺势破解了种种文明冲突、社会矛盾的习性内因,而且使生命现象中的凶吉祸福、生老病死的前因后果,都完全彻底地暴露在法理辩证的大总持、总纲纪的脉络上。逐之于解,持之于乘。他用自用,自然而然。从而,于千差万别的人生状态中,都能找到一个“我”的存在。
  这个真实的“我”,是自然规律的显现。它秉承着生命现象的尊严,演义着与众不同的历程。唯一独有的特征,是“我”生命价值的所在。破迷原于明理,匡习始于知道。故财官名利皆乃附属,凶吉祸福皆乃八风,自爱自信自强,由之而“立”。
  “立”在则心稳,心稳则生定。心中立定轴,则处在了随缘而乘入法界共轮的预机上。所谓如如不动的禅定,就是拥有了随缘可轮的轴心。入道乘道可载,出世入世可通。万法同道,轴轮为宗。故而,命理学的道法,既秉赋着传统文化住世的有机载体,也彰显出了人性本能与自然现象之间的轴轮关系。人性本能为体,精神物质为用。前立后从,内定外变。善哉!根系民族继世之魂,广纳道儒释三家之风。人人皆纳,平等共乘。
  概之,命理学所表达的是自然规律中的生命易象。欲识需解易,解易要探源。源如归径,乘之逐往。自然而然,登堂有期。入之为习法,出之为用法。一来一往,法熟理明矣。穷通者不过知命,学易者不过近道。尚能潜心玩味命学法理,契入自用他用之门,则行作乘性、大道咸通。由知命而近道,二者不期得而兼得,故立名《命道》或《易道》。
前言
  文化的住世,在于生生不息。没有过去的传承,就没有现在、未来的发展,更谈不上文化的推陈出新了。
  在华夏文明的历史长河里,现世住世的命理学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它属于传统文化的部分,且为中枢的人文。实事求是,历世千百年的中国文化就是这样子走过来的。即命理学的住世兼顾充当着传统文化生命力的组成部分。
  当然,任何学说都包含着可塑的两面性。其精髓与糟粕的彼消此长,象征着该学说的升华或沉沦的趋向。命理学也不例外,不同的是,它的趋向还标志着整个传统文化住世生命力的状态。因此,取其精髓、剔之糟粕、继承过去、面向未来,是当前探究命理学而赋予传统文化生命力的奏效之法。
  在现代人的眼里,传统命理的住世归于神秘文化的范畴。其神秘感不外乎几点:它的原理是什么?它为什么要现世?它现世住世的要义是什么?它为什么会异说纷呈而存在准验不准验的争议?它到底是迷信、还是科学?
  尚若,命理学的理论体系搞不清楚及解决不好这几点,而只是一味地以“神秘文化”自居来搪塞世人疑问的话,那么,则意味着它只能是一种生存在夹缝里的文化,并永远也摆脱不了被社会排挤、封杀的宿命。或者说,当人们视之为神秘文化的时候,它已经是进退维谷的尴尬文化了。即神秘色彩完全迷乱了命理学本来的真实面目,包括曾经的作者、读者、承认者、否认者对它的认知能力。
  历史地看,命理的迷乱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群体性、历史性的文化迷乱引起的。究其迷乱的病根,乃历史上缺失了文化道统所致。即由各种学说组合而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它们共同地基于一个标准的道统。所谓道统,发于体与用的互承意识,行于道与术的次第差别。道统的缺失,使历史上的中国文化及其命理学不知不觉地滑向了迷乱。
  单就命理而言,缺失了统一的道体构架,不仅会异说纷呈而无法确验,并且其现世住世的原理、要义等也就无从认知了。尤其,当缺失了道统构架的支撑时,命理则缺失了与其它文化、学说包括西方文化或各种宗教、科学等之间的交接分流的基础。道统不立,根走苗移。随波逐流,弃本求末。自乱阵脚,滑向衰败。事实上,整个传统文化的住世状态也复如是。
  由于命理与传统文化互为表里、血肉相连,致使它们荣辱相顾、兴衰同步。历史上,因情理说妨碍道理说的封建思想曾缠裹起文化的“小脚”,故之不仅约束了人们的世界观,还严重摧残到人们的肉体,并且也殃及到了命理。即当时情理说的十神定命论格之法,也同样严重地缠裹起了命理体系的“小脚”。后来,虽在打烂封建制度的背景下人们放开了肉体的小脚,可早已麻木成为了习惯的命理的残疾“小脚”,却被人们忽略而遗留了下来。
  十神定命,闭塞道门,阻挠了命理的健康发展。十神论格,节外生枝。技法乱阐,玄术横流。沉疴屡发,谬论纷纷。由本来的一说之道,变为了后来的公婆二说之技。
  所谓的技,乃预拟之术。也就是先预拟出某种框框来充当命理的提纲。比如:以十神之法而预拟出的官、财、印等正偏格及其所泛生出各种形式的方法论,皆是由情理说妨碍道理说的封建思想世界观所扭捏出来的“小脚”技法。这些障道的坛坛罐罐看似很“科学”,实乃如画蛇添上去的“小鞋”。既不能自圆,更无法通验。尤其,恃技凌道,仗聪蔽慧。倒行逆施,托假为真。术进性退,脱离人文。久习“小鞋”,易入歧途。神神兮兮,秘秘怪怪。吹吹侃侃,自别常人。世人侧目,学说难兴。封建成分不除,则继承传统无益。精华糟粕不分,则迷信惑人难免。
  天下之学,不越道法。文化之瀚,枢在人文。本来的命理学,发于道法、显于人文。尚正本清源地恢复之,莫过于重倡法理而据道施法了!
  今天,虽然各种“文化热”的浪潮彼伏此起,但真正能够将之落实为安身立命之法的契机性却几乎没有。于是乎,潮起潮落一时,热闹冷清几番。甭说继承发展了,其影响力还不如民风民俗来得持久。
  不知其“体”,只取其“用”,无体之用乃最大的无用。不立其“道”,只从其“术”,无道之术乃最大的无术。噫!传统文化的悲哀莫过于沦为了无道之学。无道则丢失了安身立命的契机性。无疑,没有契机性的文化事若浮云。身外求法,逐于无常。道灭玄生,花哨一场。其实,契机性的安身立命之法,是承载、享用、发展种种文化的住世枢纽。东方文化的住世特征尤为如是。
  总之,就文化现象而言,无论赋予其生命力,还是揭示其神秘感,乃至树立道统、启用契机性,皆乃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命理学所先天具备的功能。
  为了了解命理学的本来面目,使安身立命之法真正有效地发挥其应具的功能,将以人为本、外蕴内化的人文精神落实到生息历程的生活中去。笔者在用了大半生的心血重新梳理了易理的学术脉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确应了命理的学术构架及一系列的方法论,并特以十余载专业生涯所沉淀下来的感悟为功本。痴心近道,玩转法理,忘却时日,逐得甘味,埋首孤旨,为有缘人编写了这套命笺。文浅字陋,不遮真义。它与以往命理的不同,在于先立道体、后从道用。前为标准,后为方法。前立后从,内定外变。万法朝宗,乘道而统。
  该书四册,从学术源头开始,至生命现象升华结束。一线贯穿,层次分明。包罗尽地,开解圆通。例证丰富,古今并鉴。法牵理引,契节应篇,全面托出了命理学的真实内涵。
  进而,它虽以易理及命理为主线,却也引射出了以道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国文化根骨叶络的总轮廓。故此,它于相应相承、互不妨碍之际,间容并蓄,一机万端。立从定变,游刃轴弦。圆乘法理,彰显道盘。同契空有,揭示神凡。发露人性,缔结人文。安身立命,自然垂成。
  道法乘世,真相寂白。生息昭昭,解放心身。人文盎然,和谐周方。究竟世界观、圆满人生观、定位价值观,未予先成也。
  本来如是,道法自然。《易道》通过树立道统意识而展开纵横方法论的书写,旨在认识自然规律法界观的宇宙人生流转沉浮、凶吉祸福真相所在的同时,以期达到自然而然、推陈出新、继承发展传统文化的目的。
第二论 判旺衰的步骤
一、根据日干的五行,在命局月令的主气影响下,所呈现出的旺、相、休、囚的四种状态,则直接初判日干主的旺与衰的基调。如下:

