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鹏先生曾经说过:“书法的形式可说即书法的全部。但按照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书法的“形式”也是有内容的。”
我认为的书法的形式是书体、笔法、结体、章法;是幅式,比如中堂、条幅、横披、斗方、扇面等;是具体的书法要素,是“怎么样写”“写成什么样”。
笔墨和汉字是书法的基本形式,抽象一点,是用毛笔和墨汁表现书写的汉字,是书写的法则。
书法的内容是具体的字、词、句以及字词句组成的文辞,是“写的什么”。
是文字,是运笔、用墨表达文字的内涵,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神韵和意境。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存在,内容与形式是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的。
书法作品有它既定的形式,有内容和形式的构成要素,否则将不成为其书法作品。
离开了汉字,离开了笔墨,书法的内容就无法表达。我觉得这是很常识的问题。
道理很简单,
假如在一张纸上写了一堆毫无关联的汉字,即使每个字都写的很棒,但具体一看什么意思也没有,不知道说的是什么,这样的东西是书法作品吗?显然不是。
如果不按笔墨技巧、不按章法布局、不按幅式要求,随便“涂鸦”了一篇字,这样的东西是书法作品吗?显然也不是。
如果没有笔墨,书法的内容就不可能有精彩的表达,书法的韵味和意境更无从产生。
情感、意境是虚,笔法、结构和章法是实。虚实结合,相得益彰,组成了书法的意境。
情感和意境都是通过书写时特有的笔法、结构和章法抒发出来的,这是在书法形式上产生的更为丰富的书法内容。
当书法的形式脱离了书法的内容,书法的形式就变得空洞无味。
当书法的内容脱离了书法的形式,书法的内容也仅仅是内容了,而不能称为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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