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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堂集》——那年那月,那只骆驼

        时隔一月余,身边发生了不少事情,就时常顾不上经营这一亩三分地儿了。

        回头看看这些文字,阅读量惨淡无比,粉丝数在三位数徘徊,可还是满满的充实感。

        最近抖音里的歌曲《沙漠骆驼》比较火,不知怎的,我也想起了多年前写的这篇关于骆驼的文章。印象里,对于骆驼、黄牛这类温顺老实的大体型动物总有一种难以描述的好感,大概是它们的憨厚易惹人们去亲近吧,所以每次见到它们,总想去靠近,也总会有点儿感触。

        这篇文章写于2011年,也就是在那两年,写东西的习惯和风格开始光怪陆离起来,总的来说就是视野里所能及的,都得调侃调侃,颇有些要为天下人先的意思,故而有时着墨会偏于肮俗市侩,有时又满腔愤懑情怀,某些字眼里,根本掩饰不住对一些现实景象的冷眼漠视,偏执、极端、较真和混不吝的劲儿头也总会溢于文表。当然,其实这些都逃不脱少年时期的叛逆心理,也并不难理解。

        可越是如此,整个人就越显得容易沉默。

        而沉默底下,恐怕就是那个少年隐蕴着的热情满满吧。

        甭管哪类风格,有人会一瞥而过,有人会再来翻看。

        那就我爱写写,你爱看看!

        哈哈,扬帆起航,《名堂集》,继续!


 

        我愈加的对人类叹服了,除了坑蒙拐骗以及正当的勤劳致富以外,他们懂得利用一切使自己获利。那只骆驼应该说这不是两厢情愿的,它的主人就是地主资本家,哪里能和祥子比较,祥子的骆驼应该是很幸福的。 本来在沙漠虽然可能饥一顿饱一顿,可跟随人类何尝不是饱一顿再饥一顿,沙漠多好,没事还可以看看大漠孤烟直,人世多不好,没事主人也能给你找出事来,动物能做不想做,想做不能做的它不需要想也要做。不做?也只能想想了。

        人类太苛薄了。这话不太合适,可能我遇到的陌生人都比较苛薄,都是个别人。那只骆驼的主人太苛薄了,因为他只有一只骆驼,合法与否姑且不论,它永远找不到一个同族了。这直接影响到了它的爱情观和世界观, 甚至无法修正自己成长中的理解错误。至于自由的恋爱,对于一只骆驼,对于这样一只骆驼,无论它的形象之后多么波澜壮阔,伟岸顿生,我们自己都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女人可以随便离去,还要求一只禽兽理解,实在有碍我们的形象。姑且贬低它吧, 这是多么的悲哀不可名状,可能自它懂事以后便再也见不到驼背的了。它肯定会奇怪围观它的这群东西身上的毛毛怎么那么短,所以也不会再有审美观了,可能以后便要郁郁而终,晚年悲凄形影相吊。估计若是它能见到一只京巴狗都要流泪了。

        它看上去都不怎么美观,它的主人可能希望它卓而不群,所以对它不修边幅。它的身体如此瘦削,从后望去脊骨与耳朵是在一个水平面的,偏偏双耳上被主人别出心裁的戴了两朵小红花,显示出主人对于造型设计的造诣不凡,证实自己只是一时落魄,或者英雄迟暮。小红花——从骆驼生观来看,它应该觉得这是小的,我们必须要尊重它的这个选择,无伤大雅,因为我们否定了其他的一切选择,除了小红花,还有能影射出主人富有极高的艺术鉴赏能力和直觉的东西——它身披大红袍,已不知经历多少风雨年头,红袍红花积垢蒙尘,已然发紫,则是天下皆白,惟我独黑,墨者的行为。我不应该说那主人的不是,我附庸风雅,实际多么的俗不可耐。

        我与它有过两面之缘,第一次是正面,第二次是隔天,却是从后面。从正面只是同情,它的身子并不洁净,毛发还有些纠结。主人拿着相机呵斥骆驼跪下,几个孩子蜂拥而上,坐在驼峰间,骆驼本来向上梗直的头颅摇摇摆摆垂下,紧贴地面。我想它只是个小骆驼,未成年,我已经不想再说那主人雇佣童工了,然后转身离去。没想到隔天便又相见,这是主人骑着摩托三轮,骆驼脖子上系着一根绳子,栓于车后,主人飞骑,骆驼飞奔。时间大概是四五点钟,但我前面的骑手遮住了视线,以至匆匆别过,至此别后未见,只见背影没于黄昏,泛暖的斜阳没有任何诗意。或者象《无极》里天高云淡,昆仑牵着飞翔的倾城,倒一样的奔跑,飘逸。 

        沾了那只骆驼的光,我还可以吹嘘自己是很有感情的,一切的人情世故都会轻而易举的让我多愁善感,以至每次看到身边有人遇到不幸我都会窃喜一番,然后痛感自己小人心态,幸灾乐祸,最后作为良心上的自赎,发下宏愿,每次别人不幸,我便要表示安慰关心同情,并且劝说。可这是如此的虚伪,因为我毫厘不施,不过我经常自我安慰,要象杨朱那样,不去施舍,也不接受恩赐,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多好。

        而至于如何应在心狠手辣的时候心慈手软,这个是有典故的,我从未杀过鸡啊,就是有一次我抓住那只鸡的翅膀由别人执刀,但这个更为残忍,犯了佛家“三净肉”中的“不因杀”,我不杀鸡,鸡却因我而死,悲痛莫名。最后我让它跑了,当然,再最后它还是死了。它是如此的可爱,以至于之后我的作品里但凡所出现的鸡都不再忍心是指它的同族。我承认我手无缚鸡之力,我是那么的喜欢动物,它们不会说我反人类。

        那辆三轮携着蹒跚的骆驼飞驰而过,我坐在嘉陵上,被骑手高大的背影遮住了视角,也飞驰而过,飘向两极,从此应该不会再有交集了。我在想,如果我要是有了钱便要为它赎身,可人海茫茫,这又是多么莫名其妙,妙不可言。

        我的感情,它始泛滥于骆驼。

        所以以那骆驼来看,孔孟训导我们应有的博爱我全给予了动物,这才是真正的兼爱。而无论爱与恨,它都应该是漫无目的不着边际的,我们非要给他定性,我们都还无法给自己定性,如何看这虚无缥缈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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