甲乙干生在亥、子、寅、卯月呈旺,余月呈衰。
丙丁干生在寅、卯、巳、午、未、戌月呈旺,余月呈衰。
戊己干生在巳、午、未、戌月呈旺,余月呈衰。
庚辛干生在申、酉、丑、辰月呈旺,余月呈衰。
壬癸干生在申、酉、亥、子、丑、辰月呈旺,余月呈衰。
(月令旬空时,另论。)

  日干与月令主气的关系,有五种状态:生、比(帮)、泄、耗、克。(天干见库的概念,不能用于判旺衰。)
  总之,月令主气生、比日干者(生之日干,谓旺;比之日干,谓相。),日主显旺;耗、泄、克日干者(耗泄日干,谓休;克之日干,谓囚。),日主显衰。此属静态判旺衰。

二、在上述的旺衰基础上,再以理相生克制化的能动性[生、克(晦)、泄、耗、比(帮)、合、冲],八个字相互作用(干支隔不作用),重新判断日主在局中的四种欲行趋势,即:从旺、旺、弱、从弱。此属动态判旺衰。
  动态就需要力量,力量的大小与旺衰是两个概念。旺也不一定有力,衰也不一定无力,各个字的力量大小,为再次判旺衰的重要依据。
第一层 五行制化
  法界基于四性的构架,示于五种欲行的趋势。性者,事物的本性。行者,本性的欲行之机。故一切事物的存在,皆现于五行所蕴化出的十法界。
  法起于性,理起于行。性行唯一,法理不二。以法为体、以理为用,属表达事物的基本构架。以理为体、以法为用,属表达事物的存在及成败。其中,基本构架者,四局八辩也。存在及成败者,五行制化尔。命理学也不例外,四局八辩为构架,阴阳五行为方法。
  命者,生命现象也。一生一死之间,显卑尊贫富之形,示夭寿愚智之态。其成败、好恶之凭,唯一法一理可循。即以法言理而明用忌,乃基于四局八辩的道体;以理言法而定成败,乃源于五行制化的道用。前曰判旺衰,后曰断应事。
  本章层的意趣,在于判旺衰及初级断应事的过程当中,培养法理辩证思想的意识观。从而,打开法界观的“众妙之门”,步入命理学的道门。

第一品 判旺衰
  判旺衰的难易,取决于对学术概念的认识是否清晰。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判旺衰的规矩,源自于立学之本。立学之本者,发于学说的体用意识。
  判旺衰,以法相为体,以理相为用。由此,分清用神、忌神而切入辩证。此乃本品的主题,也是整个命理的基础工程。
  断应事,在辨明旺衰之后,以理相为体,以法相为用。由浅而深,逐步递进。
  请留意衔接,命理体系通判之《四局八辩及体用》的论述。

  判旺衰者,在学术构架载体的法相基础上,以生克制化机能的理相为方法,来判定日干主在命局中的状态及其局势。这种判定的过程,存在着硬性的规矩。
一、先依据四法相的旺、相、休、囚,初判日干主的状态。再依据八个干支之间的五行制化关系,判定日干主要趋向于四种局势中的从旺、旺、弱、从弱的那一种。
  或者说,由旺相休囚的初判,到五行制化定四局的再判,前为基调,后为继续。一前一后,二次第分开进行,而不可一块混论(以生旺墓绝判定日干主的旺衰,不在此论。以%比判定日干主的旺衰,乃以物解理,也不在正论。)。
  其中,基调的初判,以命局的当令主气而判出日干主的四种状态:旺、相、休、囚。同时,也可依之全面明了其它的年、月、时的干支旺衰状态。
  当然,此际其它的年、月、日、时四地支,就不再继续论及主气的大小了。即四地支的力量为同等的。比如:
  局中若卯乃主气,并酉冲。那么,则使卯受伤一次。反过来,卯冲酉,即使卯乃主气,也只能使酉受伤一次。
二、年月日时的干与支之间,组成了四根柱子的序列构架,从而形成了命造的基础模式。它使理相生克制化的机能,在互相作用的对接处,具备了相应的发挥位置。这八个字的相对位置,构成了它们之间相应的对接关系,即左右或上下之间的给力或受力的作用关系。
  也就是说,理性生克制化,不能隔位作用。八个字之间,为面对面的直接传递的作用关系。这样才能充分地体现出理相作用的机能及其在命造中的欲行趋势,从而达到判定四局的目的。即启用理相三势中的行势、起势,为八个字之间面对面的五行制化的七种作用机能(三势中的对势,用于列十神、定六亲。)。
  命造内八个字之间,在左右、上下相邻的关系中,所形成的作用力,再传向日主。作用力即是:生、帮(比)、泄、耗、克(晦)、合、冲七种。(如图)

  干支隔不作用,七干支作用于日干,就形成了传递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日支、月干、时干。
  第二层:月支、时支、年干。
  第三层:年支。
  第一层直接作用于日干,故日支、月干、时干,为重点的分析处。从判旺衰到断应事,都是围绕着这三个干支的关联而展开的。

第一论 排命式
  命造,由命主出生时候的年、月、日、时的四组干支所排成,或曰四柱、八字。

  命造的年干支,以每年的立春为分界。

  命造的月支,以年内的十二个节令为分界。
  十二个节令依次为: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

  比如: 立春之后,惊蛰之前为寅月。
  惊蛰之后,清明之前为卯月。
  余仿此。

  月干的来由,依年干引出:
  甲己之年丙作首 乙庚之岁戊为头
  丙辛之岁寻庚上 丁壬壬寅顺水流
  若问戊癸何处起 甲寅之上好追求

比如:甲己的年干,以丙寅月顺轮月干;
   乙庚的年干,以戊寅月顺轮月干;
   余仿此。

  日干支的来由,查于万年历,以当地太阳时的零点为分界。
  因一子分两日,故每天皆分得早子时、晚子时。即每日十二个时辰,确有十三个八字。

  时支的来由,两小时为一个时辰,分为十二个时辰。以当地太阳时为准,从零点顺轮:
  零点至一点为早子时
  一至三点为丑时
  三至五点为寅时
  五至七点为卯时
  七至九点为辰时
  九至十一点为巳时
  十一点至十三点为午时
  十三点至十五点为未时
  十五点至十七点为申时
  十七点至十九点为酉时
  十九点至二十一点为戌时
  二十一点至二十三点为亥时
  二十三点至二十四点为晚子时

  时干的来由,依日干引出:
  甲己还起甲 乙庚丙作首
  丙辛从戊起 丁壬庚子居
  戊癸何处起 壬子是真途

  比如: 甲己的日干,以甲子时顺轮;
  乙庚的日干,以丙子时顺轮;
  余仿此。

  命造的排列格式,有三种:平排列、平排单立列、竖排列。
  本书初品采用平排单立列的格式,宜于出象,比较适合初学者应用。后面采用平排列的格式,宜于排版。(竖排列的格式,源于八卦意识的上下世界观,乃与平等意识法界观的命理不相应。)
  大运的干支,由月干支延伸而排出。依据阴、阳年与乾、坤造的不同,分顺、逆而行。
  阳年乾命、阴年坤命顺排。
  阴年乾命、阳年坤命逆排。
  以出生的时辰算起,沿大运的行向,顺行或逆行,推演到下一个节令,为行运的起点。推演的算法如下:
  三天折一年。
  三个时辰折一个月。
  一个时辰折十天。
  排至下个节令,换算到某年、某月,即换行大运。
  十年一步大运。
  未行运前,行局中的月柱大运。

  十神源于五行显二用。外着十天干、十二地支属性,内依命局中的日干为主,以理相三势中的对势机能,环临对应全局而设置。意表各法界与我依正相存、同融一体的关系。着此,它既能分清事物、人伦的环境关系,又可便于识别日主与六亲的五行关系。故立十神、设六亲,以便于操作演算。
  生我者,为印、枭。
  同我者,为劫、比。
  克我者,为官、杀。
  泄我者,为伤、食。
  耗我者,为财、才。
  前者阴阳相异,后者阴阳相同。即日干主与印、劫、官、伤、财为一阴一阳的关系,与枭、比、杀、食、才为同阴或同阳的关系。

  由此可见,十神、六亲已经脱离了法理的属性,只是个便利的名称。它代表着局中的事象、物象,好比是表述法理的文字,为表达内容的工具。
  故而,局中无印、枭者,则不一定无母亲、无文化。无官、杀者,也不一定无官贵、无官狱。依此仿论。
  因此,不可掬十神、六亲来定局设格而论命局的成败。或者说,五行制化论成败,十神、六亲论成败的属性。
第三论 干支力量
一、地支的力量为同等的。稍有差异,是在受制的时候才显现出来的。月支两伤不倒,还能用,三伤则倒。其他支,两伤则倒。(地支生克的特征,请详明地支生克分属。)

二、天干的力量差异很大,它们完全托附于地支而发力。故称其地支为根。
  天干见地支根如下:
甲乙见寅卯
丙丁戊己见巳午未戌(戊己见巳午是生、比同根。)
庚辛见申酉
壬癸见亥子丑辰
  天干见地支根,坐之为最强,不坐也为根,无论旺相休囚,皆有力。

三、天干见地支印(生)如下:
甲乙见亥子
丙丁见寅卯
庚辛见丑辰
壬癸见申酉
  天干见地支印(生),坐之当旺,不坐为次旺,皆属旺类,但旺而无力。坐印的天干,不受伤者能用。若伤,则不能用。

四、尚若地支无根、无印,如:甲乙生在辰月,庚辛生在戌月,戊己生在辰、丑月,皆属弱而无力。但是,由于木在春季、金在秋季、土在季月,确也得形有气。因此,在判断日弱与从弱之间,就成为了最后一个参考值。

五、天干在地支不见根、印,属天干漂浮,形同虚设(此说只限判旺衰)。

  总之,天干有根或坐印,为生克力量的主要参考。熟练掌握这五点,是判断日主旺衰的先决条件,也是以后断应事的基础。
第四论 干支作用形式
  所谓五行制化,其最终的结果,就是得力或减力两种形态。以日干为核心,依这两种形态为概念,将八个字分割成两类,即分:助我力的一类、制我力的一类。

一、帮、生、克、耗、泄类的分割:
  助我:生、帮。
  制我:克(晦)、泄。耗是抵制,不算伤我,却也与我不利。
  其中,丑与戌互晦,论互克(相刑属性情,不在此论。六小极中,戌表内里,丑表低角。二表相近,有缘相渗。戌中土欺丑中水,丑中水欺戌中火,故称相晦。辰表外表,未表高边。二表无缘相近,故不在互晦之论。辰未主脾胃,相并为忌时,是脾胃不交、中焦不通而胸闷。临中缝神经处,即是癫痫或抑郁症。这也是中医重视中焦的原因。也就是说,在十二地支的自然法相中,辰与未的关系最淡。判旺衰是依自然法相为前提而后实施理相的机能,故辰、未互晦的力量几乎不计。唯水克火的原因尚在,以辰水克未火稍有点力而论于日弱、从弱的最后分析。之后在断应事时,都要遵循四库的吞、吐关系。)。

二、六合类的分割:
子丑合、亥寅合、卯戌合、辰酉合、午未合。是前者减力,后者得力。
巳申合,互减力。
  六合作用中,除五行的得失外,抗冲是其特点,故备有两论。

天干六合的作用关系中,按互减力论。

三、六冲类的分割:
  两者相冲,双方的五行,互相减力。但受冲而发,是其特点,故备有两论。

  总之,以力量对抗为基调,用神、忌神分成两类,干支同论:
  生、帮日主者,归为一伙,即印、比类。克、泄、耗日主者,归为一伙,即官、伤、财类。
  日旺、从弱的命局,以官、伤、财为用神,印、比为忌神。
  日弱的命局,以印、比为用神,官、伤、财为忌神。
  唯从旺的命局,旺极喜吐秀(泄己而生彼,谓之吐秀。),故以印、比、伤为用神,官、财为忌神。(从旺局的伤食配印、日旺局或从弱局的伤官伤尽,两类命式另论。)
  两类分清,则用神、忌神判明。终老不变,实神、虚神同论。
第五论 初级切入
例1.
  癸生丑月旺相。又冲未,透辛生之。幸乙泄、未克之,故日旺。用乙、未、卯、丙(食、杀、财),忌辛、丑、辰(印、比)。
  丙合制辛,有学问。乙泄秀,有才华。丑帮辰,婚不睦。

例2.
  丙生戌月旺相。叠力冲辰,更旺。遍比透枭,旺极。辰虽受伤,得午火生帮,可用,故日旺。用辰、庚(杀、财),忌戌、丙、午、甲(印、比)。
  偏财遭比刃重夺,少失父。午生戌,结局冲辰,无祖业,离乡求谋。丁亥运,丙戌年,比劫皆来,日主坐凶库,受蒙蔽而犯法。

例3.
  庚生戌月休囚。冲辰,更弱。幸有丑土晦戌救应,又透戊生之,故日弱。用辰、戊、丑(印、比),忌戌、壬、癸、子(官、伤、食)。
  月冲为忌,故离乡。行南运,戊得生,学有成。戊生身,又盖克水根,做传媒公司(实因是库包做功)。

例4.
  丁生卯月旺相。又泄亥杀,日更旺。幸亥逢申生,故日旺。用亥、申、己、戊、庚(杀、财、伤、食),忌卯、午(印、比)。
  印旺无制,反泄亥为祸,无学业。女性伤官泄秀在时干,崇尚自由,难免言行失束。

例5.
  癸生辰月旺相。日支巳火左右两伤以尽,故从旺。用辰、丑、庚、壬、子(印、比),忌巳、乙(财、食神。乙不泄秀,遭庚克不能为用)。
  乙合庚为绊印,贪玩化金,玩了个学业。

例6.
  癸生丑月旺相。且印旺生身,己杀无根,又逢乙制,故从旺。用酉、申、庚、丑、乙(印、比、食),忌己(杀)。
  印临马星在时,求学在外。丑、酉结局,学法律。

例7.
  壬生寅月休囚。年癸亥,双生甲寅,克辰泄壬,故日弱。用辰、子、庚(印、比),癸亥用神,起反作用,忌甲、寅(食神)。
  甲寅泄身无束,结婚多年无子女。断其,庚戌大运,时干统筹得力,定有子女。

例8.
  辛生子月休囚。日支克身,幸得戊,坐库生身,庚帮之,故日弱。用戊、庚、辛、酉(印、比),忌子、巳、戌(杀、伤)。
  戊印得巳根,好学。巳为日主之忌,子克之,巳有躲藏之库,故断日主晚婚。壬辰年,冲戌之时,巳火无藏,被子制,方可完婚。

例9.
  丙生巳月旺相。坐印冲财,比劫透干,当从旺。唯庚辛竞透,根通时支,故日旺。用庚、辛、申(财),忌巳、寅、丙(印、比)。
  财临马星在时,透干合身,内外来往,流动谋业。

例10.
  乙生午月休囚。坐亥生身,双亥围克月令午,透壬盖克时午,日主由弱转旺,故日旺。用戊、午(财、伤),忌亥、壬、癸(印、比)。
  身出贫寒少识之家。

  总之,从此处开始,渐入旺衰之门。旺衰以明,再分清用神、忌神而切入辩证。并且,在辩证过程中,逐步培养自身的“以理解物”的逻辑思维。
第六论 八项边点
  八项边点,为判旺衰和分用忌的玄点切要。前六点,是生克制化判旺衰;后两点,是特殊结构分用忌。以这八种方法,设角定缘,拉线分界,从而使判旺衰及分用忌有纲可循。尽管万局万样,结构庞杂,但二者总不出此范。
  这八点,也是整个命理基本功的着力点,或称八方略。在学习应用判旺衰时,越是判旺衰的功夫达到一定水平时,其分辨的模糊感就会凸显出来,八方略就越显重要。也就是说,是否能够通过命理的关隘,在此一决。

第一边点:坐支得用

  日支,若一边受伤则能用之,若两边受伤就不能用了。

例1.
  壬生寅月休囚。下克辰,上透甲泄身,更弱。又逢旺财合身,其弱不堪。唯辰土只受一边克伤,能用。故日弱,用辰。
  伤食肆意无束,家境财帛不周,无学,初年为衣食奔波。胆小怕事,时常失魂。

例2.
  壬生子月旺相。临羊刃,冲午,透枭,更旺。唯坐支午火只受一边伤,可用。故日旺,用财、官。
  之母问其孩子是否有关煞?实无关煞,却有人祸。亲母能干,父有外遇,父母离异。枭神秉堂,坐刃冲身,夺财无情,乃屈从养母生活也。

例3.
  壬生冬月旺相。戌受辰冲,一边之伤,故日旺。用财、官、食。
  禄刃在年月,贫寒出身。水泄弱印,学业成。食神吐秀,才华外行。喜上泄,愤下冲。女友虽美,屡遭其坑。戌孤形只影,不拘小节,性行无状。即使乙卯大运合身,也无家可成。唯丙辰运,方成家室(第三章层论库功)。

例4.
  丁生戌月旺相。坐支酉财,左脆右泄,两边遭伤。幸得年支,冲戌救应。故日旺,用财、官。
  壬官被伤,酉财被夺,官灾破财叠现。

例5.
  庚生酉月旺相。坐支寅财,左夺右泄,两伤。幸得年支冲酉为救应,财透合身。故日旺,用财、官、食。
  乙卯财星临太岁,冲酉做功,遗荫丰厚。羊刃克坐支,破败无疑。

  请留意:因冲、合乃先于五行的力源,故此,冲之、合绊之可以破其生克,而五行生克却不能破其冲、合。

例6.
  己生卯月休囚,坐财更弱。幸得卯寅,两泄亥财,丙印有根生身,故日弱。用印、比。
  印星根值旬空,无学凭。官杀泄财,对我有情。是个小滑头,赚钱有奇方。庚子大运,丁亥、戊子、己丑三年间,亏损数百万。

例7.
  癸生戌月休囚。唯坐羊刃帮身,却遭克、合二伤,幸得年支冲戌救应。故日弱,用辰、比。
  时外伤官无束,肆意妄为。戌克亥、戊克壬,当遭官非。幸在太岁有情,大事化小。

例8.
  癸生寅月休囚。坐刃左右合泄,幸逢年支冲寅救应。不料,合抗冲。亥合寅,冲去申。故日主从弱,用官、伤。
  印临马星奔去,本科生。身临多合,其情不清。

例9.
  辛生卯月休囚。坐禄左冲右泄,没有救应。枭神漂浮。故从弱,用财、官。
  杀坐财而冲,财、情俱来。

例10.
  己生未月当旺。坐财左右皆克,透官无力。故从旺,用印、比。
  财星为恶,从旺尤厉,有钱就想花掉。怀里揣着钱,走坐不安然,花光才能睡着觉。

  总之,单用日支者,大多六亲不得力。自打江山、自己坐。好在,坐之得用,用、身一处,较有自信,百屈不挠。
第二边点:天干与地支通气

  以局中的主气,论各天干法相的旺相休囚。
  以地支的根,论各天干的力量。但因隔不作用的原则,支与干是否通气,就显的特别重要了。
  也就是说,天干见地支的根,曰通根,其天干则生克有力。但是,通根者,不属于通气。通气者,才是真正的根,谓通气之根。

  以日干与时支的关系为例,两者之间的通气之道:一是通过日支,二是通过时干。
  比如,日干通根时支的刃、禄,那么二者之间的日支或时干所临的十神,则决定着此二处是否能够通气。

  尚若日支是官杀,则为间阻。
  是伤食,则为互泄。
  是枭印,则为分泄而夺,与我无情。
  此三类,属干与根不通气。

  尚若时干是官杀或伤食,与上同论。

  尚若日支是财、比,或时干是财、比、印,则干与根通气。二处有一处通,即为通气。
  干与根通气者,支根无重伤,日主至弱也不能从弱。
  不通气者,虽日干也能着此而有力,但不是判断其日弱与从弱的依据。

  日干与时支、月支,月干与年支、日支是否通气,如上同论。(干支通根、通气,在人事上,就是互相了解,互相知根、知底。)

例1.
  甲生未月休囚。日支子水,左克右夺。时透伤官,为互泄。甲见时刃,不通气。故从弱,用财、伤。

例2.
  甲生酉月休囚。时干食互泄,为不通气。日支居财,时禄克之,为救应,时禄通气。故日弱,而不从。

例3.
  庚生亥月休囚。五水荡泄,势必趋从。时干为财,克之为通气。时禄为正根,受伤一次可用。故日弱,而至弱不从。
  遍水之殃,身出寒世,父母早逝。时外奔驰,难有家业,肾虚、发稀。

例4.
  癸水休囚,坐耗。地支叠生加力而克倒年支,辛枭支根以毁,纵是通气、遇生,辛枭也不能为用。故日主从弱,枭神秉堂逢生,少年家贫辍学。
  偏财配刃统时,后为巨富。

例5.
  己生申月休囚。遍伤逢生,官星透合,趋势从弱。所幸,时支禄、印同根,克酉通气。故日弱,独用时禄。
  午火主文,禄、印同根,在时关隘,学成职就。

例6.
  壬生未月休囚。坐食透伤,泄之更弱。唯月干辛印,克甲通气,年支生身有力。故日弱,用印。
  印星秉堂,根植太岁。祖荫丰厚,少年受宠。忌寅之故,幼时挑食体虚,胆小受惊,时常掉魂。

例7.
  丙生寅月旺相。又坐生、透枭,见羊刃,旺极。月干庚财通根,盖克月令。故身旺,用财,忌印、比。
  财星克印,配置得当。时支羊刃,泄夺坐支为喜。故先文后武,效力公安部。唯枭神透时,根伏吟,无制于外。正偏财远近失序,不克枭神。故婚前女友反复,丈母娘不允。尤其,年酉不制我支,与我无情。少时,丙寅年患腮腺炎,并发睾丸炎而不育。断其三十六岁后,方可成婚(双寅轮值在日支,年酉方有克之的意识。)。

例8.
  乙生戌月休囚。又坐杀,官透合身,其弱可知。唯时支得禄,克去干财而通气。故日弱,用比、印。
  左克右冲,制服酉杀,趋成事业。惜印星虚透,无根无用,志大果小。

例9.
  戊生卯月休囚。月干劫财与年支不通气,日主坐财、逢透杀。故唯有从弱,用财、杀。
  官杀得势竞透,克比制劫,出身富贵。日支为用,为身体,左右倾泄,没有救应。正官在月,泄身为前病。时上干杀克之,是治病。支杀泄之,乃治疗不当。戊寅运,甲寅年。双寅伏吟而泄,手术而亡(若七杀为忌神,必应意外伤亡)。

例10.
  癸生卯月休囚。月干辛金与年申通气,本可为用。但丙火带根,盖克有力,合制辛枭而阻。故从弱,用财、官、伤,忌印、比。
  伤官在时,根植刃局,多能、又多子。但枭神带刃,横扫盖克,卯木根伤,其祸难免。丙申运,丙戌年,托起西方金,忽患中风,一卧不醒。

例11.
  庚生寅月休囚。坐杀攻身,唯日干克乙而通气。但时酉已受叠力之伤,岌不可用,幸在年酉克寅救应。故日弱,用比刃,忌财、官。
  壬子运,庚寅年,食神泄身,凶财入室,应破财、伤身及官非。

  总之,留意通根与通气的区别。此处往往就是局中玄机的所在,福祸悬殊的起因

第三边点:月支为用

  月支为全局主气,即使不直接作用于日干,也能作为用神。

例1.
  癸生午月休囚。但地支通关叠生,劫财壬水帮身盖午。故日旺,用财、伤(午、卯),忌印、比。
  午财旺为美,却生丑为恶,离异,是财多生祸的命。旺印无制,精神异常。

例2.
  丙生午月当令,冲子更旺。丑晦泄午,杀又盖头。时支巳火,也遭盖克,遍火顿失。幸月令两伤不倒,尤冲力尚存,还能用。故日弱,用比、印,忌官、杀。
  官杀混局,官非、婚破难免。喜午火冲身,爱有妇之夫。癸巳为婚后丈夫,不妨既散。

例3.
  丁生午月旺相。午逢双晦,甲逢财克,由旺转衰。故日弱,用印、比。
  克掉印星,判了极刑。

例4.
  丁生子月休囚。坐未克子,强印高透,通关而生,由弱转旺。月令两伤不倒,不可从旺。故日旺,用财、官,忌印、比。
  官印叠生欺身,官非不断。只因坐未,乃施骗(克了辛财就官狱)。

例5.
  丁生申月休囚。年冲日脆,劫财盖申。幸有时支,克未救应,不能从旺。故身旺,用财、官。
  财星被劫,世出贫寒。双寅为祸,少年辍学。患胆瘤,旺火呈强,视力差。未属中焦,胸闷,身不清爽。戊戌运,庚寅年。正财坐印而来,逢戊生,欠账结婚。

例6.
  丙生巳月旺相。双巳生一辰,泄克丙火。财、官临身而耗,由旺转弱。月令巳火,受两伤仍可用。故日弱,用印、比,忌财、官、伤。
  双禄架根本美,生辰为祸,正官根辰成病。丁丑运,结水势,病去。

例7.
  己生冬月休囚。坐比帮身克月,尤其,双丁带根,通关生身,由弱转旺,唯月受两伤可用。故日旺,用财、官,忌印、比。
  双杀互拥,男友多。杀生枭,坏名誉。命主为妓,多次官非。

例8.
  己生冬月休囚。戌未克月帮身,双枭架生,由衰而旺。月受两伤,可用。故日旺,用财、官、伤,忌印、比。
  财星被克,伤逢枭夺,妻离子散。双枭架生为祸,坏誉官非不断。

  总之,因结构特殊,才出现了扶、抑命造中,专用月令主气的稀有情况。此类命式少见,且大多不吉。
第四边点:时支得用
  时支发克,可以作为用神。若时支发冲,因日支有反冲之力,故不定能用。
例1.
  己生申月休囚。伤官旺透,官星合身,其弱可知。幸得时支戌土,晦丑救应。故日弱,用戌。
  此命大富(财星奔去),学业无成,晚婚,夫有婚史。
例2.
  丁生冬月休囚。坐杀更弱,幸得时戌,克亥救应。故日弱,用戌。
  双杀伏吟,冲年刃,破败可知。戌克亥无力(性情论),终离异。甲寅运,轮值月令,与我无情。丁亥年,离婚。
例3.
  丁生卯月旺相。坐羊刃,逢叠生,旺极。时支辰库,克巳救应。故日旺,用辰。
  杀星生枭,与日无情,枭印无制,专靠日泄。故性行违逆,福禄飘零,如墙画饼。暗喜辰泄,上透恶名,混迹风月场之命。
例4.
  此命,与上造类似,日旺用辰。
  年干劫财,泄枭而去,对我有情。卖假货的命,与上造比,存天渊之别。(待学到第三层,就能分清楚相似命造的格局高低了。)
例5.
  如上,日旺用辰。
  羊刃伏吟泄印枭,死要面子,挨人欺的命。丁未大运,坐印库为恶。甲戌年,印生身为灾端,戌冲辰为祸起(戌未与太岁一伙,冲辰是硬逼。)。因计生,险些送命。
例6.
  辛生秋月,旺相至极。时支午官,克酉救应。故日旺,用官。
  月令比劫无制,家境不丰。午火为文,在时关隘。学至本科,职务以成。劫财逢生,后有破肢之患。
例7.
  辛生辰月旺相。又坐禄得生,逢时午克之。故日旺,用财、官。
  丙官被泄,其根无伤,故有职务。

例8.
  丁生卯月旺相。坐卯生身,杀伤漂浮,其旺可知。幸得时支,克卯救应。故日旺,用财、官、伤。
  前区印枭集结,出身贫寒。后逢时财为妻,终得妻力。
例9.
  壬生酉月旺相。坐生庚透,旺极。时支戌脆,克申救应。故日旺,用戌、甲、寅,忌酉、申、庚、癸。
  日主肺病、鼻炎、肚子疼,夫妻不睦。枭庚旺极,终有筋骨之伤。坐戌为用,故得赔偿。
例10.
  丁生酉月休囚。坐酉耗身,双杀架克。甲印远离,其弱可知。时支冲酉救应,日支反冲不受。故从弱,用财、杀。
  官夫在年,上透甲木,为忌逢生,根通羊刃,直冲夫宫。从弱的命造,忌神生旺,根带羊刃,为祸尤重。可怜日主,五夫不存,长为三载,短为三月,皆亡。过房之子,一并克去(印星拔根飞去,日主长寿。)。

  总之,单用时支者,先难后易,为晚运或子女运,故终有所成,子女得力。时支为忌者,则反论。
第五边点:三支结势

  所谓三支结势,月、日、时,三支结为一气。旁干生克,值之难顾,多从大势。要么从旺,要么从弱。
  唯三支结成克泄耗之气,遇印枭旁透,力生日主,别无挂碍。日主方能弃三支之势而不顾,转为日弱,用印枭。

例1.
  甲生辰月休囚。春季有气,比透通根,当为日弱。三支结势,聚力于申,日干从势。故从弱,用财、杀,忌印、比。
  两辰生申,养工程车。从弱局,枭生比旺,外账缠身。

例2.
  戊生辰月休囚。季月有气,戊丙同根,年支有力。然而,三支结势,唯从其势。故日主从弱,用财、官。
  旺财结局,财杀相滋,气度不凡。

例3.
  戊生酉月休囚。戊丙同根,年支有力。然遇坐支的三支结势,又逢丙坐辰,生身不挺。故从弱,用财、官、伤,忌印、比。
  杀泄财,对我无情。南运,中年白发。甲盖生午,透于枭,生身为患,婆婆欺凌,有苦难言。

例4.
  壬水当旺,杀通年根,当用杀。三支结势,抛杀不顾。故从旺,用印、比。
  从比的命造,杀带根,又无救应,其祸横巨。己未大运,全家五口火中亡。

例5.
  丙生戌月当旺。官杀带根并透,当用官杀。三支结火势,抛杀不顾。故从旺,用印、比,忌官、杀。
  妙在,午戌结局,晦丑做功(实是库包做功),从业冶金,出贫入富。

例6.
  此例,与上同。

例7.
  丙生夏月当旺。财星带根,竞透合身,当日旺用财。但卯合戌旺,三支结势,抛财不顾。日主从旺,用比、印,忌财星。
  旺财缠身,颇受财困。喜下合,愤上合,因情生恼,是位地道的老婆迷,年过而立,无婚事。后行申运,将误情招灾,破财官狱。

例8.
  丙生辰月休囚。枭透有气,日劫有根。怎奈三辰同气,杀透临身。故从弱,用杀,忌印、比。
  从弱的命,尤怕忌神带根,丁为夫,坐刃,乃操刀恶徒。甲透生之为除名。丁未运,夫坐恶库。癸未年,入室抢劫杀人,丙戌年伏法。

例9.
  丙生辰月休囚。三支结杀,又透时,其势趋从。喜甲独透,杀枭相滋,对我殷殷有情。谓一仁高举,众小臣服。故日弱,用枭。
  南运丁未,劫财帮身,合杀显荣,贵至处职。杀势入室,统时互架。断其无后。戊申运,将因官获狱。

例10.
  同上,日弱用印。
  南运,方可发荣。双印坐官,二婚之命。

例11.
  己生冬月休囚。坐耗,微有气。三支结水,当从财势。幸得年支冲丑,丁枭得用,比劫相帮。故日弱,用印、比,忌财星。
  结财为恶,其婚有殃。先明于辰,妻凶。后暗于子,妻吉(论藏缝)。乙亥运,杀星坐堂。戊子年,克劫离异。

  总之,三支结势,唯遇印枭旁透而有力者,才有不从的可能。余者,皆以从势论。
第六边点:印枭浮干论可用
  日干休囚坐危,旁透印枭,其印枭局中无根,只坐生支。如:丙印坐寅,丁印坐卯,壬印坐申,癸印坐酉。此四组干支,是印枭坐生而无力。
  又因火、水乃无形之物,谓浮火不明,浮水不润。所以,是否能够生扶起日主,要视局而定。其中,六小极中,寅为阳始,故丙寅不在此论。
  其它,金、木、土,是有形之物。如:甲印坐子,乙印坐亥,庚印坐辰,辛印坐丑,戊己为坐根。弱日主见此诸印枭,必能为用,故不在此论。
  上述,丁、壬、癸,若局中见根有力。如:丁见巳午未戌,壬癸见亥子丑辰,也不在此论。

例1.
  己生冬月,休囚坐危。前丁合壬救应,后丁坐生呼应。故日弱,用印、比。
  南运至丁未,双枭架日共荣,发福文职。
例2.
  己生季月,休囚坐危,稍有气。幸有丙丁,左右护临,前丙无气,后丁坐生,可用。故日弱,用印、比。
  恶杀结势,腰节有损(性情失位)。北运财困,唯盼戌运方兴。

例3.
  己生寅月休囚。坐丑气微,旺官合身,日弱至极。幸得丙印,坐生护身,官印不背。故日弱,用印、比。
  官星逞强,支带双禄,身体虚病。

例4.
  日主休囚坐危。食神旺透,左右邀泄,日衰可知。食枭相背,丁生不受,从食而去。故从弱,用食、杀、财,忌印、比。
  枭神统时,总遇恶交。

例5.
  戊生春月,休囚坐微。丁印护身,势在用印。不料,偏财旺透,财印相背。阴火虽旺,却无力。故从弱,用财、官,忌印、比。
  命主自小厌学,偏善社交,傍富插足得逞。时干偏财,遥合正印,其母无殃。只是,其夫婚前财产,被前妻占尽。甲子运,辛卯年,先孕后婚。

例6.
  与上例同论。日主从弱,用财、官,忌印、比。
  时财合身,不顾丁印之危。三岁丙寅年,母离异而去。甲子运,己丑年结婚。

例7.
  甲生戌月休囚,坐辰有气。印星癸水,见辰力根。不料,巳戌叠力而冲坏辰,印根伤尽。比肩遭财合,三处皆失。故弃印从弱,用财、官、伤,忌印、比。
  喜财冲,日衰为美,却不能泄印,故自小厌学,贪财混迹黑道(印星失位,坐支泄财为忌,性情类官狱。)。

例8.
  甲生酉月,休囚坐危。癸生旺月,又坐生。尽管前丁与癸相背,但丁处休囚之月,癸在酉月,旺相能用。故日弱,用印。
  伤食遍透,贫寒出身。印旺无力,无文化。双官架身,二婚兼官狱。乙未运,甲子年,旺水入室,结婚。丁卯年,伤旺而离。辛未年,官透克制日主,运年伏吟,判刑入狱。

例9.
  甲生秋季,休囚坐危。癸印休囚,坐生有气。不料,丙火食神,旺透泄秀,食印相背。故日干弃印从食、杀,忌印、比。
  丙食坐月,世出不俗。亮死酉官(论藏),患肺结核。印星为忌,根扎上缝深处(论藏),其寿有阻。癸未运,追命鬼现形,癸亥年病去。

例10.
  甲木休囚坐杀。壬枭坐旺,当可生起。不料,旺财有力合身,与枭相背。故从财、杀,忌印、枭。
  甲子运,日主坐枭,恶神入室。从壬申年开始,六亲叠祸,破败无常。

例11.
  与上例类似,唯劫财贴身,无财干扰。壬枭可用,为日弱。用印、比,忌财、杀。
  财、杀、食遍野,微薄出身。运入东方木地。理发创业,至己丑运,枭神发用。冲起库包之制(论库藏),财官尽收,富闻一方。

  总之,浮印判旺衰,将五行的生克制化,推演到极微的端点。如衡物测度,搬秤数星,左右权衡,克毫在目。
第七边点:官、伤不同党
  官杀、伤食,皆属耗身之物,本归同一类。但伤食具备克制官杀的五行之性。因此,有的命造结构就出现了同为用神,却反目成仇,或同为忌神,却以毒攻毒的架式。总之,此类命式趋向以伤食克制官杀为目的。
  也就是说,在四局八辩的基础上,用神、忌神的归类,又有了新的分法。即伤食致上,官杀为忌。简曰就是:依伤官伤尽为目标,来重新划分用忌。

例1.
  甲木休囚,无救应,日主从弱。坐下杀星,被重重克尽,势成从弱的伤官伤尽。故用财、伤,忌印、比、杀。
  甲寅大运,禄星入室,夺福不利。庚辰年,庚杀克甲,竞争下岗。

例2.
  壬生冬月旺相。月令被重重围制,官星盖顶,食神泄耗尤重,日主从弱。官星逢伤官,斩根而克,官星虚脱,势成伤官伤尽。故用食、伤、财,忌印、比、官。
  太岁冲丑,因此,月干官星通气,官灾难免。丙戌运,财旺业隆,事业有成。乙亥年,丙财泄尽乙木,官星得救。量仗无妨,以财引非。年运变脸(性情),误招官狱。是年讨债不果,将欠债人绑进后备车厢,因之获刑。

例3.
  壬生寅月休囚。三支结火局,庚枭坐危,生扶不及,故从弱。戊杀本为用神,坐食逢克,去之为快,势成伤官伤尽。故用财、伤,忌印、比、杀。
  下结财局为福禄,上制杀星为得功,富贵双显。忌神枭、杀皆通羊刃,为祸尤深。运至酉地,坏誉损职。
例4.
  乙生亥月旺相。旺印有源,时根禄,故日旺。官不克身,反生印,对我无情,吐食去之为快。故用财、伤,忌官、印、比。
  命主才华横溢,学能皆斐。只因官星过旺,克力不足,去之不及。所以,总是与上司不睦,婚事蹉跎。

例5.
  乙生夏月休囚。坐危无救应,故日主从弱。坐杀二伤,去之为快,势成伤官伤尽。故用财、伤,忌印、比、杀。
  丙火伤官,坐刃结局,克杀有功,本当奇荣。不料,杀星透时,遥合伤官,属行为失轨(性情)。美局皆废,世出贫常。甲辰运,生合酉杀,辛巳年,临杀妄为,混入风流场。

例6.
  乙木休囚。坐危无救应,日主从弱。坐杀二伤,幸得亥水克午救酉,官杀能用。故用财、伤、官,忌印、比。
  官星以伤,尤忌,伤官统时。前官后伤,行为乖逆,官狱。

例7.
  癸水旺相。坐食泄身,日旺。官透合身,本可为用。不料,官遭克制,去之为快。故用财、伤,忌印、比、官。
  日主吐秀多能,暗喜忌神二辰,与卯结为方势。故性贪多诈,白手套狼。多婚易变,风流成性。

  总之,伤官伤尽的命式,并不多见。命主大都行为果敢激进,遇际也呈蹊跷。此命式再进一步延伸,就是伤官不尽。顾名思义,克制官、杀不彻底而应奇祸,故生死忧关。后章层设一专论。

第八边点:从旺局的伤食分用、忌

 

日主从旺,旺极则喜吐秀,故其分用忌的方法就稍有不同了。从旺局的用神:印、比、伤。忌神:财、官。


因印枭具有克制伤食的五行之性,所以有的从旺局,就出现了以印枭克夺伤食为目的的趋势。

也就是说,有的从旺局又回到了用印比、忌财官伤的法则上。


例1.

壬生申月旺相。一片生扶,故从旺。用印、比、食,满盘没有忌神。

本来用忌互促,乃阴阳互根尔。故而,无忌神者,事如骏马缺鞭、硕果无核。因此,虽环境优越,却乏于努力。印美不能得文,食秀不能放彩。纵是金白水丽,不过受福重、人品规正而已。


请留意,只有从旺的命局,才会出现没有忌神的现象。其特点是:刚好与从旺局的好强相反,唯因福重而没有危机感,所以大多逍遥慢行,乏于奋发。


例2.

明神宗命造,从旺。用印、比。

没有忌神,福重可知。四枭抬架,前呼后拥,享皇位约五十载。


例3.

戊生夏月,旺相坐帮,日主从旺。用印、比、食。

没有忌神,福重殷实。左右泄秀,名利皆顾,但暗藏库包之危(库包论)。丁卯运,未土鬼库,得物行库包,土金两消,气血两亏,因病而终。


例4.

无同有偶。伤官虽漂浮,却左右重重生之。故日主从旺,用印、比、伤。

没有忌神。此命与上例同论,古今一理。丁卯运,库包制土金。气血两亏,病起大肠而去。


例5.

丁生卯月旺相。坐刃逢生,三结势,必从旺。用印、比。食神坐枭,去之为快,忌财、官、伤。

年财为妻,坐官为鬼。从旺的命局,最恶忌神扎根,克妻一定。甲申运,乙酉年,财星混杂生官,其妻车祸亡。庚财泄食飞去,对我有情,得赔偿。


例6.

己生戌月旺相。得双午禄根,旺极,坐支酉食,左右伤尽,双庚漂浮无力,势趋从旺。用印、比,忌财、伤、官。

火局克金做功,呈伤食配印之势,故文武兼备,峥嵘武坛。唯三伤混局,忌神不死,其祸难免。至丙辰运,生合酉,伤官无束,失权兵散。戊子年,运年结水局,破火局而逝。


例7.

己生戌月旺相。坐刃遍火,伤食漂浮,去之为快。故日主从旺,用印、比,忌伤、财、官。

火荣得局,文吉以显,库包做功,制金志大。唯待丑运,冲未而起,将必遂志。


例8.

乙生寅月旺相。坐禄得生,浮官被制,日主从旺。用印、比、食,忌财、官。

结势得印,去官得功。南运,吐秀发荣,富贵双全。


例9.

己生未月旺相。坐食两伤,枭神旺立,除伤食以定,势趋从旺。

伤食佩印枭,学有成(制食力差,鼻炎。)。


例10.

丁生卯月旺相。坐生结势,双财漂浮,不能为用。亥杀不克身,生卯通关。故从旺,用印、比。辰土官伤一身,忌财、官、伤。

辰库见水,为恶尤重,临母位,日主降生数月,其母病逝。


总之,从旺就是持为要强,勇行好胜,总能意气奋发。

以上八点,好比八条分界线。初学者循线而进,则方向明确,便于深入。待判旺衰有了一定的功夫后,此八点就成了底缘线,持之为常,不可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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